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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傳大法真相 黑龍江雞西市六旬王淑香被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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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七年前,黑龍江省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淑香善心給百姓講真相遭綁架。為了躲避迫害,她被迫流離失所六年,二零二五年二月再遭綁架,近日得知,王淑香被雞西市雞東縣法院誣判兩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法輪功學員 王淑香'
法輪功學員王淑香

王淑香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出生,今年六十一歲,家住雞西市雞冠區。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八點四十分左右,王淑香在雞西市雞冠區傳染病院門口給一個叫曲本財的人講真相,被曲本財拽住,他對王淑香大喊:「我要把你送進(監獄)去。」曲本財讓開車經過的一個叫匡保傑的司機打電話報警。匡保傑報警後下車,同曲本財將王淑香按倒在地,紅星鄉派出所民警馬駿、張成勇綁架了王淑香。王淑香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期間,被雞冠區公安分局轉為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王淑香遭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警察綁架,劫持到紅星派出所,她被非法刑拘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家屬去要人時,紅星派出所警察稱,這次綁架王淑香的原因,是前一年,即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十八天的事「沒完」,聲稱在「取保期間」王淑香沒去報到,警察要儘快「走程序」,司法迫害王淑香。

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中,王淑香絕食反迫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晚,王淑香回到家中,被監視居住。後為躲避進一步迫害,她被迫流離失所,遭公安網上非法通緝。

直到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十點左右,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張躍繽、南山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周麗東家,將去周麗東家的王淑香綁架。後王淑香被構陷到雞東縣檢察院,雞東縣檢察院以雞東檢邢[2025]Z2號起訴書,將王淑香非法起訴到雞東縣法院。周麗東與王淑香一同被綁架,後被誣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上午十至十一點十五分,王淑香被雞東縣法院非法開庭。庭審開始,主審法官蓋秋海首先向王淑香發問:認罪不認罪,刑期相差很大。王淑香自我辯護答道: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我想問一下公訴人,信仰真、善、忍有甚麼罪?我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是為大家好。沒有一個政府是永恆的,法輪大法的事早晚有個說法,我不希望因為我的事使在座的每一個人包括審判長將來受到影響,應該讓我回家。律師也依據法律條文當庭為王淑香辯護。檢察院公訴人劉穎追問王淑香,認不認罪?王淑香答:「我沒有罪。」公訴人再無話。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雞東縣法院下發(2025)黑321邢初37號判決書,誣判王淑香兩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相關單位:
雞西市公安分局
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
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派出所
雞西市雞冠區南山派出所
雞東縣檢察院
雞東縣法院
直接或間接參與人:
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張躍繽
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派出所:時任所長陸阿龍(已判刑)、所長李林海
辦案人:張成勇、馬駿、原偉晨、楊智淳、劉鑫磊。
雞東縣法院主審法官:蓋秋海
陪審員:何欣、黃麗萍
法官助理:吳姝祺
書記員:楊峰
雞東縣檢察院檢察官:劉穎

惡意舉報人:
曲本財 男 1969年3月1日出生。 電話:13836598625住址: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紅星村2組 戶籍所在地:雞西市滴道區
匡保傑 男 1971年11月07日出生。 個體 電話:13945859735住址:雞西市雞冠區福地洞天一期 2號樓5單元701室 戶籍所在地:雞西市恒山區

'雞東縣法院法官:蓋秋海'
雞東縣法院法官:蓋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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