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沒有及時把判決書送達親友辯護人(家屬),親友辯護人於七月十五日接到律師通知,才知道已於六月二十六日就下了判決,已經過了上訴期限。親友辯護人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所要判決書,但法官王冕不給,違法剝奪了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對於辯護人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王冕等聲稱無事實依據,「不予認可、不予採納」,枉法裁判。
陳妍現年約44歲,她原本在某國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只因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迫害而被迫失去公職。二零一五年,陳妍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被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間就被迫害的很嚴重,遭不明藥物迫害,多次被打罵,遭「抻刑」迫害,不許上廁所,遭受種種折磨。陳妍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她長期遭藥物迫害,被逼迫吃破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精神狀態極差。陳妍出獄後,身體狀況很長時間都未能恢復。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陳妍在本溪市溪湖區柳北車站附近發放和粘貼真相資料時,被一社區人員錄像並轉發到社區群主,陳妍被社區負責人惡告到當地溪湖區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當晚,陳妍在路上被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孟祥衝帶人綁架。當晚,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孟祥衝等人闖入陳妍家中,在家中沒有任何人的情況下,搶走陳妍的電話、存摺、現金等私人財物,沒有扣押清單。
陳妍被非法關押到本溪市看守所,期間多次遭到獄警指使犯罪嫌疑人毆打。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一天之內,陳妍被獄警指使的四名犯罪嫌疑人連續三次毆打。十月三十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陳妍時,發現她神情恍惚,身體虛弱,記憶力差,反應遲鈍。
溪湖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欲開庭非法庭審陳妍,均因陳妍在本溪市看守所多次遭犯罪嫌疑人們的毆打、侮辱,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頭疼、心慌、記憶力減退、痰中帶血,視力下降、身體無力等症狀,且情況遲遲得不到解決。陳妍拒絕出庭,非法庭審三次被取消。
![]()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是溪湖區法院第四次對陳妍開庭,並把法庭開到監室,參與人員有溪湖區法院的法官王冕和溪湖區檢察院的公訴人侯銳、於鑫等。被非法關押十個月的陳妍看上去被折磨的又黑又瘦,講述了自己在看守所多次遭毆打的事實。所謂庭審從下午一點三十分直到四點三十分結束。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最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本溪市溪湖區法院:
院長:金上傑 024-42886666
審判長(法官):王冕18641467710、18241462291
(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163614,身份證210502198705171535,家住本溪市明山區歐洲城三期4#2-1-2;王冕妻子王琦18740128255,任職本溪市剛強選礦有限公司)
審判員:宿瑩、鄒小敬
法官助理:孫銘陽
書記員:尚秀竹
溪湖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民主路 69號,郵編117000
檢察長:杜恩東
公訴人:侯銳 13065293699
助理檢察官:於鑫 024-45836266
溪湖分局河西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郵編117000
電話:024-48152298
所長顧丹翔024-43170966
教導員劉世鵬13904140306
副所長(國保大隊)孟祥衝15174043988
警察高吉18740127044
本溪市看守所: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育人街5號,郵編117019
電話:0414-2185519
所長張旗
副所長劉超13304141107
王悅勇13942431799
孫興昊13941405927
崔儋15941471777
本溪市檢察院駐本溪市看守所檢察室:
主任王勝志024-45805838檢察員:車玎玎、崔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