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應該聽師父的話。我和兒子談了我的想法,讓他從善良的一面出發,留下這個孩子。兒子在我的勸說中,勉強答應留下這個孩子。七個月後,兒子將小琳送到我身邊,並領了結婚證。本想等小琳生產後,再給他們辦理酒席,但兒子又繼續外出打工去了。
小琳從小就在養父養母家裏長大,聽說她是她親生媽媽第一胎,因想再生個男孩,由於計劃生育政策迫於無奈,將剛生下來小琳送給鄰村的一戶人家當童養媳。由於養父養母身體不好,四十多歲便先後離世了。那時候小琳才十一、二歲,也沒讀幾年的書。而養父的兒子才十四歲,後來這門親事就不了了之了。
小琳和我兒子的認識冥冥之中似乎有安排。從常人的角度來講,小琳和兒子的婚姻也是「門不當,戶不對」的。兒子是獨生子,我是一個教師,他父親在當地政府部門上班,對於這門親事,他父親是極不滿意的,但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他父親也很無奈。我起初也覺的不如意,但作為修煉人,一切以大法的法理來指導自己做好人。所以對於這門婚姻也就順其自然了,心裏唯有希望他們小兩口能夠和睦相處,夫妻恩愛就可以了。
自從兒子將小琳送到我身邊後,他似乎跟小琳和出生的兒子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了,剩下的就是我和小琳、孫子的關係了。為此,我對兒子也產生了許多的怨恨心,怨恨他給我修煉路上帶來了許多麻煩,浪費了我大量的時間,怨恨他打亂了我清淨的生活……許多的怨恨心,後來在學習師父的法中漸漸去掉。
就這樣,我和小琳前後相處了七個年頭。在這七個年頭裏,可以說我是身心疲憊,但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讓我和小琳走過了一段酸甜苦辣的人生緣。下面主要說說,沒有修煉的小琳因為相信大法好得福報的故事。
孫子的出生
由於各種原因,小琳是剖腹產的,孫子剛來到這個人間,滿臉胎脂,體重4.2斤,哭聲都很微弱,再加上黃疸素超高,在母體中的發育還沒健全,本院醫生要求轉到市區醫院,小琳急得直掉眼淚。我安慰她說,「有師父在,你就誠心的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會有事的。」小琳也很聽話,也相信師父,躺在婦產科的病床上默默地念著。由於小琳誠心敬念九字真言,傷口癒合的比鄰床順產的還快,前後五天就順利出院了。
出院後,我們每天對著剛出生的孫子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孫子的黃疸素不知不覺中退掉了,一天一天白胖起來了。而同院一樣症狀的新生兒,到市區醫院診治花了三萬多元錢。我心裏明白,這是師父的保護原因。
被盜的5000元原路返還
小琳來我家時一貧如洗,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我帶她到市場去購買衣服,給零花錢她用,孫子的牛奶、尿包以及生活用品,一切開支幾乎我全包了。後來,兒子的父親通過關係為小琳找到了一份工作,漸漸的小琳也有了些私房錢,但我從不過問。後來小琳又考了小車駕照,上了電大學習,並領取了大專畢業證。
小琳在家裏經常玩手機到半夜。有一天早上起來,小琳跟我說,她支付寶裏五千元昨晚被盜了,說要報警。我說:「算了吧,經濟案那麼多,誰還管得了五千元呢!」為這錢,小琳幾夜都沒睡好,但又很無奈。我看到她這樣子,想到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於是我就用師父的法理開導她:「那你就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如果屬於你的錢,你就求師父幫忙,如果不屬於你的就算還業債,你就聽師父的,事事順其自然吧!」無論誰看來,這五千元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兩個星期後,小琳的錢卻奇蹟般的由原路返回了她的支付寶裏。
大法圓容了一切
七個年頭過去了,兒子對小琳不理不睬,也從不寄錢回家,逢年過節回來也不想回家,就算回來幾天,有時住賓館,有時住朋友家。由於兒子這樣的態度,小琳曾經一段時間不愛見人,也不愛說話,看得出她心裏很壓抑,在和兒子的通話中,她還揚言要殺了他的父母。有時她自言自語:「活得這麼苦,乾脆抱著孩子從高樓跳下去算了。」我怕小琳想不開,經常用師父的法理引導她,有時讀《轉法輪》中一段法給她聽,有時拿修煉體會給她看。雖然小琳沒有走入大法中修煉,看得出她聽了大法的法理後,心情漸漸地平靜下來。
看著這門婚姻,我心裏也沒少糾結、委屈,流過淚,曾經埋怨自己怎麼生了這樣一個無情無義的兒子。
自從孫子出生後,我忙裏忙外,上班、買菜、煮飯、照顧孫子,忙得自己學法、發正念不能入心,每天煉功也不能保證,睡眠都很少。七年來,兒子對家裏不聞不問,和我住在一起的小琳也沒幫忙煮過一天飯,有時還將對兒子的抱怨往我身上使;丈夫應酬多,時常是半夜醉酒歸家。這日子要熬到甚麼時候呀?我常對著書中的師父像默默落淚。每每這時,總是看到師父微笑的看著我,我心裏又有了許多的安慰!慶幸的是,我自從煉了法輪功,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身體健康,從不生病。
在大法法理的感化下,小琳也變的越來越冷靜了。
事情總要有個了解。我也常勸小琳趁年輕再找個好婆家,但我看得出小琳很留戀兒子,又無能力撫養他。而且孫子的爺爺死活都要留下這個孫子傳宗接代,也不肯放手讓小琳帶走孫子。面對這種僵持的局面,我以一個修煉人的態度處理好這種關係。最後小琳向我兒子提出三十萬元了結這門婚姻,兒子說要向法院起訴,原因是夫妻分居多年,由法院來判定,主要是不想給錢。我和丈夫商量,畢竟是兒子不對,不能虧待小琳,做事得憑良心。後來我和丈夫就將舊房子賣了,給小琳三十萬元現金。作為不修煉的丈夫是想花三十萬元留下孫子。而我是考慮到小琳目前無依無靠,不適宜帶孫子,也只好把孫子留在自己身邊了。
小琳走時,我對她說:「這個家門你來去自由,我只是多了個女兒。目前你沒有條件帶孩子,我先幫你照顧他,等孩子懂事了,由孩子自己決定。孩子永遠是你的!」
現在小琳找到了新的歸宿。兒子也懂事些了,有空也會回家看看他兒子,遇事也會和他父親商量。丈夫也會幫忙帶孫子、做家務活了。我知道,是大法圓容了這一切。
謝謝慈悲偉大的師尊!合十
(責任編輯:文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