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家住滄縣大官廳鄉陳圩村,育有三個孩子。她丈夫前段時間在外地幹活時被砸傷腳,因多處骨裂,不能下地,在家休養,生活不能自理。他遭綁架時,是被幾個警察抬走的。警察至今不肯告訴家人金月的丈夫被關押在哪裏,故意讓金月的婆婆帶著三個幼小的孩子到處奔波。派出所所長還威脅老人:不能說真善忍好。
這些被中共毒害至深的警察,竟公然反對真、善、忍,可見他們已經喪失了基本做人的底線。跟隨中共反對真、善、忍,那麼生活在假、惡、鬥的社會裏,沒有人是安全的,包括這些警察及他們的家人。真為他們感到可悲、可憐。
以下是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五年,金月一家人遭中共人員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早上大約七點,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俊峰、李永聖(李勇勝)、白建華等闖到金月家非法抄家,把大法書籍、打印機、紙全部搶走,警察抓住金月的頭髮硬將她拽上警車,金月的三個幼小孩子嚎啕大哭。金月被劫持到滄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以所謂的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滄縣公安局國保警察李永聖、白建華等四人又闖到金月的單位,拿著五張單子讓金月填寫他們想要的所謂的「證據」。金月在上面填上與本案無關,拒絕簽字,他們一看填這個,就把其它的單子拾起來並說:好好跟孩子待幾天。那意思是將對金月採取行動。金月的丈夫壓力很大,他因受傷一直臥床不起,全家人心情沉重,籠罩在非常恐怖的氛圍中。
金月決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她查詢法律,法律中明確寫明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憲法中也沒有。金月先後向滄縣公安局、紀檢委、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區法院等遞交法律文書,控告警察的違法行為,被拒絕接收,她又通過郵局向各個機關郵寄法律文書,主要向公檢法司的人員講清真相,希望他們不要繼續做違法行為。第一次信件簽收並回執,檢察院說三個月處理;滄縣國保大隊在二零二五年過年前也回信說要慎重處理警察的違法行為。
可是到了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滄縣公安局警察又到單位找金月,並騷擾擔保人和金月的婆婆,還想找他們所謂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金月第三次郵遞了控告他們違法行為控告書。金月發現信件當天就簽收了,覺得奇怪,就給一個郵遞員打電話,郵遞員說信件被派出所拿走了。
五月十三日,金月去滄縣大官廳鄉郵局詢問此事,郵政員說:反正我們簽收了,你給誰郵的你就去找誰。這時過了兩個派出所警察,看住金月,很快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永聖、趙俊峰等就來到郵局,他們逼金月上警車,金月不上,警察強行拽著金月的頭髮,將她塞入警車。
五月十四日,警察強行押著金月去滄州市體檢中心體檢,金月不配合,六、七個警察按著她做心電圖、兩次抽血、拍胸片,國保隊長趙俊峰用拳頭捶打金月的頭部,拍完胸片又從背部打她,一女警把趙俊峰拉開。滄縣看守所開始因為金月的身體原因拒收,趙俊峰就給政法委、看守所打電話,然後強行將金月非法關入看守所。
五月十四日上午八點,金月的婆婆帶著三個孫兒到滄縣公安局找趙俊峰要他放了金月。趙俊峰不露面。金月的婆婆就在公安局大門口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才將趙俊峰喊出來。金月的婆婆說:「孩子要媽媽,我們沒犯法。」李永聖、趙俊峰等將金月的婆婆困在公安局三、四個小時後才讓她回家。
金月的丈夫聽說金月遭警察毆打,發出了微博。發微博的第二天,大官廳鄉派出所的所長就到金月家要求金月的丈夫撤下相關信息,並耍無賴說:你有證據嗎?接著村幹部也來配合警察。金月的丈夫說:我沒有犯法。
七月十四日中午十二點,大官廳鄉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闖到金月家,強行把她丈夫抬上警車拉走,並不告知家屬去向,說「有事找趙俊峰」。
金月的婆婆帶著三個孫兒去滄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給兒子送拐杖,國保警察李永聖竟說:「人沒在我們這。」但拒絕透露金月的丈夫被關押在哪裏。金月的婆婆只好又搭車去了大官廳鄉派出所,派出所警察也說:「人不在我們這。」中共警察就是這樣對老百姓耍著流氓。金月婆婆無奈的帶著拐杖和三個孫兒回了家……
金月的婆婆因為兒媳和兒子被非法關押,她帶著三個幼小的孩子不知道怎麼生活,於是帶著孩子們去鄉派出所交涉,開著三輪車在集市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向人們訴說著自家的遭遇……
七月十七日晚上,陳圩村村書記到金月家,告訴金月的婆婆:一會派出所的人來,他們說的你得配合。派出所的人來了,說給孩子買了本子和筆,還說有困難找政府。金月的婆婆說:「只要孩子的爸爸媽媽回來就沒困難。」派出所所長說:「你不能說真善忍好,你要這麼說,金月是出不來的。」金月婆婆說:「你前面有個坑,我告訴你別掉進去,都不能說嗎?都是為你們好,善惡必報是天理。」警察聽了起身就走。
法輪功是真正的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人迫害法輪大法,是犯下滔天重罪,是與天理作對,是真正在害自己,終將得到嚴懲,其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在等待著他們。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在救迷在謊言中的人們,使他們免遭天譴。
參與迫害的滄縣警察,請靜心看看你們搜走的法輪功真相資料,那是救贖你們的良藥。立即釋放金月和她的丈夫。
滄縣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黃河東路70號,郵編061000
電話:0317-5525225、0317-5525392
局長王哲斌(2024年5月任命)
原局長趙邯川16630869888(2024年4月去職)
國保隊長趙俊鋒16630861678、18330717208
大官廳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大官廳鄉,郵編061034
電話:317-4928110
所長田小國18932755198(2020年)
滄縣陳圩村:
村書記龐慧霞18713708877(2020年)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