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明慧網的交流文章斷章取義的當法學,要求同修做到。
修煉是「比學比修」(《洪吟》〈實修〉),而不是從表面形式上依葫蘆畫瓢。心不動,表面做甚麼最終起不到實質的提高作用。
2、把造成迫害的原因怨到別人身上,從而互相埋怨。
埋怨無法結束迫害,只能招惹迫害,因為不符合真善忍,正好被邪惡利用鑽你的空子。
3、找自己的心過於細緻機械,反而忽略了大的更根源的東西。
打個比方,人生病了可能會有很多感覺和症狀。你把所有的症狀和感覺都找出來了,還是不知道病根在哪裏。找不到病根,那就只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這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如果是修煉人,還會引起更多執著,甚至走偏。
4、過度參與同修的事情,不尊重當事人自己的意見。
聽著做的同修不是自己放下了那個執著、轉變了觀念,也不是根據自己的修煉情況做出來的。比如只要有同修找對像結婚,都是勸不要找對像結婚的,「都到甚麼時候了還結婚」,或者說找的那個對象的修煉狀態一點都不好,不聽就一直說一直勸,直到放棄為止。工作和家庭也一樣,過分的強調表面的對錯,而不是對照法看自己甚麼地方應該提高了、修自己的心。
5、不重視學法,把自己悟到的看的超過法。
其實修煉過程中個人的甚麼看法想法都不重要,因為都是過程中的。看看常人,如果有誰執著小時候的觀念,那麼這個人就永遠無法成熟,何況修煉呢!就是大量的學法,在一起就讀法。同修之間修的好壞,在常人中遇到的麻煩,都不重要,放下自我,事情少說或不說,把大量的時間用在學法上,法裏面都有,都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