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劉秋芳女士曾於二十年前被寧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
劉秋芳女士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劉秋芳是寧河縣小李鄉人,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劉秋芳被小李鄉派出所警察和鄉政府人員劫持到鄉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劉秋芳被小李鄉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鄉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受到非人的虐待和折磨,並勒索現金五百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晚,劉秋芳因傳遞大法真相資料,被寧河縣「610」、豐台鎮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後轉押到天津市漢沽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個月。同年十二月又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劉秋芳被寧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在天津女子監獄三分隊四監區,獄警指使犯人李會芹、李學華毆打劉秋芳,強制她長時間坐小板凳,導致她左腿受損不能走路。
劉秋芳出獄後,經常遭中共人員騷擾。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劉秋芳、楊福靜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一法輪功學員家被警察綁架,後被「取保候審」。天津寧河區公檢法人員羅織材料對她們進行司法迫害。其中65歲的楊福靜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寧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劉秋芳再次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寧河區看守所,後被寧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