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去執 維護修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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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我今年八十六歲了,要不是修大法,早就沒我了。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萬分感謝師父!藉此文與大家分享修煉的喜樂。

老伴走的早,孩子成家後搬出去住,家裏清淨,我家自然就成了學法點。我很高興同修來家裏,兒女知道同修來,既高興又放心了;我這麼大年紀了,不生病,不住院,還有知己朋友來串門,真省了他們不少心。

一次學法時,和我要好的同修說我拿了她一本書,跟我吵起來。其他同修勸她,有的同修怕事情鬧大,就把該同修推出門外。這下更刺激了她,她就在樓下大喊大叫。我懵了,萬一讓鄰居知道我的情況傳出去,這往後怎麼辦?可有同修還說我要有善心,去把她叫回學法組,我不願意,事後還找協調人訴苦。

對照法,向內找,我知道同修就那個脾氣,我不該和她硬對硬,這可能是為了去我的怕心。同修到我家學法,是我的福,是我的偏得,是大法的威力,我不能因為一件小事,就影響同修集體學法。於是,我主動找到同修,說明來意,向她道歉,邀請她來參加集體學法。她也後悔當時不該那樣。我們又像過去一樣高興的在一起學法。

有同修講真相被迫害,遭非法開庭,該同修請了律師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以事實說法輪功不是某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講真相對人沒造成傷害,並問法官:迫害法輪功是依據的哪一條法律?法官啞口無言,這件事對在場的人很震撼。我把這件事讓同修發給明慧網,很快在《明慧週報》登出,當事同修知道後,找上門,拍著桌子,斥責我不經過她同意,不顧及律師安全,不管她的判決結果貿然報導。我被說的不知所措,臉發燒。冷靜下來後,我給同修倒上水,對她說,「開庭至今兩個多月了不見結果,外地律師也走了,就不用擔心了。你請律師做得對,我們報導這件事也對,連律師都說法輪功不是某教,世人知道後會咋想?法官被問住了,這說明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師父也告訴我們:『揭露惡警壞人,在社會上公布其人的惡行,此做法對於那些沒有理性的惡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同時也是在對當地講清真相中引起民眾對邪惡迫害最直接的揭露與認識,同時也是救度被謊言毒害、欺騙的民眾的一種好辦法。』(《精進要旨三》〈對學員文章評語〉)這活生生的事實,多好啊。你不要被人挑起來和同修鬧矛盾、搞間隔。」

同修聽後,也恍然大悟,拉著我的手說:「我也是說說,大姐,咱們好著吶。」剛平息完矛盾,其他同修知道後,議論紛紛。有的主張把報導燒掉,有的把報導抽掉後再發,有的說沒經過本人同意不能報導,我自然成了被議論的焦點。我知道,這是同修們的認識不同,不必計較。

後來,警察在迫害另一同修時,看到這篇報導,罵法官是「草包」,「還能讓人家(律師)問住」。看來這個警察也是法盲,把「內部文件」和「領導命令」當成法律,我們大法弟子還要更好的講清真相。迄今為止,中國乃至世界,沒有一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更沒有一條法律要迫害法輪功,相反,去年美國眾議院通過了《法輪功保護法》法案。

集體學法是師父留給我們修煉提高的環境,同修在一起,探討不明白的地方,糾正不在法上的言行,同修幫助我提高心性。雖然有時也有矛盾,但大家都互相提醒,互相協調,互相配合救人,勸三退,發資料,分享修煉的苦樂。窗外是末法末後的紅朝亂象,窗內是朗朗的頌讀大法書聲,大法修煉簡單又美好,法輪功真是人間一方淨土。

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願繼續提供場地,和同修學大法,做好人,精進實修,兌現救人誓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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