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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一年半後 洛陽市孫春花遭枉判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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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洛陽市法輪功學員孫春花,二零二四年三月被綁架後,一直被關押在洛陽市看守所。近日得知,在未通知任何家人的情況下,洛陽市公檢法暗箱操作,枉判孫春花兩年半。

孫春花今年72歲,家住洛陽市澗西區唐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她在谷水給百姓贈送真相資料時,被拍到。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洛陽國保等一夥人闖入孫春花家,搶走她用來看師父講法的筆記本電腦、師父法像、所有大法書籍等,並將她家中保存的上萬現金(不是真相幣)一併掠走。之後,孫春花被非法關押在洛陽市看守所(位於邙山)。

現得知,在家人未得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孫春花被洛陽市公、檢、法冤判兩年半。七旬的孫春花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半,現被迫害的非常消瘦。

目前,參與構陷和枉判孫春花的公、檢、法人員不明,請知道情況的人士補充。

此前,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時年68歲的孫春花曾在家中被徐家營派出所上門騷擾,當日被綁架至洛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回家。二零零四年二月中旬,洛陽市澗西區工農鄉610辦公室人員也曾到孫春花家非法抄家。

如今,72歲的孫春花深深受益於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善心的把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傳給周遭的百姓,被中共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肆意枉判兩年半。

中共各級不法人員執行迫害政策,視生命如草芥,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六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暗箱構陷,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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