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寒冰,一九六五年十月生,浙江三門人。主要履歷:歷任浙江省公安廳三處副處長,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浙江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等職;二零一二年任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二零一四年任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五年五月,葉寒冰調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葉寒冰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葉寒冰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二零一八年下半年
據悉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四川省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下面是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迫害的事實;
1、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成都市彭州市麗春鎮羅桂茹被彭州市法院二次非法庭審,當庭冤判七年。
2、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成都金堂法輪功學員肖敏成在金堂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家屬要求為其做無罪辯護,被審判長唐和拒絕。肖敏成被誣判四年。肖敏成和家屬已經提交上訴和控告。可是,在十二月十八日律師到金堂縣看守所會見肖敏成時,被告知肖敏成已經送到嘉州監獄了。肖敏成的家屬正在幫他申訴。
3、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成都市金堂縣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女學員吳春蘭、郭青城、蔣宜琳、唐曉燕(又名唐燕)非法開庭,誣判吳春蘭八年、勒索性罰款一萬,郭青城、蔣宜琳兩位老太太各七年,勒索性罰款約七千,三人均監外執行。對唐曉燕非法判七年,勒索性罰款約七千。唐曉燕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具體情況尚不清楚。四人的判決書尚未下發。
4、二零一八年二月,廣漢市法輪功學員蔣國珍在廣漢松林鎮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十月十二日,被廣漢市法院非法庭審,誣判一年半,勒索罰金四千元。
5、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廣安法院中院科技庭對彭世瓊二審開庭,律師為她進行了無罪辯護,當日並沒有宣判,後來廣安法院還是無理維持原判三年。
二、二零一九年下半年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四川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二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枉法誣判,四十四位被非法批捕,二十五人被非法開庭。下面是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
1、瀘州市工商局幹部梁文德女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在家門口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江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罰款一萬元,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端午節前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迫害致死,終年六十四歲。
2、綿陽市王懷富,是一位正直、善良的老人,因為堅信法輪大法,被中共綿陽壞人綁架九次,非法關押八次,非法勞教一年,在嘉州監獄、廣元監獄被迫害累計七年半,受盡酷刑折磨。在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年的非法關押中,他被嘉州監獄注射大量不明藥物,二零一八年六月十日回家時,原本健康、體重一百三十多斤的王懷富老人,已經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一歲。王懷富被惡人迫害的細節和責任人,請見《累遭冤獄迫害八年半 綿陽市王懷富含冤離世(圖)》、《四川綿陽王懷富結束冤獄回家 曾被注射不明藥物》。
3、黃淑瓊,年近80歲,家住彭州市。被非法判刑兩年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二零一九年三月,黃淑瓊老人在即將結束冤獄刑期前,被強迫連續服用不明藥物後,出現異常,心跳不止,連續三晚上不能入睡,走路不穩,發飄,眼睛發腫,腰疼。老人出獄後,以上症狀更加嚴重:心跳過速,全身無力,走路打晃,需扶著牆走。
4、成都彭州市157廠法輪功女學員華明素,今年七十八歲了,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被闖入家中的四個警察綁架,僅十三天時間,即八月十九日,就被彭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三、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上半年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零年,成都市遭各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409人次。其中,被迫害離世1人;被非法判刑18人次;被綁架93人次;被騷擾292人次;被洗腦班迫害5人次;被搶劫勒索錢財6500元。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四川各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的各種迫害,其中5人被迫害致死;34人遭非法判刑;207人被綁架;581人被騷擾,包括非法抄家、劫持;中共勒索錢財總計約237,430元。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高的93歲。
下面是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
1、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彭州市蒙陽鎮漢王村二組二隊法輪功學員廖明香被邪黨大隊部副書記楊瓊英叫去問話。成都來的幾個警察問還煉不煉功,楊瓊英威脅說:再煉就弄去凍七天,要扣老倆口養老金。
2、毛坤,女,時年57歲,家住成都市五里墩,是一名優秀的會計師。因為不放棄信仰真善忍,毛坤屢遭迫害,曾經兩次被勞教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半,成都市金牛區法院對毛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毛坤被非法關押於成都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四月初,毛坤身體出現異常,被成都市看守所送到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搶救,並通知家屬緊急辦理保外就醫的手續;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晚,毛坤在成都市第三醫院離世。
3、綿陽市法輪功學員廖光慧,時年68歲,被綿陽市涪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五監區。可是,入獄僅四十多天,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凌晨,廖光慧家人接到監獄獄警電話,聲稱:「廖光慧上廁所時摔倒,頭部傷得很嚴重,在華西醫院動手術,需十幾萬元錢,趕快拿錢來。」
廖光慧的丈夫李雙全和兒子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到華西醫院,見到廖光慧的頭全部被藥棉紗包裹著,氣管被切開,插著輸氧管,身上還插著其它甚麼管子。李雙全和兒子大聲呼喊著廖光慧,廖光慧卻沒有任何反應。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監獄姓吳的警察給廖光慧兒子打電話讓他們去看望廖光慧。五月十日,廖光慧丈夫和兒子去監獄後,與監獄警察交涉了很久,監獄醫院只是讓他們在視頻裏看了看依舊躺在病床上的廖光慧的頭,視頻沒有讓家人看到整個身體。監獄警察要廖光慧兒子交錢,廖光慧的兒子和兒媳靠打工撫養兩個孩子。兒子除了返回家的路費,身上僅有的二十元錢被監獄警察勒索去。
4、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旺蒼縣嘉川鎮法輪功學員王培秀,女,時年80歲,被旺蒼縣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二個月緩刑三個月,處罰金一千元;苟天君,女、時年75歲,被旺蒼縣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二個月緩刑三個月,處罰金一千元。
5、廣安市鄰水縣壇同鎮法輪功學員鐘啟儒(原壇同鎮中學教師,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邪黨開除公職),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地點不詳)因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被誣判三年,他本人不服判決,並絕食抗議,要求上訴。
6、攀枝花市羅巧莉、羅巧萍、羅曉星姐弟三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構陷,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五年、四年、八年,並勒索罰金三萬、二萬、五萬。上訴攀枝花邪黨中院維持原誣判。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羅曉星被劫持到四川省樂山市嘉州監獄九監區。
7、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半,什邡市邪黨法院對謝長秀(女,時年81歲)非法開庭,謝長秀的兒子、兒媳、孫女等人到庭旁聽,法院不准家人入庭。謝長秀獨自一人參與庭審。在庭審過程中,謝長秀聽不清他們說的甚麼,最後被非法判兩年緩刑三年,同時非法罰款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