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下午,郭丹霞被劫持岳陽市第二看守所,因血壓過高,看守所拒收。她被劫持在臨湘市公安局待了一晚,五月十六日中午被送到岳陽市廣濟醫院非法關押、構陷至今。在整個非法審訊過程,老人是零口供。
六月十日,臨湘市檢察院來廣濟醫院非法提審郭丹霞。在整個提審過程中,她也是零口供。他們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人證、物證,就非法逮捕了她。臨湘公安非法起訴她的真相資料是:《三退問答》、《祝你平安》、《金種子》、《天賜洪福》等十多種。而在她家裏非法抄到的是她用於學習的書籍及煉功用的MP3等,沒有任何可傳播的真相小冊子。
具體的辦案單位(製造冤假錯案的作案單位)是:臨湘公安局、臨湘檢察院,將轉平江檢察院、平江縣法院。六月份所謂「案子」在臨湘檢察院非法審查逮捕階段。
從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所有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民眾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而把這些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法庭,並荒唐地以法律的名義宣判有罪。這是法律的悲哀,是我們國家的悲哀,是跨世紀的冤案。
郭丹霞是岳陽市石油公司退休會計,一位非常善良、賢淑的老太太,她對人從來都是笑臉相迎,說話輕言細語。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更是為別人著想,善待一切與她有緣的人。她與丈夫王緒光結婚後,要撫養丈夫的三個子女和自己的兒子,後來丈夫有病癱瘓在床多年,子女很少管他。她無微不至的服侍他。丈夫過世後,子女來要房子、家產(他們夫妻共同購買的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及家產)。她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為他人著想,而且丈夫有一個有重病三十多歲未成家的女兒,她只收拾了自己和兒子的衣物,把房子、家產留給丈夫的女兒。幾年後此女兒過世,房子要過戶給其他子女,沒有她的簽字,根本就無法過戶。她二話沒說,提供一切過戶手續。丈夫的子女都很過意不去,千恩萬謝,直說她真是好阿姨。
這樣難得的善良、賢惠婦女,只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遭迫害,曾被非法抓捕十次、勒索高額錢財、非法勞教等迫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又被綁架、抄家構陷,被冤判三年二個月,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才回到家中;而今又被非法關押。兒子為了生存要打兩份工,家中兩個孫女(大的讀小學四年級,小的讀小學一年級),都是由她照看的,現在兩個孫女沒人照看。
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們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讚揚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壓這些最好的人,是中國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輪功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所有辦案人員都已涉嫌違法犯罪,都將要承擔法律責任。稍有良知的人知道這些都會感到痛心!都會覺得迫害好人的可恥!都會伸出援手。
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在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後,都在覺醒,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據明慧網報導,特別是二零一七年以來,已有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有錢買不來健康,有權抵擋不住災難。善惡有報是天理。堅守良知,善惡一念,請為自己與兒孫選擇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