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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離失所 吉林王秀蓮在廣西被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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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左右,吉林省蛟河市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非法抓捕,後來被蛟河市警察劫回吉林,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王秀蓮今年六十多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和二十八日,吉林蛟河市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左右,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新區法輪功學員劉慧清家,將劉慧清和在她家的王秀蓮劫持走。隨後又一波警察闖入新區袁恩柱家,將他和妻子張淑琴非法抓走。

王秀蓮曾經回憶說,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當時,她正在劉慧清家聊天,警察在樓上蹲坑。劉慧清的弟弟剛開門的時候,幾個警察從樓上下來,推門而入,綁架了王秀蓮和劉慧清。警察沒有出示警察證,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分別非法抄了王秀蓮和劉慧清的家。

當天中午,王秀蓮被帶到天崗派出所,大約下午兩點多,回到河北街派出所。警察一直非法審問她,誘導她與劉慧清和袁恩柱是否有聯繫,企圖讓她撒謊承認自己發了五十多本真相資料。王秀蓮不承認,天崗警察「大原兒」(別的警察這麼叫他),用一沓紙捲成紙筒抽王秀蓮的腦袋三、四十下,把她打得懵懵的,叫她承認有五十多本。

河北街派出所副所長宋金波說王秀蓮不說真話,將戴上手銬的王秀蓮帶到她家門口的金時代食雜店,給那裏的老闆看她,企圖侮辱她,然後,宋金波又把她家帶到附近的另一個食雜店,向老闆說她是煉法輪功的。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警察帶王秀蓮體檢,因她體檢不合格,才將她放回,當時非法關押她已經超過二十四小時。

這次綁架致使王秀蓮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同時王秀蓮預感到還將面臨更為殘酷的冤獄迫害,後果她都不敢想。

一年多以後,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份,王秀蓮接到了蛟河市公安局潘全野的電話,讓她到公安局來一趟。她去了之後,潘全野作為構陷她的辦案人,把她帶到了舒蘭市檢察院,走了法律程序,並辦了「取保候審」。

王秀蓮知道,這是蛟河市公安局在司法構陷她,要給她非法判刑了。此時,已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例如,袁恩柱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被舒蘭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被劫入吉林省第二監獄;他的妻子張淑芹,在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被舒蘭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王愛國被非法判刑三年;劉淑芬被非法判十個月等。

王秀蓮考慮了幾天,決定離開蛟河市,被迫流離失所,因她知道監獄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在二零一二年九月的時候,時年五十多歲的王秀蓮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後她又被綁架入洗腦班,被迫害了五天。

如今,流離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非法抓捕,現被蛟河市警察劫回吉林市,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王秀蓮曾經被冤獄三年半的部份事實,請見《吉林蛟河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相關信息:
蛟河市公安局 辦案人:潘全野 1588621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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