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共對信息的封鎖和對當事人及家屬的恐嚇,以上有據可查的數字只是真實案例的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因迫害失去工作、生意被擱置、被搶走私人物品、被敲詐勒索錢財、親屬因擔心抑鬱而離世、孩子因無人照管而輟學及「政審連坐」制度給法輪功家庭帶來生活、工作、求學、就業的危機等,造成的巨大損失無法估量。在當前中共政權這種紅色恐怖環境下,無法細緻無漏的統計。
目錄:
一、概述
二、迫害離世或含冤離世
三、非法判刑
四、非法勞教
五、經濟迫害
六、現世現報
一、概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區10名以上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的案例至少24起。
第一起:一日綁架30多名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牡丹江市警察綁架了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康運成、法輪功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宋偉茹和孫麗珠、愛民區東部、西部輔導站站長趙京春和姜春梅、金宥峰、汪桂珍、於宗海、高秀玲、冷貴卿、張克明、戰貴榮等30多名法輪功學員。宋偉茹、於宗海、姜春梅、金宥峰、汪桂珍5名法輪功學員被日夜扣留監視,其他人當天放回。
第二起:依法上訪講真相,被劫持到看守所94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末至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政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升級,開始大規模綁架上訪和在家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據當年統計,被綁架並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共94人。知道確切姓名的法輪功學員有:
1. 男性法輪功學員(19人):康運成、宋景陶、趙京春、李志豪、於宗(忠)海、關連斌、宮呈閣、曹炳學、王洪林、關日安、於波、關鍵武、宋岩、寧軍、金宥峰、鄭永值、李海峰、賈昌民、李啟亮
2. 女性法輪功學員(20人):趙桂玲(法輪功西安區義務輔導站站長)、付英和劉坤母女倆、崔淑香和趙欣婆媳倆、林麗敏和曹麗梅姑嫂、李敏、馬淑芬、郝淑華、寧紅、曹迎春、王芳、於真潔、岳峻榮、岳峻蘭、謝瑞光、王麗嬿、張麗、韓秀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馬淑芬、林麗敏、曹麗梅、郝淑華、寧紅、曹迎春、王芳、於真潔、崔淑香、於宗(忠)海、宋岩、於波、金宥峰等16名男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動教養,分別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牡丹江勞教所實施迫害。
第三起:17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上午,西安區共和派出所的邊指導員、片警曹曉冬、國保警察法勇男、彭富明等八九個人闖入付英家砸門撬鎖,綁架了付英、劉坤、王志斌、李慶禺、鄭興堂、佗文霞等17位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被劫持到西安公安分局刑訊逼供,這次綁架中,付英5千元人民幣現金被警察偷走。付英、王志斌、李慶禺、鄭興堂被非法勞教。
第四次:230人去北京上訪遭綁架。
二零零零十月一日前後,牡丹江法輪功學員紛紛去北京上訪,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牡丹江警察對上訪的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現金全部被搶走,不留任何手續,被警察中飽私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楊茂華、楊茂琴、安寶萍、安寶玉、楊學珍、張萍、劉智淵、王明豔、孫英霞、徐文媛、趙秀芹、郝豔秋、趙曉豔、艾淑清、萬風、孫桂珍、熊桂芹、董淑豔、李雅琴、尹玉文、周明波、王磊、陳金鳳、戴蕤(黑龍江大學在校大學生)、李景偉、朱秀成及妻子汪淑娥和18歲上高中的女兒朱雅瓊、佗文霞、陳春榮、陳春茹等共230人(看守所獄警說出的人數)。這些學員家屬被勒索幾千甚至幾萬人民幣「贖金」才得以回家,戴蕤、朱秀成、劉智淵、陳金鳳、戴蕤、陳春榮、陳春茹被非法勞教。
第五起:20名牡丹江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各種申訴和上訪途徑都被中共惡黨政權截斷的情況下,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迫到天安門廣場表達法輪功學員的心聲。李秀萍、宮呈閣、張濤、張衛東、馬淑芬、張淑芬、佟秀琴、趙雲豔等20名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發撒真相傳單,遭到眾多被中國幾億納稅人養活的「人民警察」的毆打和綁架,張淑芬的頭部被警察穿皮鞋踢出一個大包,很長時間才消腫,造成嚴重後遺症;張濤被警察踢的眼角流血,很長時間才痊癒;李秀萍被綁架後,正念走脫。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不願意連累單位和家人不報姓名、戶籍所在地,北京警察把說話東北口音的法輪功學員用40多輛大客車(每輛大卡車裝40多人)劫持到遼寧省各市看守所。19名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陸續被劫持回當地,宮呈閣、張濤、張衛東、馬淑芬各被非法勞動教養3年,劫持到牡丹江勞教所和黑龍江省戒毒所,張濤、張衛東當年才是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家屬被勒索幾千至幾萬人民幣「贖金」(土匪綁架人質後勒索錢財)後,人才被贖出來。
第六起:南山派出所綁架23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陽明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所長謝春生、副所長苗強等警察綁架了趙軍及兒子趙丹、曹茹、趙桂玲、黃國棟和他的兒子、張玉良、高炳榮、宋民傑,李建華,張老師夫婦,老於頭和其老伴等23名法輪功學員。
南山派出所警察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輪番酷刑折磨:趙軍被連上三次繩(一種酷刑),昏死三次。惡警就用硬幣刮肋條骨,往手指尖裏紮竹籤的殘忍手段將他弄醒。當晚趙軍的右臂腋下部位正中神經和撓神經嚴重損傷致殘(有診斷書為證),兩臂腫得嚇人;趙桂玲遭受多種酷刑:上繩,灌芥末油,用東西捂住頭不讓喘氣,幾乎憋死,連續十多天反覆折磨;張玉良被苗強毆打,內臟被打壞,以致後來尿血很長時間;高炳榮被迫害精神失常,後離世;趙軍上大學的兒子趙丹因父親被酷刑折磨。宋民傑和李建華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陽明法院非法庭審趙桂玲和趙軍姐弟倆、張玉良、黃國棟、曹茹5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後,黃國棟是被抬進去的,被酷刑折磨的不能說話,不能坐,而且腳上還帶著鐐銬。陽明法院非法判刑:黃國棟12年、趙軍7年、張玉良5年、曹茹5年、趙桂玲3年。
第七起:1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公安局政保支隊、西安公安分局、火炬派出所警察互相勾結,強行闖進王磊家,綁架了王磊、王麗嬿、李玲、李英旭、張岩等14人,並且搶劫了他們身上的2千多元人民幣現金。警察對14名學員酷刑折磨,李英旭被打得下肢沒有知覺,不能站立行走,頭部、面部、身上多外青紫,傷痕累累,其餘的人均有不同程度的青紫傷痕,在48小時後沒有找到關押審察的證據和理由時,不履行司法手續,沒有讓當事人簽字的情況下,強行送進看守所兩個月。
沒有任何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西安公安分局將王麗嬿、李玲、李英旭、張岩非法勞教,其餘10人被逼迫:保證出去後不能告警察執法犯法,並要求家屬看著不讓這10個人上告。
第八起:11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於宗海和寧軍在牡丹江市區街道的牆上噴真相標語時,於宗海遭到警察綁架,西安公安分局共和派出所警察用於宗海身上的鑰匙打開了他們臨時租住房門,綁架了寧軍、楊玉昆、楊××等,警察陸續蹲坑綁架了付英、李秀萍、姜春梅,搶走了李秀萍人民幣3千元錢,兩個耳機,一個傳呼機;付英隨身攜帶的人民幣2千元錢被搶劫走,此次先後共綁架了11名法輪功學。這些學員被劫持到樺林鎮東郊派出所,並且遭到警察們的殘酷迫害。付英被非法勞教,劫持到哈爾濱戒毒所;於宗海遭非法判刑15年。
第九起:愛民區傳播真相,多人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牡丹江市入冬以來下了第一場半尺深的大雪,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在愛民區的大街小巷遍布了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內容的各色小旗。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愛民公安分局通過跟蹤、盯梢的手段到東安區興隆鎮綁架法輪功學員10人,次日又綁架4人,直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日,愛民公安分局共綁架了王永強(後走脫)、張吉良、李慶俞、高英、吳秀紅、吳秀華、程鳳英、魯永風、曹迎春、劉坤、趙欣、關日安、汪繼國、丁玉等30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都遭到警察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遭到3-15年非法判刑不等。
第十起:中共十六大前後7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召開前,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遭到大規模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正在家中睡覺、做飯、休息,惡警就像土匪一樣闖進家中,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隨意把人抓走。把家中值錢的東西洗劫一空。綁架的學員有安永鎮、黃彥林、李洪敏(被迫害致死)、徐玉華、劉慧宇、張麗、於波、呂士繁、李志豪、孫英霞、黃宴林、王洪林、孫玉生、李啟亮、寧軍、孫英霞、徐伏芝(後來被迫害致死)等近70多人,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李洪敏被迫害致死;安永鎮、黃彥林被非法判刑;王洪林、孫玉生、李啟亮、於波、劉慧宇、張麗、於波、呂士繁、孫英霞被非法勞教。
第十一起:杜撰「高科技犯罪」,綁架近百名法輪功學員。
國安特務利用偷安在殘疾姑娘牛小娜家監控錄像,牛小娜被綁架,在酷刑折磨、威逼利誘下,加之一名學員沒有抵禦住酷刑折磨,導致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劉智淵和申春花夫婦、金宥峰和姜春梅夫婦、王新民和汪桂珍夫婦及女兒王維麟、張濤、於真萍及弟媳王楣泓、王明柱、裴曉霞、王明柱夫婦(王明柱走脫)、姚國才、王淑榮、曾德雲、李雙、鐘麗、金英子、張玉蓮、康運誠、郝榮、宮有斌、關連斌、汪淑娥(當時正念走脫,警察通過電話監控,從外地又被綁架回牡丹江)等一百多人相繼被綁架。5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看守所,牡丹江市「六一零」和警察以所謂「高科技犯罪」的幌子,將其中29人被非法批捕,多人被非法勞教。愛民區法院秘密冤判29名學員3-14年徒刑不等。
第十二起:10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遭綁架、騷擾。
二零零四年十月末,警察綁架了男性法輪功學員宋岩,警察對宋岩刑訊逼供下,導致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王士珍遭綁架。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陽明公安分局東風派出所片警朱志國和另兩個警察綁架了位於礦山平房居民區付亞賢和其不修煉的丈夫老何,警察在付亞賢家守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又綁架去付亞賢做客的法輪功學員王萍和佟秀琴,警察將這3人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老何被放出來。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張世江乘車從哈爾濱市返牡丹江臨時居住房子時遭到警察綁架,在陽明公安分局遭到酷刑折磨。幾日前張世江的妻子楊淑香和兒子張偉遭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王明豔及其兄王明柱。
宋岩、張士江、付亞賢、王明豔、王明柱遭非法判刑;楊淑香、王萍被非法勞教,佟秀琴送勞教身體不合格被放回,王士珍由於被酷刑折磨的精神失常,被保外。
第十三起:20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及轄區派出所統一行動,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於真潔、宮有斌和宮呈閣父子、劉秀英和李海峰母子、趙京春和劉楠夫婦、朱秀成、王慧琴、肖祖光、孫桂珍、李煥芝共計20人,朱秀成被非法判刑5年6個月;趙京春被非法勞動教養。其餘同修都在關押迫害後被勒索幾千乃至幾萬元人民幣才被家屬「贖回來」。
第十四起: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零七年八月,牡丹江國保大隊夥同分局、派出所又一次對大法弟子大面積綁架,王永茂、張玉鳳、曾楚、白雲霞、劉寶鳳、賈桂芹、寧豔、王安莉、曲榮、溫姓學員、許道芹、薛梅和孫玉蘭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第十五起:15人遭綁架。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牡丹江「六一零」及柴市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綁架了任豔傑一家四口(兒子、兒媳和小孩)、八十二歲老太太曹玉玲、王秀霞、勝俊英、樸某某、王雅君,掠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錄音機、磁帶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牡丹江市柴市派出所再次作惡,綁架了去派出所要人的趙建國、周淑雲、王春豔、朱秀華、劉亞娟和金某等6人,金某下午被放回,其餘5人當晚被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其中趙建國在抵制迫害中被看守所惡警定位、強戴手銬、腳鐐迫害。
第十六起:西安區法院非法庭審 旁聽者37人遭綁架、毒打、勞教。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柏亮、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聞訊趕來參加旁聽的親友共100多人,由於警察的百般刁難,只有14人進入法庭旁聽,其餘的人都被警察趕出法院大門。法院外公安警察和特務綁架了馬淑芬、顏成山、張亞清、張翠清、張培增、王克軍、王淑香、趙秀豔、李向娥、趙春豔、王愛平、王愛玲、李崇俊、劉紅梅、劉桂香、夏美蘭、於登芳等37人,被綁架的人遭到警察的酷刑逼供,彥成山遭惡警毆打、酷刑折磨,鼻樑被打斷,鼻子已腫得變了形,並被上大掛,一隻胳膊已不好使;李崇俊被惡警嚴重毆打,一隻眼睛被打壞。
事後,馬淑芬等9人被非法勞教。
第十七起:中共「兩會」期間,2人被騷擾、8人遭綁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派出所以中共「兩會」名義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張萍、周芝榮、陳菲、張繼良、劉香華、趙忠江、莊秀雲、關永霞等;被騷擾的楊慧萍、金今玉等。
第十八起:39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起因:黑龍江省某副省長來到牡丹江,促使這次大規模綁架案件發生,牡丹江「六一零」、國保大隊、各分局及下轄派出所都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綁架的犯罪行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警察按照事先準備好的名單綁架了韓秀芳、劉春蘭、趙京春和劉楠夫婦、環衛局幹部刁銳、林春子、李延玲及其母親、徐慧娟、西頭劉姓學員、牡丹江鐵路車務段王汝江、東新安小區李桂英和她的丈夫、郎晶、江濱小區韓姓和彭姓老年學員、七十多歲於姓和鄧姓及張姓三名學員、陽明區方淑雲、莊小麗等39法輪功學員的綁架。牡丹江國保夥同西安分局惡警在楊丹蓓的指揮下,對西三龍門市場對面新海浪小區居住的張玉琴抄家,欲實施綁架遭抵制,綁架未果。除王汝江、郎靜、七十多歲張姓學員回到家中外,其餘幾十名大法學員仍被關押在看守所。
事後,警察將構陷韓秀芳、劉春蘭、劉楠的案卷報到檢察院。徐慧娟、翟淑琴、方淑雲被非法勞教;韓秀芳、劉春蘭被非法判刑5年。
第十九起:13人遭秘密綁架;5人被騷擾。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至十二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與」六一零「夥同國保及各公安分局各個派出所秘密布置綁架任務,綁架了肖燕華、楊學珍、金波、戴啟鴻、鄭麗萍、陳鳳青、朱海玉、寧豔、曹淑傑、劉天華、景慎峰、周淑傑、蔡姓學員等法輪功學員。5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騷擾:趙雲豔、荊玉生、楊慧萍、周尊貴、李桂英等。景慎峰被非法判刑4年。
第二十起:起訴江澤民,遭中共惡黨報復。
二零一五年,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行使公民合法權利起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黨魁江澤民,因訴江17人遭到綁架:李洪森、朱民廣、李明、李鵬、閆燕蘭、王世鳳、王玉山夫妻、周淑傑、劉愛華、張麗、銀淑芬、李海峰、刁蕊(音)、吳金霞、於丹、艾淑菊;楊慧萍(女)遭到騷擾。
第二十一起:14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二十一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國保支隊大隊長李學軍,國保支隊警察尹航、馬群夥同東安分局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宮程閣的家中,綁架14名法輪功學員,東安分局副局長梅永剛下令將高秀清、趙洪偉、姜春梅、王楣泓、王明豔、張麗、張淑敏、范麗敏8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行政拘留15天,拘留證沒有當事人簽字。在牡丹江市拘留所,8名法輪功學員抗議被非法關押集體絕食4天,四月二十七日上午,8人被全部釋放,宮程閣和高秀清家被非法抄走的物品沒有歸還,還有14名大法弟子的手機達20多部被搶走未歸還。
第二十二起:法輪功學員10人遭騷擾、綁架,三人被判刑。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牡丹江地區警察非法竊聽並跟蹤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10人被騷擾、綁架及非法抄家。
◎陽明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寶鳳和她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並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兩人被綁架到派出所做完口供後,才放回。
◎愛民分局局長帶領八、九個警察到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邵豔父母家裏,不由分說到處翻找東西,把照顧臥床父親的保姆給帶走了,保姆被非法審訊三個小時後放回。愛民區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警察騷擾,但沒給開門。
◎牡丹江國保大隊隊長尹航帶領五個警察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林春子家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大法書、週刊等私人物品。
◎趙姓老年法輪功學員從牡丹江回到穆稜家後被綁架,在她家做客的另一位周姓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三個小時後,兩人回家。綁架她們的是八面通國保人員李顏春、崔興國。趙姓法輪功學員在牡丹江就已被跟蹤很久了,她的電話長年被警察非法竊聽、監控。
◎法輪功學員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三人在陽明區鐵嶺河鎮被鐵嶺河社區警務大隊警察綁架。
董淑豔、張玉華各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個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1年。
第二十三起:法輪功學員7人被綁架,家屬被綁架、騷擾。
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至七日,牡丹江市國保和鐵路公安處綁架了7名法輪功學員並且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家屬。
◎陳雁微、王平、李桂蓉、劉鳳燕遭綁架,同時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劉鳳燕回家,其他人被非法拘留15天。
◎於長蘭家被警察騷擾,沒給開門,第二天早上於長蘭出門上班時被綁架;范麗敏被綁架。
◎趙蘭英回到家中,她丈夫和兒子視頻,說你媽回來了,被警察竊聽到。當晚趙蘭英家對面樓窗戶四個特亮的燈照著她家,第二天早上五點警車就停到她家樓口,她丈夫和她妹妹早上下樓,她丈夫被警察按住,她妹妹被四個警察強行推進車裏(他們以為是趙蘭英),後來知道抓錯人了。
◎張麗被綁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被釋放回家。
第二十四起:2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牡丹江公安分局所有派出所的警察,對不「轉化」、不簽字、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統一綁架和騷擾。此次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高忠遠,三月份由黑龍江省公安廳調到的牡丹江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楊國利,四月份上任的政法委書記。張國軍,新上任的牡丹江市長。
牡丹江市區22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崇一范、李海峰、張濤、王新民、汪桂珍、王維林、張玉蓮、張春蘭、宮有斌、柴愛蓮、陳雁微、陳雁孚、李平、於長蘭、曲姓老年女學員、宮呈閣、董姓老年女學員、韓姓老年女學員、王鳳玲、姜英、高蘭亭、張淑敏。
牡丹江市區8人被騷擾:李宏君、朱豔華、白麗珍、景玉生、莊秀雲、陳金鳳、楊慧萍、高秀清
二、迫害離世或含冤離世
中共惡黨對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迫害以來,共有25人被迫害離世或含冤離世,他們是:
牡丹江市區(23人):高炳榮、王小忠、崔存義、李宏敏、葉蓮萍、汪繼國、尹洪濤、徐伏芝、劉玉桂、寧軍、肖淑芬、李淑文、宋京華、侯麗華、王永茂、金宥峰、康運誠、王永強、朱秀成、趙林、黃國棟、鄭炫淑、高一喜。
牡丹江籍被外省市迫害離世(2人):張茂興(江西省九江縣)、佗文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一)公安機關和看守所迫害離世
1、王小忠被酷刑致死,器官去向可疑
王小忠,男,時年36歲。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晚九時,王小忠被陽明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樺林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二十九日即被迫害致死。在去世前一天,他的妻子去探視,王小忠親口對她說,公安用電棍打他,第二天便死在看守所中,第三天家屬才得到通知,並被告之是腦出血而死。
看守所未負擔任何責任,卻將王小忠的心、肝、肺等內臟拿出來冷凍, 有被活摘器官的跡象。王小忠家裏只剩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親,沒有工作的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孩子。一個好端端的家庭破碎了。牡丹江公安局警察採用最下流的流氓手段,在恐嚇和欺騙中,只給了家屬幾千元錢就匆匆結案了 。
2、崔存義被南山派出所警察毒打致死
崔存義,男,時年54歲,被當地警察迫害致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後來警察對其家屬說:「他沒甚麼事,我們不抓他,讓他回來吧。」家屬相信了警察的謊言,讓崔存義回了家。崔存義到家後不長時間,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前後被東安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然後把他送到陽明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集中迫害,南山派出所警察將他殘忍迫害致死,既無口供又無筆錄。公安局先揚言說其自殺,後又謊稱心臟脫落而死。五月十五日才通知家屬。
崔存義的身體被打得遍體鱗傷,經法醫解剖驗屍,肋骨被打斷5根,肺部全黑,眼睛紅腫,腿部全黑,慘不忍睹。家屬欲到省裏上告,牡丹江公安局忙封鎖了牡丹江的民航、鐵路、公路,不准家屬離開牡丹江,妄圖掩蓋殺人犯罪事實。家屬堅持不懈的多次去省城和北京上訪,牡丹江市公安局不得不於二零零四年年底,以補償的方式給家屬50萬元人民幣。崔存義的遺體在殯儀館停放了兩年半之久才出殯,而南山派出所幾名殺人警察仍逍遙法外。南山派出所已被列入聯合國人權組織二零零五年的人權報告中,並且向中國發出協查報告。為掩蓋罪惡,南山派出所被撤並(不存在了),參與殺人的警察都被秘密分派到各個派出所。
3、葉蓮萍遭酷刑拷打致死
葉蓮萍,女,時年30歲,大專文化,生前是牡丹江市優秀服裝設計師,她為堅持信仰真善忍,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牡丹江警察非法勞教。葉蓮萍從勞教所出來後,曾經被牡丹江惡警在網上懸賞5萬元通緝,她被迫流離失所。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李富揚言:抓住葉蓮萍一定打死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葉蓮萍在黑龍江省大慶市被綁架後,牡丹江市政保科警察用吉普車把葉蓮萍、董淑豔、劉玉梅(依安縣)劫持回牡丹江,葉蓮萍遭受了銬在暖氣上蹲不下站不起來的痛苦;然後鼻子被灌進兩瓶芥末油,再用塑料袋套住頭(惡警稱為「摩托帽」)到脖子根部封嚴,使她喘不上氣,連憋帶嗆幾乎窒息;被拽頭髮滿屋輪打大嘴巴子;被上肩夾大背銬酷刑折磨,葉蓮萍被摧殘的痛苦不堪,傷痕累累身體非常虛弱,已身心不支。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年僅30歲的葉蓮萍被惡警酷刑折磨、刑訊拷打致死。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喬平和隊長李富是迫害死葉蓮萍的主要犯罪兇手。
4. 徐伏芝
家住北安街時年55歲的徐伏芝,修煉法輪功後,多年的心臟病、高血壓全都好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晚,徐伏芝被愛民公安分局北安派出所民警綁架,愛民分局國保大隊惡警蓬軍等人用塑料袋扣頭、灌芥末油等酷刑對她實施迫害,徐伏芝被迫害得渾身長滿疥瘡,血壓高、心臟病症復發,二零零三年三月,徐伏芝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個月,被哈市女子監獄拒收,而牡丹江市六一零、看守所拒不放人、醫治,徐伏芝的丈夫變賣住房也沒辦成保外就醫,徐伏芝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監獄迫害離世
1.牡丹江師範學院三名法輪功被迫害離世
(1) 金宥峰,男,時年44歲,朝鮮族,原牡丹江師範學院體育系教師,謙和直爽,樂於助人。二零零三年十月,牡丹江大批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金宥峰也被綁架,遭受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後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11年,妻子姜春梅非法判刑14年,家中兩個孩子孤苦伶仃,大的9歲,小的只有14個月,孩子奶奶因此在痛苦和壓力中離世。
金宥峰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後,多次遭警察及其指使的犯人酷刑折磨、野蠻灌食,迫害成肺結核晚期。監獄卻以金宥峰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為由拒不放人。拖延10個月後,於二零零八年端午節前才辦理保外就醫。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九點,金宥峰經搶救無效含冤離世。陪伴在父親金宥峰身邊的兒子金路宜不幸也被感染,最終失去了年僅23歲年輕的生命。
(2) 汪繼國,男,時年40歲,牡丹江師範學院職工。二零零零年三月進京上訪,被抓回牡丹江市後,即被非法勞教3年。二零零一年,汪繼國被牡丹江四道勞教所迫害致尿血、雙目幾近失明。二零零二年,汪繼國遭綁架,被愛民區法院誣判其7年,送入牡丹江尖子山監獄繼續摧殘,二零零三年九月被迫害致死,年僅40歲。他妻子陳菲也是法輪功學員,同期被非法勞教3年,家中七歲幼兒欣欣無依無靠。二零零四年,汪繼國的姐姐汪淑娥因信仰被冤判14年。
(3) 朱秀成(汪繼國的姐夫),男,時年59歲,原為牡丹江師範學院馬列部的辦公室主任。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朱秀成一家三口進京上訪被抓回,朱秀成被非法勞教一年,妻子汪淑娥和18歲讀高中的女兒朱雅瓊則被關押在看守所數月之久,被勒索巨額保證金後釋放;二零零二年四月朱秀成和汪淑娥被綁架並抄家,朱秀成被勞教3年,其妻汪淑娥也被勞教3年,送至哈爾濱戒毒所後,後因體檢不合格而倖免。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朱秀成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5年6個月。由於多年的折磨,朱秀成於二零一四年七月離世。
2.肖淑芬
肖淑芬,女,時年66歲,家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步行街,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秘秘判重刑並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肖淑芬被監獄折磨的生命垂危,法輪功學員多次找獄警反映,獄警推脫說和家人聯繫不上,一拖再拖耽誤了最佳治療期。肖淑芬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份去世。從發病到去世只有短短12天時間。去世後3天才通知家屬,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家屬接到監獄方面通知:肖淑芬已死。肖淑芬的子女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早上去領遺體,監獄百般刁難不讓見遺體。
3. 康運誠
康運誠,男,原牡丹江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原牡丹江市房地產總公司經理。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後,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並遭受殘酷迫害。二零零三年十月末,又被牡丹江市六一零綁架。由於他工作任勞任怨、成績出色,單位主要領導出面為他擔保,惡警竟置之不理,把他非法判刑關押在牡丹江監獄五監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康運誠被關小號迫害。被迫害致病危手術兩次,處於昏迷狀態。尤其第二次手術,醫生告知可能下不了手術台。後來,家屬找到獄方,大約在四月份才「保外就醫」回到家中。康運誠最終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離世,終年56歲。
4. 黃國棟
黃國棟,男,是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只因信仰真、善、忍,堅持做個好人,向人們講真話,數次被中共不法警察綁架,遭受吊銬、毒打、硬幣刮肋條骨、牙籤紮肋骨縫等酷刑折磨。他被迫害的案例曾被寫進聯合國人權機構特派專員年度報告。黃國棟於二零零一年末被非法判刑12年,在冤獄中再遭獄警和犯人定位、毒打、冷凍、澆涼水、電棍電擊小便、肛門等滅絕人性的摧殘,身心受到巨大傷害,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
(三)長期被迫害導致病業離世
1.趙林,男,時年44歲。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被警察以登陸雅虎信箱下載傳遞明慧網內容為由綁架、毒打。兩天後,趙林從派出所走脫,此後被中共非法通緝15年,他在外漂泊不能正常出入、生活,還要擔心懷孕的妻子,多次與要綁架他的警察擦身而過;在長期的迫害和騷擾中,最終因心力交瘁,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離世,年僅44歲,給妻子與14歲剛上初三的兒子帶來巨大的傷痛。
2,寧紅和寧軍姐弟倆迫害中相繼離世
(1)寧紅,50多歲,曾因堅修大法被非法勞教兩年,因被迫害得肚子腫大得嚇人、頭髮全白了,生命垂危時才被釋放回家。回家後通過修煉,頭髮又變黑了,肚子也不腫了,又恢復了健康。惡警們又把寧紅從家裏綁到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寧紅學法、煉功、發正念,「六一零」及派出所惡警們很恐慌,編造理由,把她又劫持到了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後被迫害離世。
(2)寧軍,男,時年51歲,一九五五年生,曾經歷過2次刑拘;一次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勞教;被折磨的幾次病危搶救。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含冤離世。
3.李淑文,女,79歲,退休前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銀行工作,居住在牡丹江市江濱小區。修煉法輪大法後一身輕鬆,多少年都沒有報銷過醫藥費。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牡丹江江濱派出所片警鄭偉民、尹建國非法抓捕到江濱派出所,後來又多次遭到尹建國到家中騷擾。由於失去煉功環境,多年遭受迫害,長期心理壓抑,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離開人世。
4.七次遭綁架 黑龍江優秀教師佗文霞含冤離世
佗文霞,女,終年73歲,一九五零年生,退休前牡丹江市優秀教師。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曾被綁架七次,身體不堪重負而出現嚴重疾病狀態,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含冤離世,終年73歲。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佗文霞在牡丹江市遭六次綁架,其中一次,她和女兒以及不修煉的丈夫,一家三口被關在看守所。也被多次非法抄家,曾流離失所4年。後來陀文霞帶女兒遷居哈爾濱市。二零二一年佗文霞第七次被綁架,女兒牛小娜也同時被綁架,牛小娜被非法判刑15年。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鐵路國保警察提審佗文霞,說要起訴她。三月中旬開始,佗文霞身體難受,疼痛,全身發冷,去醫大二院檢查為子宮內膜癌晚期,因為她有甲亢,做不了手術。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鐵路國保警察給佗文霞去電話,說她的取保候審一年到期,現在變更監視居住。還威脅說如果怎麼怎麼就逮捕她云云。讓她去簽字,可是她已經虛弱的走不了路。警察還索要她的身份證,可是她住院治療需要身份證。佗文霞身體每況愈下,天天發燒,全身疼痛難忍,被家人送去醫院住院治療。腫瘤醫院檢查,癌細胞已經擴散到她身體的多個器官,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含冤離世。
(四)被迫害精神失常後離世
1.宋京華,女,54歲,家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鐵嶺河鎮四道村,二零零零年因堅持修煉,被市公安局和鐵嶺河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劫持到當時的哈爾濱市戒毒所迫害2年,冤獄刑滿後回家。哈爾濱市戒毒所獄警到家所謂回訪,不知對她做了說了甚麼,導致精神失常,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夜九點被火車撞死。
2.高炳榮
二零零一年二月,高炳榮被鐵嶺河鎮南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南山派出所苗強等六名男警察一起持續毒打高炳榮,從晚上七點一直打到下半夜一點半多。毒打過程中,苗強等人還採取逼迫高炳榮罵大法師父、踩大法書、撕大法書等惡劣手段。高炳榮被打得遍體鱗傷、血肉模糊。南山派出所不但不予治療,反而把她非法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繼續迫害。高炳榮被送到看守所時,腿已經瘸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她的胳膊、雙腿、渾身上下都是青紫腫脹的。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臉上有青紫的腫起來的傷痕。腦袋上有大小不等的腫包,大的幾處有雞蛋大,嘴角處血痕模糊。當時看到高炳榮慘不忍睹的樣子,很多人流下了眼淚。高炳榮被送到看守所後,已經被折磨得精神有些不正常,發作時就哭鬧不止,好似被打時到處躲閃的狀態,一看到警察從窗外經過,她就嚇得立刻渾身發抖、哭鬧,開始發作。後期高炳榮發作頻繁,狀態越來越差,後又轉到洗腦班強制轉化迫害。半年之後,在廣大法輪功學員的強烈要求下,牡丹江「六一零」頭目李長青夥同南山派出所苗強提審高炳榮,因怕承擔責任,勉強將她釋放回家。高炳榮被折磨精神失常後,每天極度恐懼,怕見人,回家一年多之後,憂鬱而上吊死亡。
三、 非法判刑
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牡丹江市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這25年來,被非法判刑的123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判刑11人次),請詳見附表1。
(一)三名插播勇士真相,遭非法判刑7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半,外市法輪功學員王學士、徐亞利、朱秀敏三人在牡丹江市區人民公園插播法輪功真相時,王學世
當時被廣電集團雇佣的一群打手綁架,劫持到牡丹江陽明分局進行酷刑折磨,王學世當場昏過去。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朱秀敏女士在牡丹江市火車站被綁架,遭陽明公安局警察皮管抽打、沾滿芥末油的抹布堵鼻孔、頭上套塑料袋酷刑殘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徐亞利在牡丹江被綁架,陽明分局警察暴力迫害,用雙饋電線狠抽他的雙腳腳趾,打生殖器,用拳打頭,用涼水澆頭,開窗用冷風吹,將頭按到地上和腳並到一起;強制坐鐵椅子折磨。五月十日送進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牡丹江陽明法院,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開庭,分別非法判處王學士、徐亞利、朱秀敏7年有期徒刑。王學士、徐亞利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朱秀敏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二)戴啟鴻、侯希才
戴啟鴻、侯希(喜)才都是牡丹江監獄公務員、警察,二人皆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中共惡黨法院各冤判2次。
1.戴啟鴻(男),原牡丹江監獄一監區中隊長,他為人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工作技術過硬,是單位業務骨幹。
(1)二零零八年三月,戴啟鴻在海浪飛機場附近發放真相資料,被當兵的劫持綁架。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國保大隊惡警彭福明、馬群等4名警察將戴啟鴻從牡丹江監獄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三月,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對戴啟鴻非法判刑5年,戴啟鴻被劫持牡丹江監獄。
(2)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戴啟鴻被綁架,並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戴啟又被愛民區法院誣判5年,勒索罰金5千元,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進行迫害。後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在呼蘭監獄戴啟鴻遭到酷刑折磨,戴啟鴻被獄警縱容的惡犯毆打致脾破裂,已被摘除脾臟。
2.侯希才
侯希才(侯喜才)(男),牡丹江監獄政治處人事警備科幹事,一級警司。
(1)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侯希才被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惡警彭福明搧了他兩個耳光,不讓他吃飯也不讓他上廁所,並威脅要灌辣椒水。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沒有通知家人、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在看守所會議室非法開庭,對侯希才秘密誣判4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
(2)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侯希才在哈爾濱市打工上班下樓時,被哈爾濱鐵路公安處綁架,侯希才被非法判刑2年。二零二三年五月從監獄回到家中。
(三)關日安、張玉堂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四月三日晚,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張玉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市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綁架。家屬為關日安和張玉堂聘請了北京律師。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牡丹江愛民區法院對張玉堂、關日安秘密開庭審判,公訴人是愛民區檢察院的王娟,庭審大約進行了一個多小時。非法庭審中,張玉堂為自己做了信仰無罪的辯護,並和關日安一起對法院的非法秘密開庭表示強烈抗議。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愛民區法院對二人非法判刑。兩人遂向中院上訴。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中級法院以愛民區法院違反法律程序、秘密庭審為由,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愛民法院重審。
愛民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二月六日、二月十三日、六月九日、六月二十九日六次對兩人非法開庭(其中法院兩次延遲開庭)。每次開庭旁聽席都坐滿了社區和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國保的人。
關日安、張玉堂分別被愛民法院非法判刑5年6個月,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
四、 非法勞教
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牡丹江市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這25年來,被非法勞教177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被非法教養8人次),請見附表2。
(一)牡丹江勞教所女隊對20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黑龍江省牡丹江勞教所準女隊劫持一批女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抵制迫害下,女隊很快解散,前後共非法關押了張芬榮、侯麗華、程玉環、商秀芳、潘豔華、張豔芹、金鳳英、沈景娥、宋姓老年女學員、寧豔、張麗、朱豔等20名法輪功學員。
◎大法學員張芬榮,牡丹江市興隆鎮人,惡警經常把法輪功學員手、腳都綁上固定住,嘴用寬膠帶勒住,打罵迫害。有一次張芬榮被綁住後,勞教所所長趙冠英用隨身帶的公文包抽打她,張芬榮被打的滿嘴流血,多日不能進食。
◎張芬榮、侯麗華分別關起來綁在鐵椅子上,綁住手、腳,把嘴用膠帶纏住,不但女惡警輪番打,還叫來男惡警一起對她倆進行毒打。朱豔看不下去,上前抵制,被惡警單關起來,給她打針之後,很多日子左胳膊都是麻木的。
◎惡警張曉光用塑料瓶裝上水對著學員的臉部鼻子潑水,因嗆水,程玉環、商秀芳被嗆得幾乎窒息過去。
◎侯麗華因大法書被沒收,多次要獄警不給,侯麗華絕食。多名獄警摁住侯麗華的身體各部位,用鐵鉗子掐住她的舌頭,野蠻灌食,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舌頭都是麻木的。
◎惡警張曉光、劉秀芬掐潘豔華大腿裏側、掐嘴,潘豔華的嘴、大腿裏子經常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黑一塊的。隊長張學鳳把潘豔華關單間迫害,大法學員絕食抵制,惡警把潘豔華拽到樓下男隊,讓男惡警毒打折磨潘豔華,因為潘豔華長期受到獄警對她精神與身體的雙重迫害和摧殘,她出現了神志不清和語言反常,最後被送進精神病院。
◎惡警把張豔芹、金鳳英單個關起來毆打迫害。獄警張曉光問她還煉不煉,張豔芹說煉,就拳腳相加,嘴被打的起一個大黑包。一連多日不消。把張豔芹、金鳳英綁在鐵床上,還扎腳心。獄警馬麗有一次扇金鳳英嘴巴子,一連幾十下的扇,滿走廊都能聽見。
◎惡警劉秀芬強行扒侯麗華、沈景娥的褲子,並把她往對著的男監舍的窗台上推。惡警劉秀芬甚至揪住六十多歲大法學員宋姓老年女學員的乳頭調戲、說髒話。
◎惡警張曉光把大法學員吳秀岩用手銬銬在廁所裏毒打,把姜月梅銬在廁所水箱上,拽開褲子往裏灌水折磨迫害。
◎寧豔在四道勞教所經歷了8個月絕食反迫害。在絕食之前,女隊張學鳳奸險毒辣讓管教人員往寧豔床上撥水,往褲襠裏倒水,經常用手銬把她銬在床上,用膠帶把嘴封上。
勞教所女隊很快解散後,寧豔、金鳳英、姜月梅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
(二)牡丹江勞教所男隊對男性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這5年間,牡丹江勞教所共非法關押迫害114人次男性法輪功學員。
1.通過暴力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九月,邪惡的中央「六一零」二局以到牡丹江勞教所檢查工作為名,實則為了提高所謂的「轉化率」,傳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1)將法輪功學員宮呈閣、孟搶劫持到雞西勞教所,同時,將雞西勞教所法輪功學員王蘭生、張明輝劫持到牡丹江勞教所迫害。
(2)牡丹江勞教所把法輪功學員分到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大隊和出入所兩個大隊集中起來迫害。為了提高「轉化率」,獄警授意刑事勞教人員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3)派遣穆成田等警察到綏化勞教所學員學習邪惡的「迫害經驗」。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勞教所派穆成田等一批警察到綏化勞教所學習邪惡的迫害經驗,同時將李啟亮、宋春雨、賈昌民、戰興超強行綁架到綏化勞教所暴力「轉化」,李啟亮的頭骨被打裂。
學到所謂「經驗」的牡丹江勞教所在王學文和嚴昌海帶領警察和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暴力「轉化」:
◎出入所隊的勞教人員鄧凡強用鉗子夾牡丹江鐵路會計鄭景江的手指(十指連心),鄭景江忍受不住鑽心的疼痛,慘叫聲在監號的樓內久久迴盪。過後鄧凡強這種傷天害理的行徑,只為他贏得了可憐的15天減期和日後的天譴惡報(請見下文「現世現報」部份有敘述)。
◎出入所隊三個勞教人員先對鐵路職工吳國利進行輪番毆打,強制吳國利讓其長時間對著牆罰站,而且一下都不能動。長時間的罰站使吳國利昏厥過去。他們將吳國利強行拉到沒有攝像頭監控的房間內,用木方板凳腿做刑具,抽打他的雙膝,吳國利的雙膝被打的紅腫。惡人將粉筆夾在吳國利的十個指頭間,攥住他的雙手並且用力掰捏,手指間的粉筆都被捏得粉碎,十指連心,鑽心的疼痛使他喊出聲來。他們扒光吳國利的衣服和褲子,強行將他按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三個人輪番穿鞋子在吳國利的腿上踩踏,在強力的踩踏下,吳國利的腿部肌肉嚴重的拉傷,過後雙腿都是紫色的。他們用了更加陰毒的「壞招」把手指甲伸到吳國利的兩肋處,在吳國利身上抓撓,讓他發笑,這一笑,肌肉就放鬆了,勞教犯人的手指就扣進兩肋中間的肉中,那種鑽心的疼痛是沒有經歷過這種酷刑的人想像不到的,多少年後吳國利的兩肋表皮處還留有傷疤。
◎法輪功隊的警察指使勞教人員,強行扒掉楊玉坤的外衣,將其綁在冰冷的鐵床上,打開門窗,讓室外零下30多度的西北冬季寒風吹和凍楊玉坤。
2.通過「奴工」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勞教所接了一個來料加工的活,惡警王學文、穆成田、何緒海指使犯人頭強迫大法學員勞動,工作時間是早5點──晚9點,除去吃飯、洗漱、上廁所外,每天工作14-15小時。具體勞動是給廠家挑選雪糕棒,分成等級用紙套打成捆。雪糕棒上的木刺時常把手扎出血,就這樣也不讓休息,完不成任務還要遭毒打和體罰。體罰的方式是面牆站立和「坐飛機」。「坐飛機」是文革時期留下來的酷刑,做法是:頭向下撅,雙手向身後背,用力抻。一撅少則半小時,多則一至兩個小時。通常被體罰者大都是大汗淋漓,有的甚至暈倒。二零零三年「非典」封閉期間,二大隊一名刑事勞教人員就是這樣被折磨死的。肇事的犯人頭被判刑,真正的教唆惡警至今仍逍遙法外。這樣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在勞教所幾乎每年都有。
五、 經濟迫害
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牡丹江市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這25年來,被勒索人民幣109萬5千元;被惡人和警察搶劫的各種有價值的貴重物品無法統計,在此僅舉幾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進京上訪的牡市大法弟子寧軍、付英,劉坤,張麗、李志豪等人在北京被綁架,在押解回牡市的途中,駐北京辦事處的東寧縣公安局2名警察夥同前往北京押解學員的海林公安局2名警察通過搜身掠奪幾名法輪功學員人民幣合計近1.5萬元(付英5千元;寧軍4千元;其他人共計6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景偉等7名法輪功學員準備進京上訪,在火車站被牡丹江西安分局警察非法搜身,身份證、隨身攜帶的人民幣現金被警察私吞。當天李景偉等7人就被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7人的家屬均被公安局敲詐去「辦案費」2千元,「保證金」5千元後,才獲得自由,共計勒索人民幣4萬9千元。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孫桂香被火炬派出所綁架,當時所長叫李千,孫桂香和丈夫還有兒子一起被綁架,丈夫被非法關押50天放回,兒子在鐵籠子裏關押5天5夜被放回,孫桂香被他們送進精神病院繼續迫害,家人托關係被變相勒索人民幣20萬元,給孫桂香辦理的保外就醫。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牡丹江郵政局審計科科長呂恆義在郵政局上班時被惡警綁架,呂恆義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一年之久。10多萬元的私家轎車被扣押,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富竟換了車牌子劫為己有,冠冕堂皇出入市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九點左右,邱秀芹女士在牡丹江新瑪特超市門前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牡丹江先鋒派出所一個便衣發現,該便衣用對講機招來了十多個先鋒派出所的警察,將邱秀芹強行綁架到先鋒派出所,邱秀芹隨身攜帶的1.3千元現金和價值1千元的個人物品被搶走,先鋒派出所又勒索邱秀芹弟弟1萬元,邱秀芹的丈夫為營救妻子,每天擔驚受怕,被牡丹江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等勒索了人民幣5萬元,送邱秀芹回家的看守所獄警王強又向家人勒索了2千元現金。邱秀芹共計被勒索人民幣6萬3千3百元。
◎牡丹江鐵路退休職工趙蘭英共計被勒索1萬8千5百元人民幣。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趙蘭英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刑事拘留39天,家屬繳納2千元「贖金」她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的年末,管片民警李偉將趙蘭英綁架到勞教所。快到勞教結束期時, 「六一零」又變相勒索她家屬人民幣1千多元人民幣;3.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趙蘭英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3年,由於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怕擔責任拒收。趙蘭英家屬被警察勒索1萬5千5百元「贖金」才換取了趙蘭英的自由。
六、 現世現報(39人)
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學員迫害這25年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天懲惡報共有39人,分別是:黨政官員9人;政法委官員3人;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警察16人;法院、檢察院3人;勞教所警察4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普通居民1人
(一)黨政官員(9人)
1.張秋陽
張秋陽(男),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市長、後任市委書記。在職期間積極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策,瘋狂打壓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僅牡丹江市區,275人次被綁架;108人被非法勞動教養;10人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王小忠被折磨致死,高炳榮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後慘死。
二零零零年,牡丹江法輪功學員紛紛去北京上訪爭取合法的修煉環境,張秋陽向省委書記田鳳山保證:一定把法輪功徹底整垮。面對爭取權益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張秋陽對下屬說「餓死就餓死吧」,張秋陽教唆警察:「對待法輪功學員不要講仁慈,警察長手是幹甚麼的」(明目張膽的唆使警察打人)。
二零零零年,曹迎春被陽明派出所警察綁架,張秋陽陰險的對曹迎春說:「你沒修好,到勞教所修吧!」,在張秋陽的授意下,曹迎春被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勞動教養。
二零零四年十月,張秋陽因涉及韓桂芝貪污案,被免去黑龍江省委秘書長職務。
2.董紹林
董紹林(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任牡丹江市委書記,僅牡丹江市區就有134人次被綁架;28被非法教養;49人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7人被迫害離世。
實施兩次大規模綁架: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前後7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過程中李洪敏和葉蓮萍直接被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迫害死;二零零三年,杜撰「高科技犯罪」,綁架近百名法輪功學員,50多人被劫持到看守所,29人被非法判處3-14有期徒刑;2人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四年年底,董紹林因貪污受賄遭到「雙規」。
3.陸兵
陸兵(男),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曆任牡丹江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市長。陸兵在牡丹江任職期間,僅牡丹江市區就有269人次被綁架;23被非法教養;26人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9人被迫害離世。對當地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嚴重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陸兵被查,後被判有期徒刑10年。
4.張效廉
張效廉(男),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牡丹江市委書記。在職短短不到4個多月時間,組織對法輪功學員的一起大綁架,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及轄區派出所統一執行,綁架幾十名法輪功學員,最後致使朱秀成非法判刑5年6個月;趙京春被非法勞動教養。其餘法輪功學員在關押迫害後被勒索幾千乃至幾萬元人民幣才被家屬「贖回來」。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張效廉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和監察調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效廉作出逮捕決定。
5.張晶川
張晶川(男),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牡丹江市長;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牡丹江市委書記。張晶川任職7年間,僅牡丹江市區就有188人次被綁架;20人被非法教養;24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迫害離世。
實施10人以上綁架案例4起:第一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西安區法院非法庭審,旁聽者37人遭綁架、毒打、勞教;第二起: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以中共「兩會」名義2人被騷擾、8人遭綁架;第三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39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第四起: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至十二日,13人遭秘密綁架;5人被騷擾。
二零一八年張晶川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6.康志文
康志文(男),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任牡丹江代管市穆稜市市長、市委書記;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長任職期間,不同程度的直接和間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康志文遭報被查,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7.代守侖
代守侖(男),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書記,在任短短一年多時間,圖謀開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黑監獄),陽明區和牡丹江代管市寧安市警察電話和上門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下令綁架給其寫真相信勸善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四年四月,代守侖違紀違法被帶走,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齊忠彥
齊忠彥(男),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西安區區委書記,近3年任職期間,轄區向陽小學和平安小學強迫和恐嚇在校小學生簽字誹謗法輪功;綁架彭毓敏、李豔玲、張洪毅、邱金娥、翟玉琴、魯永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三年十月齊忠彥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齊忠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姜英波
姜英波(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陽明區區長;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陽明區區委書記。
任職期間,陽明區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和綁架;孫玉蘭、孫玉霞姐倆、蘇文玲、王淑華,劉寶英被非法勞動教養;宮呈閣、孫發、張玉良和姜月梅夫妻、金鳳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姜英波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姜英波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政法委官員(3人)
1.田立軍(男),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常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牡丹江市常委、政法委書記,在職期間,參與和策劃牡丹江市所有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僅牡丹江市區就有403人次被綁架;88被非法教養;63人被非法判刑;13人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八年,田立軍患癌症,後遭惡報死亡。
2.李長清(男),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牡丹江市「六一零」主任,後升任政法委副書記,在職期間,參與和策劃牡丹江市所有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僅牡丹江市區就有586人次被綁架;147人次被非法教養;63人被非法判刑;13人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李長清遭惡報患癌症死亡。
3.李長生(男),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在職短短不到2年時間,僅牡丹江市區就有40人被綁架;20人被騷擾;遭綁架並被非法判刑3人。
牡丹江四城區、海林市、穆稜市法輪功學員12人遭到非法判刑10個月至9年零6個月徒刑;並且策劃了兩起對法輪功學員的大綁架:
第一起: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和二十七日,牡丹江警察迫害10名法輪功學員,3人被判刑。
第二起: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牡丹江市國保和鐵路公安處綁架了陳雁微、王平、李桂蓉、劉鳳燕等8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年僅57歲的李長生因病死亡。
(三)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警察(16人)
1. 三任市公安局長遭惡報(3人)
(1) 韓建
韓健(男),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長。其在職近4年期間,瘋狂綁架為了維護自己合法修煉環境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綁架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破壞資料點。僅牡丹江市區共有324人遭綁架;102人被非法勞教;經公安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的52人;7人被迫害致死。被勒索人民幣38萬4千。
韓建遭到惡報,被中共以腐敗貪污受賄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 趙金成
趙金成(男),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其在職6年期間,為求升遷,數次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僅市區遭到綁架235人次;非法勞動教養21人次;非法判刑38人;10人被迫害離世;非法勒索人民幣38萬9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趙金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二二年九月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3) 閆子忠
閆子忠(男),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長。任職6年期間,數次綁架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134人次;非法勞動教養10人;非法判刑22人;迫害離世5人;非法勒索人民幣18萬9千元。
閆子忠退休後,二零一九年十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閆子忠立案審查調查。
2. 一公安分局局長遭惡報(1人)
王憲斌(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長。公交分局警察使用隱蔽蹲坑,偶滴偵察、跟蹤盯梢、秘拍秘錄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例如: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陽明區第二發電廠法輪功學員付鳳梅和趙玉潔,去大福源超市發真相資料,被牡丹江市公交公安分局站車反扒一隊隊長祖學智等綁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王憲斌被查。
3. 國保警察遭惡報(3人)
牡丹江公安局國保支隊長李富(男)由於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長期住院;國保警察彭福明(男)被查出癌症;國保政委楊丹蓓(女)在二零零六年綁架法輪功學員欲行惡時,接到家人電話,她的母親被查出癌症,悲傷之餘,才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
4. 派出所警察遭惡報(8人)
(1)李偉(男),陽明公安分局陽明派出所原所長李偉,牡丹江市第一批被非法勞教並脅迫上電視的4名法輪功學員中,有2人(馬淑芬、於波)經李偉迫害的;董淑豔被陽明派出所酷刑折磨,並且將她家戶籍強行遷走,使董淑豔一家無處安身,四處求租住房;二零零二年二月,李偉夥同愛民公安分局及國保警察綁架了曹迎春,致使曹迎春遭非法判刑10年。
李偉遭到惡報,因牽涉刑訊逼供打死人被起訴。
(2)劉軍(男),陽明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副所長,多次騷擾、綁架、勒索、勞教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劉軍帶頭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勒索張翠芝和趙雲豔各5千元,劉保英、王樹華勒索錢財遭拒絕後,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劉軍參與綁架了正在家中學法鄭炫淑與趙老太太,趙老太太被勒索5千元,鄭炫淑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劉軍拒絕家屬的哀求拒不放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晚鄭炫淑在看守所突發腦溢血,後離世。
二零零九年,劉軍駕車肇事逃離後,被目擊者舉報,他只得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28萬元;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劉軍患癌症遭惡報死亡。
(3)王偉(男),陽明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警察,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綁架。二零零五年末,出車禍,股骨頭彈出,住院治療。
(4) 初曉峰(男),陽明公安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察,多次騷擾管片內的法輪功學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後遭報,因違紀被開除公職。
(5) 安忠誠(男),愛民公安分局大慶派出所所長。派出所做飯的法輪功學員給黑龍江省廳廳長講真相,安忠誠當眾辱罵這位法輪功學員,過後就吐血了。
(6)李亞軍(男),愛民公安分局大慶派出所指導員。有一個女孩子被他綁在椅子上,左右打嘴巴子,一邊打一邊罵;李亞軍用穿著皮鞋的腳全力地踢那些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滿嘴髒話,歇斯底里發作完了不久,39歲的李亞軍全身癱瘓了。
(7)李樹志,愛民公安分局祥倫派出所警察。一九九九年後,多次被派到北京綁架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回來後又摔了個跟頭導致腦出血,需要錢住院治療,家屬找到他所在單位(祥倫派出所),可是單位非但不管,反而遭到領導批評。直到後來李樹志不行了,才給看的病,可是已經晚了,做了手術後不會說話,住了半年多醫院,花了十幾萬元後不治死亡。
(8)陳葉榮(男),愛民公安分局大慶派出所警察。綁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陳葉榮遭惡報患癌症死亡。
5.看守所(1人)
聶姓所長(男),在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死亡。
(四)法院、檢察院(3人)
1. 孫寶良(男) ,愛民區法院副院長,其在職期間,法輪功學員劉坤、寧軍等近30人經其手被非法判刑,寧軍被判刑後,在監獄被折磨的出現生命危險而保外,後離世。
二零零三年五月孫寶良遭惡報,檢查出患食道癌。
2. 趙正吉(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6年期間,牡丹江市區就有曹迎春、張玉堂、關日安、張玉良、姜月梅、金鳳英、景慎峰、朱海玉、王麗嬿、李鴻森、趙群、高順婷、戴啟鴻、郭淑珍、董淑豔、張玉華16人經檢察院提起非法訴訟被法院非法判刑1-5年不等。
二零二一年五月,趙正吉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3. 徐志國(男),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牡丹江中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在職9年期間,法輪功學員僅牡丹江市區就有49人次被非法判刑,造成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康運成、金宥峰被判刑後被監獄折磨的離世。
二零二一年二月,退休後徐志國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五)勞教所(4人)
1.麻利彪(男),牡丹江原勞教所管理科副科長,經常勒索法輪功學員家屬錢物,無理佔有法輪功學員的現金,並且一直不收斂;多次毆打關日安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一年,麻利彪剛退休不久,患胰腺癌死亡,死時六十多歲。
2.寇 偉(男),原勞教所教育幹事,利用遭勞教所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法輪功學員寧軍送醫院搶救,結算醫藥費時,虛報廢用佔為己有。此醜行曝光後,對寧軍打擊報復。
二零一二年前後,寇偉患肺癌死亡。
3.吳英志(男),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在牡丹江勞教所的職務是教育大隊所謂「教師」,主要工作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用各種謊言污衊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勞教所解體後,吳英志遣散到看守所工作,在二零二二年前後(疫情期間)當班酒醉被火車壓斷一隻腳,落下終身殘疾。
4. 穆成田(男),原勞教所隊長,在職期間,以強制生產勞動的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唆使勞教人員毆打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穆成田遭報,因收受勞教人員家屬財物,被同事舉報,被免去隊長職務。
(六)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
1、張玉梅(女),黑龍江牡丹江市東安區教委主任,利用職務之便殘害學生,令小學生「宣誓」、「簽字」支持中共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一年除夕發病,初一暴死,在醫院解剖時發現她腹內全是膿,真是一肚子壞水。
2.丁兆星(男),木材加工廠主管副廠長,在任時積極追隨中共迫害廠內的法輪功學員,丁兆星親自在辦公門上掛上「六一零」辦公室標誌牌,主動到陽明派出所要求將堅守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張麗敏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丁兆星突然暴病身亡。知情人說是「氣死的」,雖然丁兆星緊跟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退休後,中共不給丁兆星應有的福利待遇。丁兆星沒有利用價值,被中共卸磨殺驢了。
3.呂立人(男),迫害本單位職工於波和景慎峰。呂立人遭報,患股骨頭壞死。
(七)普通居民(1人)
鄧凡強(男)原在武警部隊服役,退役後因重傷他人被勞動教養,在牡丹江勞教所幫助惡警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在勞教所期間,鄧凡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鄭景江,這種行為鄧凡強贏得了可憐的15天減期,卻為此給自己埋下了可怕的禍根。
二零零六年前後,原本身體健壯,行動思維敏捷的小伙子,年紀輕輕的二十多歲就患上腦血栓,行動遲緩,反應遲鈍,而且耳朵幾乎失聰。
通過明慧網這25年報導整理出的各種形式迫害的1368人,是牡丹江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真、善、忍」遭到中共惡黨殘酷迫害,遭受人格虐待,承受巨大的屈辱;無數法輪功學員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是用生命展現出的歷史。
附:統計原則和對像說明
對這次迫害綜述,也是一次對中共迫害法輪功25年的迫害統計。這次統計根據明慧網報導和直接和間接找到在牡丹江的當事人的敘述,牡丹江修煉人65週歲以上(中共定義老年人年齡界限)佔修煉人三分之二以上,即修煉人的百分之七、八十,其中很多被非法判刑、教養的修煉人,由於被迫害,失去穩定工作、到老了沒有養老金,只能依靠兒女養活。黑龍江是人口流失大省,年輕人沒有謀生的機會,都背井離鄉到外地謀生,修煉人只能跟兒女走,找當事人就有難度。能夠使用的辦法歸類說明如下:
(一)遭迫害法輪功學員以戶籍所在地為統計對像,包括在外省市縣遭綁架的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
(二)參與迫害機構,以機構所在地為統計對像。
1.牡丹江市區迫害機構綁架迫害的外省市縣法輪功學員也視同牡丹江學員。
2.「牡丹江完達山製藥廠」雖然冠名「牡丹江」,廠子所在地在雞西市代管市密山市裴德鎮,不視同牡丹江市。
(三)以迫害機構的隸屬關係為基點。例如,
1. 迫害機構牡丹江鐵路公安處和鐵路看守所,機構所在地都在牡丹江市區,他們管轄雞西市,雞西市的學員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綁架後也被劫持到牡丹江鐵路看守所,這樣也視同牡丹江學員統計。
2. 牡丹江監獄,冠名「牡丹江」;機構所在地在牡丹江市區的西安區。但是隸屬關係不歸牡丹江市司法局管轄,牡丹江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政策和決定也涉及不到它,牡丹江監獄歸黑龍江省司法局下轄的監獄管理局管轄。
(四)特例:機構和單位名稱前冠以「牡丹江」字號,但是機構所在地和隸屬關係都不屬於牡丹江,不視同牡丹江統計。例如:牡丹江農墾及下轄的農場(明慧網報導的8511、858等農場)機構所在地是雞西市,隸屬關係根本不屬於牡丹江管轄。這些年的報導也把牡丹江農墾歸為牡丹江地區,本文作者覺得不妥,概念模糊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