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蘭女士遭中共司法迫害經過簡述
程蘭女士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主任科員、一級警督,已退休。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程蘭因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國保大隊便衣警察徐進等四人跟蹤、綁架,當晚遭非法抄家,被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等私人物品。隨後程蘭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二十二天,九月二十日被非法轉刑事拘留。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將程蘭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五月二十五日,玄武區檢察院將她非法公訴到玄武區法院。程蘭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程蘭到南京市檢察院控告檢察官陳麗芳、劉松茂徇私枉法、違法起訴。但程蘭一直沒有等到南京市檢察院的審查意見。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玄武區法院對程蘭進行非法庭審。程蘭自己做無罪辯護,她用現行的法律逐一地反駁了檢察官的公訴。在詳實的事實面前,公訴人一直啞口無言。其後,法官問公訴人:有沒有要說的?公訴人回答:沒有。法官宣布擇日宣判,叫程蘭回家等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玄武區法院人員宣判對程蘭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並隨即將她劫持到在南京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程蘭上訴到南京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南京市中級法院駁回程蘭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八日,程蘭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關於取消程蘭退休待遇的決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程蘭被轉關到江蘇省女子監獄(鎮江)十一監區迫害。她在獄中遭到犯人嚴格管控、強制洗腦、長時間罰站、坐小凳子及奴工勞役等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程蘭結束冤獄回家,當時她的體重從原來六十多公斤降到不足五十公斤,人瘦的皮包骨。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三日,出獄後的程蘭向南京市中級法院申訴立案庭庭長郵寄了申訴狀,要求撤銷玄武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對她的非法判決,同時要求撤銷南京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對此案的非法裁定,宣告程蘭無罪。與此同時,程蘭也分別向對她製造冤案的玄武區法院、玄武區檢察院及棲霞區公安分局的涉案人員郵寄了申訴狀。
程蘭在附信中寫道:「由於你們錯誤的偵查、起訴、判決,使我在服刑期間遭受了極大的人身傷害、精神折磨和經濟損失。這正是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通過你們、在我身上的體現。因此,南京市公安局做出關於取消我退休待遇的決定。但是,我不怨恨你們。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是有大善大忍之心的,受到如此不公對待,無怨無恨,我依照國家法律和做人的道義良知再次寫了申訴狀。我覺得您還是個善良的人,所以把申訴狀也寄給您一份,希望您能夠明白真相,堅守良知,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再對大法犯罪,積德行善,得到神佛的護佑,在瘟疫肆虐、天災人禍橫行的當下能夠平安的渡過劫難。我此舉不求任何回報,只求還有良知的您和您的家庭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程蘭收到南京市中級法院的通知書,南京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她的申訴。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程蘭再向江蘇省高級法院立案庭郵寄申訴狀,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討回公道。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程蘭收到江蘇省高級法院的申訴通知書,通知書重複一審、二審的違法判決,再次非法駁回她的申訴。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程蘭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向南京市中級檢察院遞交《刑事申訴狀》。同時,程蘭還向中國最高法院院長郵政快遞《依法提審申請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程蘭收到南京市中級檢察院送達的裁定書。裁定書稱: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現予審查結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程蘭依法向江蘇省高級檢察院提起申訴。次日她即收到江蘇省高檢的短信:「您的信訪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我院受理條件,我院依法受理。」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程蘭又收到江蘇省高檢的短信:「您的刑事申訴案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辦理結果。」其後,程蘭女士又先後收到江蘇省高級檢察院兩次內容相同的短信告知:「您的刑事申訴案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辦理結果會及時向您反饋。」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程蘭女士收到江蘇省高級檢察院送達的裁定書,內稱: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現予審查結案。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程蘭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提起申訴。程蘭女士給最高檢察院《依法提審申請書》中寫道:法輪功不是一般的氣功,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將佛法當成×教迫害,這是對佛法犯罪。自古以來,迫害佛法罪大惡極,不僅禍及迫害者本人,而且禍及子孫後代。從原中共正國級高官周永康,到「孫力軍政治團夥」中的「政法七虎」──孫力軍、傅政華、劉彥平、王立科、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表面因貪腐被查處,實際個個都是因為迫害法輪佛法而遭到的惡報。這難道還不足以驚醒嗎?!
時至今日,程蘭沒有收到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院的任何回覆。
程蘭女士給最高檢察院《依法提審申請書》中寫道:
「法輪功不是一般的氣功,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將佛法當成×教迫害,這是對佛法犯罪。自古以來,迫害佛法罪大惡極,不僅禍及迫害者本人,而且禍及子孫後代。從原中共正國級高官周永康,到「孫力軍政治團夥」中的「政法七虎」──孫力軍、傅政華、劉彥平、王立科、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表面因貪腐被查處,實際個個都是因為迫害法輪佛法而遭到的惡報。這難道還不足以驚醒嗎?!
法輪功遭受殘酷迫害二十六年,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二十六年。時至今日,法輪功學員仍在按李洪志大師的要求,和平、理性、堅韌的講真相。他們圖甚麼?他們不求世人一分錢回報,沒有自身半點訴求,只希望世人能明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從佛法中受益;只希望世人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要對佛法犯罪;只希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迷途知返,回頭是岸。這是奉蒼天之使命,行大善之舉,是完完全全為他人的慈悲之心!
先賢聖人說: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人心。現在我把申訴狀送到你們的案頭上來了。身處最高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你們集威嚴、神聖、榮耀於一身;孰不知,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之上的最高法,若違背其宗旨,那也是最高危的。我希望檢察官們,快快明白法輪功真相,並再次奉勸你們不要參與迫害修煉佛法的人,不要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人已經死了,但罪刑跑不了)及血債幫當替罪羊、做犧牲品;拿出你們的道德勇氣和智慧來,對我的申訴請求做出經得起時間檢驗的支持決定。這不僅是為了我,更是為了你們自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為自己、為家人、為子孫後代留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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