回家學法後,我才覺醒這種說法不符合正法標準,是在承認邪惡的加重迫害,這是邪黨毀眾生的更邪惡表現。自己遭冤獄已經讓多人對大法產生不理解了,養老金也沒有了,以後生活失去了保障,重現實的常人更難以接受大法救度了。這不是我個人的養老問題,是邪惡在毀眾生的伎倆。明白這層理後,我決定要否定這種毀眾生的邪惡安排,不但不退社部中心讓退回的養老金,還要讓人社局依法正常發放養老金,以此解體邪惡經濟迫害和精神迫害,同時展示大法的威德。
在這裏我要感謝那些已經要回養老金的同修和公義論壇的同修。明慧網登出同修要回養老金的文章,對我鼓勵很大。我把自己的想法發給義論壇,得到論壇上同修的具體詳細全程的幫助。在同修的指點中,我從零開始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在五月底同修向人社局遞交了「依法發放養老金申請書」,邁出了解體邪惡毀眾生的一步。
一、面對藐視
在人社局人員的藐視下,我開始了在要回養老金的過程中證實大法講真相救人的修煉歷程。我到社部中心遞交申請書,他們不敢要,推托到人社局。而人社局養老金科室的科長也不接收,推給人社局的信訪科。為了讓養老金科長能看真相,我平和的跟科長說:「請您看看我寫的東西,有不妥的還請您給我指出,我需要您的幫助,這份材料不是給科室的,是給您個人的。」這樣科長才讓工作人員複印一份。信訪綜合科的人不屑一顧的接受了申請書,並告訴我以前有多人這麼做都沒有結果,意思是我的養老金是要不回來的。
我幾次到單位找領導,都被拒絕見面。單位會計直截了當的告訴我,自己去找財政局要生活補助。暗示我已經不是單位的人了,單位不管你的事。連講真相的機會都不給。我告訴單位會計,我不會讓單位給我出生活費的,因單位是事業單位,經費是固定的財政撥款,我不會讓領導為我生活費去找上級部門去要錢,那不是他的工作範圍的事,我只是要讓領導知道扣發我養老金是違法行為,我要依法維權而已。我把依法發放養老金申請書及真相留下,請會計轉交給領導。然後發出一念:讓他們都看,都明白真相。
我到教委送申請書,連教委的大門都進不去,讓我在門外等待。很長時間人事科的人員拿著記錄本表情嚴肅的到門口接待我,當我說明了來意:就是遞交維權申請書給主任,讓主任知道我要依法維權,要回養老金,僅此而已。他們才放鬆下來,沒有了如臨大敵的戒備。
二、應對社保中心起訴
人社局收到我的依法發放養老金申請書二十個工作日後,答覆說他們是依據人社部發(2001)69號不公開文件扣發我的養老金的,認為他們沒有錯。同時,人社局操控下屬單位社保中心,以讓我退還被迫害期間領的部份養老金為由,將我起訴到法院。
七月中旬,我接到法院調解室通知,告知我被社保中心起訴了,問我是否同意調解,不調節就由法庭審理。調解員還暗示,這些年社保中心這方面的訴訟沒有輸過,到時我要交訴訟費的。我當即表示同意調解,並說明我觀點,請給我時間準備。八月初,我向法院調解室遞交了答辯書、停發養老金的違法性和有針對性的大法真相材料一共四份。調解員看到我遞交的材料那麼多,感到很吃驚。在聽我說養老金是我個人財產,不是非法所得,也不是違法所得,社保中心扣發是違法行為後,調解員說調解不好,只能交給法庭審理。期間我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給調解員講了大法真相,最後她說:出國就能看到法輪功,只是國內不行。我知道她是明白真相了。
三、社保中心撤訴,解體了返還養老金的迫害
十月三十一日,法院做出「准許社保中心撤訴」的裁定。也就是說,社保中心讓我返還冤獄期間發的養老金的經濟迫害解體了!我淚流滿面的跪在師尊法像前,感恩師尊為弟子做主,給眾生得救的機會。
從社保中心起訴到社保中心撤訴近四個月時間。這段時間正邪大戰非常激烈,這個應該有的結果,不是我個人努力能得到的,首先是慈悲偉大師尊的時時保護,加強弟子正念,不斷歸正做事心態,讓我敢於堂堂正正的以大法弟子身份面對強權部門。
其次是公義論壇的同修手把手的指點,全面細緻的關注,從法律上給予準確、全面、非常專業的支持,讓法官無機可乘;同修還從修煉上恰到好處的把握修煉與運用法律救人的尺度。我的每一份法律文書都要經過他們反覆修改,所以法官接到我的答辯材料後,一直都無法發聲,最後為了保全他們自己,才做出了讓社保中心撤訴的決定。可以說,沒有論壇同修的鼎力幫助,靠我自己是做不到的。社保中心撤訴的結果見證了大法修煉是大道無形有整體的修煉形式;見證了運用法律形式救人的事實。
四、繼續展現大法的慈悲,在要回養老金的過程中走正正法路
社保中心撤訴,解體了邪惡讓返還迫害期間所發的養老金的邪惡安排,為人社局依法發放養老金和補發已經扣發的養老金開創了有利的條件,但這並不是最終的結果。也就是說,我還需要繼續利用法律形式徹底解體邪黨經濟迫害,過程中更要加強正念去救度有緣人。
因為我向人社局遞交了依法發放養老金申請後,又要求人社局公開扣發養老金的相關信息,根據信息公開的答覆,已經向當地政府提出行政覆議,如果人社局一意孤行堅持違法行為,那就是大法弟子的被告人。我深知這個過程是我兌現自己的誓約的修煉過程。相信在慈悲師尊的加持下,在論壇同修的鼎立支持下,我會把握好師尊給我的證實大法救度有緣人的機會的。
詳細說出這段經過,不是要證實自己,是想讓有類似情況的同修有個參考。我知道北京地區有多位被冤獄的同修養老金被扣發,有的家屬被社保中心逼迫退還的,有的數額很大,四、五十萬元、七、八十萬元的都有,還有不給遭受過冤獄迫害的大法弟子辦理退休的,等等各種經濟迫害。不管哪種情況,都是違法行為,雖然他們的違法行為不是只針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針對社會的,我們大法弟子就有責任去正邪黨的這個違法行為,同時將計就計救眾生,展現大法的威德和神力。因為人們被邪黨洗腦,形成觀念,邪黨做啥都是對的,都得服從。所以用己之矛刺己之盾,過程中救人是我們要結果,要回養老金那是水到渠成順其自然的事。
再補充一點,在要回養老金的過程中,首先要清除會被再次迫害的觀念,讓思想純淨到就是為了救人、證實大法好。同時要重視發正念的內容,不是清除要回養老金中的干擾,而是清除所參與者背後阻礙他得救的邪惡生命和因素。告訴自己你遇到的人都是師尊的親人,是自己的親人。這樣心中就踏實,如果遇到考驗也會在正念正行中證實大法好的。因為我們只是有這個證實大法的願望,而真正展示大法美好的是師尊!
(責任編輯:任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