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1:出席「器官移植日台研討會」的成員合影 |
美國國會議員:每年有數萬名法輪功學員被殺害
美國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Rep.Chris Smith)通過書面致辭表示:在中國,每年有數萬名平均年齡在二十八歲的年輕人因被摘取器官而慘遭殺害。受害者包括維吾爾人和法輪功學員。中共公開將法輪功視為打壓目標,並高度評價其健康的器官。
史密斯還指出:一九九九年,中國國家安全部發起了自文革以來最大規模的行動──全面根除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全中國各大醫院大幅擴建器官移植設施,軍方醫院明確將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摘取器官的目標。
他起草的《制止活摘器官法案》已於上月在美國眾議院以406票對1票獲得通過,現正提交參議院審議。該法案對涉及活摘器官的個人最高可處以100萬美元罰款與20年以下監禁。
DAFOH代表:法輪功學員是主要受害者
醫生反對強摘器官組織(DAFOH)創辦人托斯滕﹒特雷(Torsten Trey)發表了18年來的調查成果。他表示:「中國主要從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每年器官移植數量估計為3萬至5萬例。」
特雷醫生還指出:「根據二零零六年之後揭露的事實,中共意識到通過這種方式能有效根除法輪功,於是將移植醫院數量擴大到四倍,並將對像擴大到維吾爾人等其他良心犯。」
他還批評中國特有的「按需提供器官」系統:腎臟通常只需兩週,額外支付1萬美元,甚至可在兩日內找到供體。這是全球唯一的,等同於患者導致供體被殺的結構。
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二零二四年的調查顯示,過去有175名日本人赴中國接受了器官移植手術。特雷醫生警告說:「這說明日本患者事實上已被捲入這一犯罪體系。」
台灣推動立法改革 成功遏止器官移植旅遊
![]() 圖2:蔡甫昌教授 |
台灣大學生命醫學倫理中心主任蔡甫昌教授在研討會上報告了台灣相關政策的成效。蔡教授指出,自九十年代以來,台灣前往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的「移植旅遊」急劇增加,過去十年內已有超過4500名台灣病患在中國接受了移植手術。
台灣自二零零六年起採取階段性應對措施。同年,全面禁止醫務人員參與器官移植中介行為;二零一五年則全面修訂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新法規定,接受海外移植的患者必須提交器官來源的詳細書面資料,同時對非法中介者與相關患者處以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及五萬美元罰款。
台灣立法委員、長庚紀念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王正旭醫生也指出,台灣監察院已建立一套創新的監管機制,通過比對健保系統中免疫抑制劑用藥的申請數據,有效追蹤在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此舉顯著減少了台灣赴中國的移植旅遊案例。
各國推動立法應對中共活摘器官
特雷醫生還介紹了其它國家的立法進展。以色列於二零零八年禁止保險支付在中國進行的移植手術費用,成功終止了以色列人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意大利則於二零一六年增設「活體器官買賣」罪,規定處以三至十二年監禁及永久吊銷行醫資格。
美國方面,二零二五年五月通過H.R.1540法案,明確中止與中國在器官移植領域的一切合作,並對參與者實施拒發與吊銷簽證。德克薩斯州於二零二三年立法,禁止將與中國有關的器官移植費用納入健康保險。愛達荷州、猶他州、田納西州及亞利桑那州也陸續通過類似法律。
日台跨黨派議員表達支持
![]() 圖3:參議員片山皋月 |
此次研討會也獲得日台政界的廣泛支持。
日本方面,獲得跨黨派的高度關注。出席會議的有自民黨參議員片山皋月、立憲民主黨眾議員升田世喜男,以及眾議員石橋林太郎,日本前眾議員中山泰秀也特別發來支持訊息。
台灣則有立法委員林思銘、陳昭姿、陳冠延、以及台灣醫師會發來賀電。
與會專家一致認識到,應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嚴重人權侵犯,醫學界與政界必須通力合作,採取迅速而有效的對策。台灣通過逐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所建立的模式,為日本及其它亞洲國家提供了具有實務價值的借鑑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