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末日瘋狂,是黎明前的黑暗,對至今仍未修出來的修煉者是一場考驗。現在修煉大法的人群當中,看著同一本書,煉著同樣的五套功法,但其實大家的來歷各不相同,這些年在完成使命和修煉心性上的付出和用心也大不相同。快結束了,不可能還停留在小學或中學的水平,升學還是留級,最後大審判時終究要有定論的。
師父說:「一個修煉的人所經歷的考驗是常人無法承受的,所以在歷史上能修成圓滿的才寥寥無幾。人就是人,關鍵時刻是很難放下人的觀念的,但卻總要找一些藉口來說服自己。然而一個偉大的修煉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驗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我為在能否圓滿的考驗中走過來的大法修煉者祝賀。你們生命不滅的永遠以至未來所在的層次,那是你們自己開創的,威德是你們自己修出來的。精進吧,這是最偉大,最殊勝的。」(《精進要旨二》〈位置〉)
聽一個刑期滿後回來的同修講:警察每個月都要來 「家訪」 。警察說:你自己還未得救還談何救別人?先救你自己吧!冷靜的想一想,警察的這句話很有道理,是不是師父的法身在點化我們?
當我們去發資料,被人惡意舉報後不會講真相,是不是我們只是發真相資料,自己並不完全明白真相,所以才不會講?或是心裏明白,但不敢講?警察說的那句話,當我們真正理解這句話所反映現實的時候,心裏會很難過的。
我們救人拿甚麼救呢?也不像在戰場上打仗,你一槍我一刀。邪惡二十多年的迫害,不是靠誹謗、誣陷宣傳輿論發動起來的嗎?我們現在不也得靠開口講話嗎?
師父說:「大法徒講真相 口中利劍齊放 揭穿爛鬼謊言 抓緊救度快講」(《洪吟二》〈快講〉)。
當面對審問我們的警察、檢察官、法官時,不可能拿著真相資料照著念吧,並且他問的也不是千篇一律的,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提問。資料發了這麼多年上面講甚麼自己都沒看過,或者看了也不用心記,拿甚麼給世人講呢?如果不敢講、或是不想講、或是不會講,那也只能說明修煉有漏、一直沒修補。
我們也知道,也在努力按照師父講的法去做,為甚麼關鍵時刻就忘記了呢?當宇宙大法被攻擊、誹謗時,我們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就應該像個宇宙的保衛者!有的同修沒經歷過這種形勢,也沒直接面對過警察,亂了方寸,該說的不說,不該說的在怕心的作用下,傷害了同修,也給自己的修煉路留下遺憾。有的趴著還沒爬起來。
修煉太嚴肅了,二十多年了,大法書也有五十多本了,還不清楚修煉二字的內涵,還停留在感性上認識大法,或是只想從大法中索取。到今天還去配合邪惡,說明信神的底線太低了!
到了關鍵時刻就一手抓人,一手抓佛,忘記了大法弟子的使命和稱號:是維護大法,助師正法的。平時面對單位領導或是社區片警,講真相也不敢講到位,去和常人拉近乎。還慶幸人家沒把自己怎麼樣,好像自己又過了一關。而不是想:這難得的見面機會,我為對方講了甚麼?對方有不明白的地方我講解不了的,卡殼在哪裏?就從明慧網交流文章中去吸取別人的經驗,取長補短。
有人疑惑:真相講了那麼多年,為甚麼警察還照樣抓人?這個問題就得從我們自身找了。用常人每年升學考來比喻,有考100分的,有不及格的,這些考試題難道是考官不明白嗎?考得多少分是寫在每個人的考試卷上的。有人考好了,不等於全班都可以不用考了。
其實人都有明白的一面,同一個警察對不同的人說話態度都不一樣。為甚麼?是我們自己不明白真相,修煉是不能大幫哄的,是要每一個個體都得紮紮實實達到法的要求。面對魔難時,有的能放下生死,正念闖關;而有的洗腦班都過不去。難道是警察不明白嗎?真正不明白的是我們中的有些人自己。
當被人舉報時不敢為真相資料辯護,不敢面對公檢法講真相。我為甚麼發資料?為甚麼勸人三退?而是為減輕自己的迫害而辯護,有個別律師為當事人辯護時也說:他年紀大、文化低,認識不到法輪功對社會的危害,請法官減輕量刑。而同修也不會藉此句話講真相。有意無意順水推舟,可另外空間舊勢力在虎視眈眈的看著我們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
我們出去發資料是要證實甚麼呢?第一次被迫害之後,找沒找到自己被迫害的原因?第二次被迫害,有沒有找一找第一次為甚麼被迫害?漏在哪裏?退一步說,不會找也找不到,那就是還不會修煉,還在用人心修煉。必須趕快正心誠意了!
有個老年女大法弟子,也不會講甚麼,面對邪惡迫害,就只會堅定兩句話:法輪功不邪,真善忍不邪。一個字也不簽。警察也沒辦法。這樣她就不會再有第二次第三次跌倒。
那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 把是否是邪教的「認定意見」 下放給了地、市級公安,也就是說,公安警察又是偵察員,又是裁判長。甚麼檢察院、法院都成了走過場的擺設。那麼就需要我們在第一關,面對警察的考場上就把它考好,也就走不到檢察院、法院了。這是我二十多年的親身體驗。
有些法理不清的同修還抱著僥倖心理:到法院了可以請律師作無罪辯護了,看你610和警察還有甚麼話說?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詞讓法官也無話可說,為甚麼有的還照判呢?有的還判的重呢?其實是最後的判決又回到了公安國保手上,國保大隊其實就是公安的610。
為甚麼會這樣呢?是我們在第一場考試交了白卷,到第二場檢察機關也一樣。第三場到法院請律師幫考,可考卷上落的是別人的名字。法官有時會說:我們還得聽上面的。他們已沒有獨立辦案的權力,他們的上面就是國保,610。公、檢、法、司他們像兄弟一樣,他會互相打臉嗎?不會,他們是官官相護、串通一氣的。
其實質是,我們忽略了這些迫害背後另外空間的考官:一邊是師父和正的護法神;一邊是「舊勢力」。符合大法、師父管我們,「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當我們沒正念做不好,被舊勢力抓到把柄時,師父也不能護短。因為我們是修煉人,不像常人的考試,考分可走後門,可行賄用錢買。對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這考分不是人能打的。說句笑話,如果人能打分,這及不及格的、也輪不到我們了,早被公、檢、法的三姑、四老表佔了。
還好,修煉還沒有結束,還有機會做好,也不要洩氣。如果我們洩氣了趴著不起來,才是舊勢力最高興的,它達到了讓你修不成的目的。
一點淺見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