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建、新疆、湖南四名政法委正副書記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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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浙江省、福建省、新疆、湖南省三名政法委官員遭惡報被查,他們是原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委政法委書記顧國芳、福建省廈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李祖寶、新疆哈密市委政法委書記杜海濤、湖南省衡山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康才偉。

中共各地、各級政法委系統是中共二十六年來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謀劃和執行者,在對眾多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甚至長達十幾年的重刑迫害時,政法委官員是非法定刑的主謀。政法委官員還指使公檢法司部門綁架、關押、酷刑折磨、長期騷擾法輪功學員,以達到他們的所謂「轉化(即強迫放棄信仰)率」等。

上述的四名原政法委官員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他們的落馬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而這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委政法委書記顧國芳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七月五日浙江省媒體報導,原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委政法委書記顧國芳遭惡報被查。

顧國芳,一九六二年三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寧波市鎮海區政府黨組成員、區長助理;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寧波市鎮海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寧波市鎮海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寧波市鎮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任職期間,顧國芳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顧國芳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浙江寧波法輪功學員陳月霞因修煉法輪大法曾多次被中共迫害,遭非法勞教兩次,而且被她所在單位鎮海電廠實施經濟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寧波市鎮海區公安分局國保林堅民、王志山等七人,綁架陳月霞到派出所,要陳月霞保證以後不再訴江,剝奪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陳月霞表示對這種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無理要求是不能保證的,於是林堅民、王志山寫申請非法拘留陳月霞,從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十二月四日,陳月霞在寧波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福建省廈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李祖寶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福建省媒體報導,福建省廈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李祖寶被查。

李祖寶,福建永安人,一九七三年六月出生。主要履歷:歷任廈門市民政局人事處(社會工作處)處長、直屬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廈門市民政局黨組成員、人事處處長等職;二零一九年八月,任廈門市司法局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二零二二年八月,任廈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

任職期間,李祖寶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李祖寶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後任福建省廈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51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菊香,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國保警察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她被非法關押至福建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早八點半,廈門市集美公安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李建西與妻子及兒子全家,並把李建西的醫館工作人員帶走。後來,他的妻兒及其餘員工均已回家。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李建西醫生被集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廈門市集美區法院通知家屬,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將對李建西非法開庭迫害。然而,就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傍晚,集美區法院人員通知家屬,將原定的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開庭提前至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僅僅提前半天通知家人改變庭審時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廈門市集美區法院以視頻方式非法開庭。開庭時,六、七個法警如臨大敵,法官塗學斌念枉判結果,李建西醫師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並被勒索五萬罰金迫害。

◎大慶龍鳳東城領秀趙麗的女兒在廈門工作。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晚,被廈門六一零公安綁架迫害。

◎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今,廈門市思明區政法委派相關人員多次騷擾廈門市法輪功學員林惠強。

三、新疆哈密市委政法委書記杜海濤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媒體報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委政法委書記杜海濤被查。

杜海濤,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天山區委書記;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五年,任哈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杜海濤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杜海濤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五年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天山區委書記,哈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報導,出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哈密市星星峽公安檢查站,出入人人都刷身份證。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是刷不過去的,報警後會被帶去做瞳孔掃描,瞳孔信息的記錄可以看到學員上次在甚麼地方和時間被檢查掃描過,過去的行程很清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公安分局再次對法輪功學員沈金玉家進行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和大法經書和近萬元的私人物品,其小女兒法輪功學員劉珍伶也因堅修大法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六日,劉珍伶與法輪功學員胡丁元在烏市人民公園給世人講真相時,被受邪黨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沙區公安警察非法抓捕。警察為了調查劉珍伶,對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訊問,這些學員家裏不修煉的家屬也被抓去訊問。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嚴玉琴及不修煉的丈夫在家中被烏魯木齊市天山區警察綁架。警察從家中搶走一箱法輪功書籍。九月三十號上午,警察上門騷擾嚴玉琴的妹妹,非法在其家中到處亂翻一通。九月三十日晚上,警察在沒有出示逮捕證的情況下,強行帶走嚴玉琴的兒子和他的女朋友進行非法審問。在不給出任何原因或理由的情況下,隨意審問他們的私人信息,而當嚴玉琴的兒子詢問其母親的狀況、人在哪裏時,在場人員卻都一問三不知,甚麼也不告知。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警察在沒有出示逮捕證的情況下,非法帶走嚴玉琴,天山區小東梁派出所非法超期關押她五天。期間,不給家屬任何通知和說法;家屬曾到派出所要求會見並了解情況,等了一上午,警察也沒有讓見面,也不給任何說法。十月四日,嚴玉琴被轉移至烏魯木齊天山區分局反邪大隊(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四、湖南省衡山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康才偉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湖南省媒體報導,湖南省衡山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康才偉被查。

康才偉,一九七六年一月出生,衡山縣萱洲鎮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新橋鎮黨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任衡山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康才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康才偉在二零二一年之後任湖南省衡山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白果派出所所長周斌帶領五、六個人到衡山縣法輪功學員劉愛國家裏騷擾和綁架。當時有法輪功學員陳友坤、王新國(女)、李愛麗、李群安、劉愛國五人在一起學法煉功。在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與他們講真相,並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及法律依據,他們都沒有出示任何文件及手續,也不報姓名。法輪功學員被他們強行綁架到白果派出所。周斌等6人綁架法輪功學員到白果派出所之後,要學員簽「三書」。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陽澤軍帶領兩個女的到法輪功學員蔡仲華家騷擾,要她只能在家裏,不要到外面去講真相。蔡仲華說:叫人重道德、行善事不好嗎?七月十七日,衡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浦帶領四個警察到蔡仲華家,說賀家派出所攝像頭攝到了蔡仲華髮放真相資料的鏡頭。並叫來了賀家派出所警察在蔡仲華她家門口等候。後來一夥人非法闖入蔡仲華家抄家,搶走了師父法像及掛曆,強行綁架蔡仲華到衡山縣人民醫院體檢。然後將她帶到普管所審問。強制她採指紋、腳紋、錄音、拍照、簽字等等。後來送到衡山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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