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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劉永英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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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2025年6月17日上午10點半,南昌市63歲法輪功學員劉永英在南昌西湖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大約中午12點後庭審結束。劉永英和辯護律師作了無罪辯護,法官沒有當庭宣判。

劉永英是江西省民政學校高級講師。她煉功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尤其懂得了人生的真諦及生命在「真、善、忍」中返本歸真的真正意義,在單位工作兢兢兢業業,任勞任怨,2015年和2017年她還都曾被評為科室的先進工作者。

拖著腳鐐硬撐上法庭 作無罪辯護 勸善救人

6月17日遭非法開庭時,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劉永英身體虛弱,是硬撐著、拖著沉重的腳鐐進入法庭的,由於戴著腳鐐無法進入被告人座位,才被允許取下腳鐐。庭審中,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是在劉永英車上抄到的138張真相護身符,以及警察在劉永英家中搶走的16本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

劉永英與辯護律師針對這些所謂「證據」提出了質疑和否定,做了無罪辯護。劉永英說,她對於出示的所謂物證 「護身符」卡片記憶都模糊了,只記得是2018年她上次被非法判刑前的東西,現在卡片看上去也模糊不清,卻被用來作為此次構陷自己的「證據」。

辯護人是一位年輕的律師,他在辯護時說,他的當事人劉永英就是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罪。

劉永英在陳述時說,青山湖公安局的警察了解到她的情況都說:法輪功這麼好,你怎麼會被抓?自己被關押在看守所時,號子裏的其他被關押者都說她是好人,對像她這麼好的人竟然會被關進來感到不理解。劉永英勸誡法庭執法人員:煉法輪功就是鍛煉身體做好人,沒有罪,你們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要明白「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宣判結果。開庭時,劉永英的丈夫不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只能在法庭外等待庭審結束,劉永英的姐姐作了旁聽。

曾遭冤獄經歷七載苦難 又被關押構陷近一年

1999年7月20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劉永英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冤獄與酷刑迫害,2000年初被非法勞教一年;2005年6月20日晚被青山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家中綁架、非法勞教三年;2018年4月2日在家被綁架,被非法判刑2年。被非法關押期間,她遭受辱罵、毆打、野蠻灌食、強制「轉化」、關小號、超長時間的奴工勞動等非人折磨,2020年4月3日出獄時,她被迫害致步履蹣跚、身形消瘦憔悴、牙齒大量脫落、神情木訥呆滯……被非法開除公職,剝奪了退休金。

2024年8月21日下午,劉永英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鐵路公安等多個執法部門的人沖到家中非法抄家、綁架。他們同時還綁架了她不修煉的丈夫和兒子(到晚上10點多鐘才被放回家)。第二天,劉永英被劫持到南昌市青雲譜區綜治中心的洗腦班。在洗腦班的第二天因為測量血壓,發現劉永英的血壓高達二百多。第三天把她直接送到了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2024年9月6日,劉永英家屬被告知她遭非法批捕。2025年2月20日南昌市塘山派出所把她丈夫和兒子找去,說是要對劉永英提出起訴。被非法關押構陷10個月後,2025年6月17日,劉永英在南昌西湖區法院遭非法開庭。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嫁妝街33號,郵編330009
電話:0791-86788328、0791-86783341
院長:熊麗萍
法官:劉玉芳0791-86783341、0791-86783310(辦電)手機號碼:18070080229,0791-86783167
劉玉芳的法官助理0791──86780098(辦電)
法官:章玉娟 手機號:18070080321
院長:熊麗萍
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 地址:西湖區孺子路168號 郵編:330003
電話:0791-86215571,0791-86233453
檢察長:李世峰
公訴人:宋宏洋 0791-86234750 助理:李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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