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市(縣) | 離世 | 判刑 | 起訴 | 綁架 | 騷擾 | 合計 |
1 | 哈爾濱 | 4 | 6 | 7 | 9 | 28 | 54 |
2 | 大慶 | 2 | 11 | 1 | 14 | ||
3 | 綏化 | 2 | 2 | 5 | 4 | 13 | |
4 | 齊齊哈爾 | 1 | 22 | 23 | |||
5 | 黑河 | 8 | 8 | ||||
6 | 伊春 | 2 | 2 | 4 | |||
7 | 鶴崗 | ||||||
8 | 佳木斯 | 1 | 1 | 2 | 4 | ||
9 | 雙鴨山 | 0 | |||||
10 | 雞西 | 2 | 4 | 6 | |||
11 | 七台河 | 3 | 3 | ||||
12 | 牡丹江 | 1 | 2 | 1 | 2 | 6 | |
13 | 大興安嶺 | 0 | |||||
14 | 外省市 | 1 | 1 | ||||
合計 | 9 | 10 | 16 | 65 | 36 | 136 |
目錄:
一、含冤離世
二、非法判刑
三、非法起訴、庭審
四、綁架
五、騷擾
六、中共人員遭惡報
一、含冤離世(9人)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黑龍江省上半年離世4人;上半年獲知的消息,在以往年度離世5人。
(一) 上半年離世(4人)
1. 張慧娟
張慧娟,女,終年63歲,哈爾濱市依蘭縣人,被非法判刑12年,出獄後,張惠娟身體健康嚴重惡化,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含冤離世。
張慧娟曾經患有的神經衰弱,一九九六年秋季開始修煉法輪功後,頑固的頭疼症都不翼而飛。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她變的和藹可親,親戚朋友都從心裏認為她是一個好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上十點多,張慧娟回家時被綁架,警察們將其家門玻璃砸個粉碎,進屋搶走2台電腦,12台打印機、現金一千元等私人財物。當天晚上,警察把張慧娟丈夫葛豔忠暴打後,也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第二天才放回。
依蘭縣公檢法機構在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使下,張慧娟被非法判刑12年,張慧娟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十多年迫害。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張慧娟被起早貪黑強迫做奴工,身心承受著極大的壓力,精神受到創傷。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及繁重的勞動,一天,張慧娟背著袋子暈倒在操場地上。袋子太大,人流仍在往前走,也看不清張慧娟倒在地上,眾人就扛著袋子從她身上踏過去。後來聽到有人喊:「有個老太太快被踩死了!」眾人才讓出一個空地。張慧娟在地上躺了一會兒,還是咬著牙,扛起袋子往前走,到二樓,又暈倒在水泥台上。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迫害期間,家屬探視時,發現她的胳膊上有一個包塊,這個包塊經常流膿淌水,經過檢查是癌症,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不批准。二零二四年出獄後,張惠娟身體健康嚴重惡化,還經常遭中共人員上門騷擾,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含冤離世,終年63歲。
2. 張慶華
張慶華,女,終年58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站前和平社區居民。張慶華長期遭中共迫害,曾被非法勞教2年,非法判刑3年。她在結束冤獄後,一直居無定所,孤苦漂泊,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含冤離世。
張慶華家在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佳茵農場,她自小體弱多病,但人聰明且勤奮好學,高中畢業後考入「黑龍江省八一農墾大學」,畢業後又自學考取了會計師。一九九五年,張慶華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匪淺。
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晚,張慶華乘車從七台河市勃利縣路過,被勃利縣公安局設卡截住,逼迫她罵大法師父、踩大法師父像,她不配合,被警察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張慶華遭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3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她在結束冤獄後,一直居無定所,孤苦漂泊,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含冤離世,終年58歲。
3. 鬱桂香
鬱桂香,女,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生,終年69歲。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中共對法輪功26年的邪惡迫害,鬱桂香曾遭8次綁架,多次遭到毒打及酷刑折磨,2次被判3年,勞教拒收,鬱桂香在精神和肉體上造成巨大傷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鬱桂香含冤離世,離世前她曾出現咳嗽、吃不下飯、昏迷、吐血症狀。
鬱桂香原在大慶石油管理局技術開發實業公司(後改為東昊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擔任基建審計(預算)工作。一九九六年五月她學大法後,身心受益,過去的心臟病、膀胱炎、卵巢囊腫、腰酸背痛等各種頑疾全部不治而癒;道德也回升了,待人真誠熱忱,善解人意,工作中不再利用職務之便收紅包了,認真負責審計每項工程,曾獲得好評,每年可給單位節省一千多萬元的資金。就這樣一個好人,屢次遭到中共惡黨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元月一日,鬱桂香和丈夫關兆起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夫妻倆各自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夫妻倆被綁架到天安門前門派出所,因為不報姓名被劫持到北京房山區看守所。在房山看守所,鬱桂香絕食抗議迫害,惡獄警給她戴了九天手銬、腳鐐,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致使她坐不了躺不下,天天被獄警、惡犯拖出去殘忍地灌食、毒打、拽頭髮往牆上撞。鬱桂香絕食到第十七天,身體被折磨的非常虛弱,才被無罪釋放。鬱桂香從北京回家後,單位就無理停止她工作,把她劫持到單位辦的洗腦班一個半月,被勒索人民幣七千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晚上,讓胡路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了鬱桂香和另一法輪功學員。警察把鬱桂香拖拽到讓胡路公安分局4樓,當時她身體被折磨的抽搐哆嗦,半夜十二點,又把她從四樓拖上車送往大慶看守所。車開出不遠,鬱桂香身體抽搐成一團,警察怕她死在車上,就送進龍南醫院,國保警察康雲鳳勒索她家人1萬元錢,才辦「取保候審」放回家。富裕縣胡姓刑警又勒索鬱桂香家人3千元錢。十多天後,警察企圖再綁架鬱桂香,她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鬱桂香在流離失所中再次被讓胡路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到大慶看守所,鬱桂香身體又被折磨出哆嗦抽搐狀態,看守所拒收,鬱桂香被拉到大慶人民醫院,警察串通大夫給鬱桂香打針,她抗議不打針,四個警察就按著她,大夫打上針,她就甚麼都不知道了,警察以造假手段,把鬱桂香送進大慶看守所關押。
鬱桂香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看守所獄警指使犯人每天把她抬出去灌食,食管插不進去,惡獄醫齊紅(女)指使四個犯人按著她強行灌食,並把嘴堵上,直到她喘不上來氣休克,惡人才放手,她的嘴裏、外都被掐、按壞了,血淋淋的。在給她灌食時用皮管子在鼻子裏亂插,她鼻子被多次插破,每天鬱桂香被灌食後,都嘔吐不止,直到把灌進的食物吐出為止,最後吐的都是豆油顏色。她又被非法判3年勞教。
二零零五年元月十二日,鬱桂香被大慶「法制辦」送到黑龍江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檢查身體拒收後,又送進大慶看守所關押6天,於元月十八日被釋放。此次鬱桂香被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37天,她絕食37天,期間有3次被灌食休克。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讓胡路龍南公安分局警察破鎖闖進鬱桂香家,進屋就把她按在地上戴手銬,警察強行把鬱桂香抬走,非法抄家。在龍南公安分局,鬱桂香身體又被折磨得哆嗦抽搐,警察把她送到龍南醫院,當醫生要求轉科治療時,警察才離開醫院。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大慶油田「六一零」主任劉希平(已遭惡報死亡)帶人強行綁架了鬱桂香,在送五常「洗腦班」的途中,鬱桂香又全身出現抽搐,劉希平堅持要把她送進洗腦班,鬱桂香在醫院裏仍抽搐不停,劉希平才肯罷休;二零一二年八月份,劉希平又企圖將鬱桂香送進伊春「洗腦班」迫害,遭到鬱桂香抵制,綁架未遂。
鬱桂香在精神和肉體上承受著巨大痛苦。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鬱桂香含冤離世,終年69歲。
4.陳金鳳
陳金鳳,女,原是牡丹江市林業廣播電視大學圖書管理員,一九五一年出生,終年74歲。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陳金鳳在中共26年持續迫害中,遭中共13年冤刑迫害,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了極其殘酷的酷刑折磨。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
陳金鳳曾經身患多種疾病──神經衰弱、三叉神經痛、骨質增生、附件炎、血壓低、乾渴症、肌無力等。因乾渴症,每天要喝六、七暖瓶水;醫生給她診斷肌無力。為了孩子,她每天強撐著去上班,加之婚姻的不幸,及孩子撫育教育費用的雙重壓力,使她到了崩潰的邊緣,一度給親人留下遺書。陳金鳳於一九九八年遇到法輪大法。通過學煉法輪功,她很快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陳金鳳因堅持修煉大法,遭到中共殘酷迫害,她曾4次被綁架,1次被非法勞教,2次被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共計13年。陳金鳳被警察打耳光,腳踩頭,銬手銬腳鐐,強行給她灌芥末油,然後用塑料套住她的頭勒緊嗆她。這種酷刑令受刑者五臟六腑會像開鍋了一樣難受,鼻涕眼淚直流,同時被塑料袋罩住無法呼吸,會嗆得、憋得內臟嚴重損傷,警察把這種酷刑叫作「戴太空帽」。「五馬分屍」,電棍電,剝光衣服、四肢呈「大」字銬在光板床上,不讓大、小便,針扎手,用肘重擊心臟等等酷刑折磨。
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後,陳金鳳18年的退休工資被停發,為解決生活所需,只得賣掉房子還債,並租房住。陳金鳳原本健康輕盈的身體,在中共的殘酷迫害中,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終日臥床。她因被灌芥末油等酷刑,造成內臟嚴重損傷,晚上躺下要吐一小時的粘液,全身虛熱,冬天穿夏天的衣服,夏天熱得有時說不出話,發不出聲,牙齒脫落,口腔常年潰瘍,白天進食後經常嘔吐,記憶力衰退。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陳金鳳含冤離世,終年74歲。
(二) 上半年獲知以往年度離世(5人)
1. 許淑芬
許淑芬,女,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生,時年61歲。生前是大慶石化總廠第一小學退休的高級語文教師,家住大慶市龍鳳區。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許淑芬全家人堅定修煉,遭到中共當局的殘酷迫害,被經濟勒索,被多次綁架抄家、騷擾,被3次非法勞教,一度折磨精神失常,心臟不好,長期的迫害使許淑芬的身體狀態每況愈下,在父親、丈夫和兒子在迫害中相繼離世後,許淑芬於二零二二年含冤離世。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許淑芬在龍鳳街心公園參加集體煉功,被警察綁架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46天,勒索1萬元押金,許淑芬被開除公職並留校察看一年,每月只發工資350元,扣除雜費,就剩200多元,給許淑芬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許淑芬依法進京上訪被綁架,從北京劫回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然後非法勞教1年,許淑芬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整天被逼坐小塑料凳、逼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被惡人圍攻洗腦、逼做奴工等迫害。許淑芬不轉化,由兩包夾看著,不准出監室,吃喝和大小便都在監室內,還遭受倒便桶的犯人侮辱謾罵,監室內整天充斥著歪理邪說。許淑芬兩次絕食抗議,1年非法勞教期又被加期2個月,二零零二年二月被釋放回家。
此次許淑芬被非法勞教期間,她父親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被迫害離世,勞教所剝奪她見父親最後一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她丈夫李小榮被迫害致死,在家人強烈抗議下,次日,勞教所把許淑芬拉到大慶第二醫院太平間見丈夫遺體,在許淑芬悲痛之際,勞教所乘機逼迫她放棄信仰,她拒絕後,當天下午被劫持回勞教所,家裏扔下一個未成年的兒子。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許淑芬因給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管理科長楊雨善寫勸善信,被綁架,並被劫持到大慶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左右,又非法勞教1年,再次送進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迫害。
許淑芬不「轉化」,不配合勞教所惡行,被天天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點多鐘逼坐小凳,期間,許淑芬數次遭到酷刑毒打,她兩隻腳脖子、腳心被踢青,腿腳疼痛浮腫。許淑芬抗議迫害,不讓洗漱,一天只給兩頓飯,只許如廁三次,逼做超負荷奴工。
二零零三年末,許淑芬結束第二次勞教回到家,兒子李華逸從小經歷了父母被殘酷迫害,心靈蒙上害怕的陰影,加之母親被勞教期間,父親和外公被先後迫害離世,悲傷中又食不果腹,造成身體營養不良,患上肺結核等血病,經常吐血,吃不下東西,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在大慶二醫院去世,年僅18歲。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許淑芬給初中生講真相,遭到誣告,被龍鳳公安分局吳姓警察等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然後被第三次非法勞教、送進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勞教所經常把許淑芬單獨關押一室,進行殘酷虐待,逼坐小板凳,不讓睡覺,超負荷奴工摧殘等迫害,致使許淑芬精神失常,時哭時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剛身體恢復健康的許淑芬在單位上班時,被大慶六一零、龍鳳區政法委張金等綁架到大慶「721洗腦班」,遭到暴力「轉化」,殘酷折磨一百多天,被迫害出眩暈症。許淑芬被洗腦班迫害期間,警察趁機兩次非法抄家,許淑芬被放回家時,發現2萬2千元現金去向不明。
二零二一年一月,已退休在家的許淑芬,被龍鳳街園社區李子建等以填個人信息表為由,到她家敲門騷擾並非法拍照。同年五月十日,許淑芬被龍鳳公安分局張林、馬勇剛等三、四個警察非法抄家並企圖綁架,因許淑芬身體不適,乳房有腫塊,綁架未遂。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上,許淑芬被大慶薩區會戰分局門志新等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許淑芬抵制迫害,被警察撕扯抬到審訊室,導致她全身抽搐癱軟。警察以讓許淑芬的哥哥接她回家為由,強迫哥、嫂替她簽誣蔑法輪功的「三書」,和「取保候審」單,許淑芬才被放回家。
中共的殘酷迫害,使許淑芬身心備受傷害與摧殘,她在失去三位親人的悲涼淒苦中,於二零二二年含冤離世,時年61歲。
2.李桂香
李桂香,女,齊齊哈爾市客山縣,終年73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王文和李桂香夫婦在家中被克山縣警察非法抓捕,警察抓捕他們的藉口是他們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克山縣法院對王文、李桂香進行非法庭審。李桂香是被人攙扶去的,她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同時當庭揭露看守所警察的惡行。因關押時間長,身體長了滿身疙瘩。王文和李桂香夫婦被非法判4年。王文被劫持到北安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李桂香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監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李桂香離世。
3.李長安
哈爾濱市方正縣法輪功學員李長安,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12年,在呼蘭監獄抵制監獄所謂的「規定」和「要求」等各種迫害手段及方式,因此經常被獄警體罰、毆打、限制購物(購買監獄指定的生活用品及食品)、關禁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摧殘,出現肝硬化全身浮腫、腹部積水等狀況,昏迷之後從監獄送到醫院,七天之後,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醫院離世,終年53歲。
4.陳亞東
哈爾濱市賓縣七旬法輪功學員陳亞東,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講真相時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二零二三年九月份,原本健康、各種農活都能幹的他變成了目光呆滯、身體發抖,左鄰右舍誰都不認識,不敢見光,盡往旮旯蹲。不管黑天白天抱起東西(衣服、板凳或其他甚麼)就跑,嘴裏不斷的說「我要回家」,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含冤離世,終年77歲。
5.史桂芝
雙城區水泉鄉法輪功學員史桂芝老太太,因自家的院牆上噴塗有「法輪大法好」字樣,二零一九年一月被非法判4年,她老伴趙興有被冤判3年6個月。史桂芝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出獄時被抬出來的,她已經忘記了語言,問甚麼也不說,目光呆滯,下肢沒有知覺,看誰都緊張,都害怕。她回家後在床上躺了一年,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終年80歲。
二、非法判刑(11人)
姓名 | 性別 | 刑期 | 罰金 | 參與非法判刑的法院 | ||
年 | 月 | 千元 | ||||
1 | 高晶 | 4 | 50 | 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 | ||
2 | 付桂芹 | 2 | 10 | 100 | 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 | |
3 | 佟明宇 | 5 | 3 | 哈爾濱道裏區法院 | ||
4 | 趙蘭英 | 3 | 6 | 哈爾濱道裏區法院 | ||
5 | 劉淑文 | 5 | 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 | |||
6 | 楊秀華 | 3 | 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 | |||
7 | 關貴春 | 男 | 3 | 6 | ||
8 | 楊傳厚 | 5 | 6 | 綏化海倫市法院 | ||
9 | 劉榮品 | 4 | 10 | 綏化海倫市法院 | ||
10 | 孫桂香 | 8 | 牡丹江市愛民法院 | |||
11 | 黃邵溥 | 女 | 4 | 20 | 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中級法院 |
1.哈爾濱市依蘭縣法輪功學員高晶和付桂芹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大年三十前一天),依蘭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付桂芹(74歲)、高晶(60歲)等4人,並被非法抄家。 高晶、付桂芹等3人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
構陷高晶和付桂芹的所謂「案子」曾被依蘭縣檢察院兩次退卷,每次退卷後,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佔明都對所謂的「證據」進行了補充。所謂的「證據」補充,就是誘騙其家人說一些不利於當事人的話,並讓其家人簽字。比如,第二次退卷後,劉佔明把高晶83歲患有小腦萎縮的公爹王富友帶到公安局,誘騙其說了一些不利於高晶的話,並讓其簽了字。王富友前段時間還走丟過,家人還報了警,並有醫院「小腦萎縮」的診斷書。最後,在劉佔明的操作下,一直心心念念盼著高晶回家的家人們: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兒子,都成了指正她「有罪」的證人。
第二次開庭時,法官當著高晶丈夫的面,宣讀了一段她丈夫的「證詞」,問她丈夫:「這話是不是你說的?」她丈夫說:「我從來沒說過這樣的話,」並非常激動的和法官吵了起來,法官讓法警把她丈夫架了出去。直到判決書下來,高晶的家人們才知道自己在劉佔明的誘騙下扮演了甚麼角色,都氣憤的不得了。
付桂芹、高晶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第一次被非法開庭審理。過程中付桂芹突然暈倒。在送往醫院搶救的過程中,付桂芹醒了過來,法院又繼續非法開庭。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高晶被非法判刑4年、罰款5萬元;付桂芹被非法判刑2年10個月、罰款10萬元。
2.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佟明宇和劉淑文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佟明宇(43歲,大學畢業)去法輪功學員劉淑文家串門,雙城區永治派出所警察當時正在劉淑文家,警察就將佟明宇、劉淑文一同綁架,警察以欺騙的手法給佟明宇的母親打電話說是送快遞的,問她家住在哪兒?隨後警察闖到佟明宇家非法抄家,抄走他的電腦等私人物品。
佟明宇和劉淑文被劫持到哈爾濱市道裏區看守所。佟明宇拒絕非法提審,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看守所對他進行野蠻灌食迫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道裏看守所通知佟明宇:他已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對佟明宇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非法開庭,即下午兩點到下午四點半結束。佟明宇穿著單薄的衣服,被戴著腳鐐、手銬,坐在被告席上。面對維權律師從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據的當庭辯護,當場的人都明白了信仰法輪功沒有犯罪,公訴人幾次都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佟明宇的犯罪,法官也很尷尬。這次庭審無果而終。最後,法官問佟明宇還有甚麼訴求,佟明宇平靜地說:我信仰無罪,希望每個人都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佟明宇被哈爾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零3個月;二零二五年五月份,劉淑文被非法判刑5年。
3.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楊秀華、關貴春被非法判刑
(1)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哈爾濱雙城區蘇家窯的法輪功學員楊秀華,到外地親屬家參加婚禮,在哈爾濱火車站,被哈市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點多鐘家被非法抄家。二零二五年三月份被非法判刑3年。
(2)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份,哈爾濱市雙城區西官鎮新富村法輪功學員關貴春(男,60多歲),被哈爾濱市雙城區西官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他的電腦、紙、大法書。警察綁架關貴春理由是:他用電腦上網(使用不屬於天地行法輪功學員開發的正規軟件上網)被公安警察監測查到IP地址。後遭非法判刑3年6個月。
4.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楊傳厚被枉判5年6個月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楊傳厚在哈爾濱雙城區雀巢家園,被肇東市警察綁架。這些警察大打出手,楊傳厚的頭部、身上多處嚴重受傷,頭部流血,致使睡覺不敢翻身,胸內灼痛。他借的私家車也被肇東警察開走。楊傳厚被非法關押在肇東看守所。15天後,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楊傳厚走出看守所。肇東市公安局警察未歸還他所借的私家車。楊傳厚的弟弟去肇東市公安局要車,肇東公安局的警察拒絕歸還,要求必須楊傳厚本人來取車。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楊傳厚去肇東公安局取車,車歸還了,但是楊傳厚被非法刑事拘留,劫持到綏化市看守所;之後被劫持到海倫市看守所、被構陷至海倫市檢察院、海倫市法院。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楊傳厚被海倫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6個月。
5.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劉榮品被枉判4年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晚八點,劉榮品在家中被撬門闖入的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劉榮品被非法關押構陷。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劉榮品被海倫市法院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中,劉榮品本人及律師對公訴機關的非法起訴理由一一駁斥和無罪辯護,並要求公訴機關出示所謂「破壞法律實施」和「危害社會」的證據。海倫市檢察院在拿不出來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僅因從劉榮品身上搜出12本真相小冊子和以前曾被非法判刑過3年6個月,又當庭非法宣判劉榮品4年,勒索罰款1萬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七日,劉榮品接到判決書後不服上訴,他家人也準備材料找綏化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四月二十八日劉榮品上訴的案件到中院,由王姓法官接手,家人電話聯繫王法官陳述冤情,要求重新開庭審理,法官說過了五一節日再說。節過沒過一天,家人再次聯繫王法官時,王法官說已經「審判」完了,他們商量了,維持原判,就這樣草草結案了。
6.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黃邵溥被枉判4年
黃邵溥(女,51歲),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邵溥依法上訴。佳市中級法院公然在二審開庭「走過場」,無視辯護人提出的公檢法人員在辦案、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問題,作出維持原判的枉法裁定。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黃邵溥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家人請律師為黃邵溥申訴,獄方拒絕了律師的會見要求。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黃邵溥在菜市場遭到警察綁架、抄家後,被劫持到看守所。由於此案毫無事實與法律依據、無有罪證據、卷宗漏洞百出,檢察院二次退回公安補偵、法院二次補充證據,法律規定補偵以二次為限,如果證據仍然不足,應依法撤案。公安湊不上證據。案子到了法院,兩次延期開庭。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的非法庭審中,審判長和公訴人對於辯護人提出的所有申請如:迴避、重新鑑定、排除非法證據、證人出庭等申請全部未予答覆,對案件的關鍵證據都沒有質證,整個庭審過程荒唐至極。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對黃邵溥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2萬元。案件上訴到二審法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黃邵溥被構陷案二審開庭,黃邵溥的親友辯護人在法庭做了無罪辯護,講述了此案在罪名和證據兩方面的非法性:當庭指出黃邵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案,是非常明確的因權利干預司法公正衍生而出的一起冤假錯案;違法辦案沒有法律依據,辦案完全依靠「上級機關指派任務」、「上邊下令」等,不惜違法4次補偵,而後補的證據又否定了先前的證據,鬧出了使證據越補越少的笑話。二審法官與檢察員未對辯護人陳述的事實予以任何否認。
此次二審開庭完全是「走過場」,審判長、審判員等庭審人員無視此案無事實與法律依據,無視親友辯護人的一切訴訟請求,明知黃邵溥無罪,是公檢法人員公然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按上級指令構陷出的冤案,仍非法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黃邵溥及家屬不服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為原案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違法,二審法官、合議庭成員與一審公檢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聽命於上級指令,構陷冤案迫害黃邵溥,當事人及家屬將依法提起申訴。二零二五年五月末,黃邵溥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三、非法起訴、庭審(15人)
姓名 | 性別 | 參與構陷的檢察院 | ||
1 | 尹洪偉 | 男 | 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 | |
2 | 尹立 | 女 | 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 | |
3 | 王澤濱 | 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 | ||
4 | 王淑華 | 哈爾濱道裏區檢察院和法院 | ||
5 | 佟明宇 | 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和檢察院 | ||
6 | 趙蘭英 | 女 | 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和檢察院 | |
7 | 那子波 | 男 | 哈爾濱市阿城區檢察院 | |
8 | 楊傳厚 | 海倫市法院和檢察院 | ||
9 | 劉榮品 | 海倫市法院和檢察院 | ||
10 | 陳洪瑞 | 密山市法院和檢察院 | ||
11 | 王淑香 | 雞西市雞東縣法院和檢察院 | ||
12 | 孫桂香 | 女 |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和檢察院 | |
13 | 馮國清 | 男 | 伊春市南岔縣法院和檢察院 | |
14 | 孫永傑 | 伊春市南岔縣檢察院 | ||
15 | 石桂芬 | 海南三亞檢察院 |
(一)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尹洪偉、尹麗父女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早上,尹洪偉從家中出門上班時,被樓下多名警察圍堵、綁架,他被強行戴上黑頭套。警察搶走了他的家門鑰匙,非法入室後,綁架了在家中的尹麗。警察非法抄家,將尹洪偉家中的現金、銀行卡、身份證、電腦等大量個人財物搶走,尹洪偉、尹麗父女倆遭非法刑拘、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香坊區通鄉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澤濱,在出租房家中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王澤濱被劫持到哈爾濱道裏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警察把王澤濱又劫持到哈爾濱香坊區看守所,由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將王澤濱非法起訴到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辦案人到香坊區看守所對王澤濱進行了DNA採血,律師遲遲未收到法院應該提供的東西。家屬已接到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通知,將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對法輪功學員王澤濱非法開庭。
◎王淑華,女,61歲,王淑華家住址雙城區勝豐鎮誠樂村。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王淑華被當地勝豐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搶走電腦等物品,王淑華當時沒在家,之後流離失所。勝豐派出所警察多次到王淑華家裏騷擾王淑華的丈夫,到王淑華的兒子單位騷擾。警察採取長期到處跟蹤,蹲坑王淑華的親人的邪惡行為尋找王淑華。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勝豐派出所警察在出租屋內綁架了王淑華。他們把王淑華綁架之後迅速遞交到檢察院和法院,最近哈市道裏法院準備對王淑華非法開庭。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那子波(67歲,一九五八年八月生,滿族,)到五常市安家鎮村屯,發送救人的真相資料,被當地村民構陷,遭安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那子波被劫持到五常市看守所。那子波已被構陷到哈爾濱市阿城區檢察院。
(二)伊春市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法輪功學員孫永傑在超市裏收銀,給別人找錢都是帶字的真相幣,被惡意舉報了,當天上午九點,孫永傑被非法抄家、綁架了。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孫永傑在南岔縣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伊春市金林區59歲馮國清被綁架、抄家,搶走個人現金二十多萬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由金林區公安局辦案,南岔縣檢察院起訴,南岔法院審理。
(三)雞西市
◎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淑香面臨非法開庭
雞西法輪功學員王淑香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王淑香給世人講真相被惡人構陷,遭到雞西紅星派出所綁架 ,被非法關押18天回家後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遭到綁架。雞東縣法院定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上午九點,對雞西市雞冠區法輪功學員王淑香非法開庭。
◎密山市法輪功學員陳洪瑞因為給密山市檢察院李蘭蘭寫勸善信,被李蘭蘭誣告到公安局,遭到國保警察多次騷擾,並且暗中黑箱操作,將陳洪瑞構陷到法院。因陳洪瑞正在醫院住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下午,法院來人,決定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上午在醫院病房非法開庭。屆時法院王少勇法官,書記員佟彤,一些法警和張建鵬等人來到醫院病房。法庭走完程序後結束,沒有宣布結果。
(四)在外省市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法輪功學員石桂芬在海南省三亞市花真相幣時,被惡意舉報綁架了。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石桂芬在三亞被非法批捕。
四、綁架(65人)
(一)哈爾濱市(9人)
◎二零二五年初,道裏區法輪功學員張國芝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抄走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等物。現在張國芝的信息不詳。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九日,雙城區五家街道法輪功學員劉洪雲、句紹范夫婦去瀋陽兒子家過年,在哈西火車站檢票的時候,被非法搜身。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早三點半,劉洪雲、句紹范夫婦被哈西派出所送哈爾濱拘留所非法拘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早六點三十分,劉洪雲、句紹范夫婦被釋放回家。
◎道裏區新發鎮法輪功學員於小鳳被非法拘留15天,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已經回家。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那子波到五常市安家鎮村屯,發送救人的真相資料,被當地村民惡意舉報,遭安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警車帶著那子波到他家非法抄家。此後,那子波被非法關押在五常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來到木蘭縣,在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下,於當日深夜將法輪功學員梅廣芹從家裏綁架到哈爾濱市關押迫害。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阿城區趙彩霞、趙彩紅在哈站候車室等車時,過來一個警察,查看身份證,問: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就開始搜小挎包。從趙彩霞包裏搜出幾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紙幣,就叫來一個警察,把姐倆帶到站內派出所,兩個女警非法搜身。當天下午拿著她們的鑰匙非法抄家,抄走全部大法書籍、個人物品、現金等。當晚非法審訊了一宿。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早上姐倆被送往鴨子圈,趙彩紅被非法關押在行政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早上由家屬接回家。趙彩霞仍被非法關押在鴨子圈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雙城區61歲的法輪功學員侯曉蘭被多名便衣警察強行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搶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二)大慶市(11人)
◎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大慶市薩爾圖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了9名法輪功學員,企圖以所謂「大要案」施加迫害。
於春豔,女,今年63歲單身獨居,家住萬峰大市場附近團結汽配城,從她家抄出電腦、打印機及其它大量物品。和她一起被綁架的三名學員也都60多歲。一名姓姜,家住七﹒二一,另兩名情況不詳。三人被放回,於春豔仍被非法關押。
被綁架的另五名學員:郭敏,60多歲,安達人,家住玫瑰園小區;張寶榮,女,80多歲,家住毅滕商都,被綁架時發病送醫,後被取保候審;史麗,50歲左右,家住利民苑,在香榭麗開店賣車飾,已被放回。其他兩人情況不詳。 警察講,已經監控他們9人好長時間了。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下午,大慶市新村法輪功學員王海圓在單位被大慶市東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大慶市創業城段姓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三)綏化市(5人)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日上午,綏稜縣蔣明、王玉、修忠臣、李忠元、老趙等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四)齊齊哈爾市(22人)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上午九點多,富裕縣國保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胡偉華經營的商店,胡偉華的一些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人被綁架到國保大隊。隨後其丈夫也被綁架到國保大隊。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日,齊齊哈爾市龍華路、站前、東湖、通東路、公園路派出所,統一行動,採用監聽、監控、長期跟蹤等非法手段綁架了高福平、邢延良、張立群、王立偉、黃敏賢夫婦、索平、洪銀光、安靜濤、謝偉、楊姨、盛奕、楊敏、李順英、劉 梅、楊紅及丈夫、侯桂蘭、程妍(小妍理髮店)、88歲老太太等法輪功學員20人。
(五)黑河市(8人)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北安市(縣級市,由黑河市代管)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府邸小區被綁架。已知被綁架人員8人:李雙鳳、焦喜臣、李殿榮、孫紀蘭、竇雪華、王夢心、王夢心媽媽、珊珊(小名),此次綁架事件是因為有法輪功學員手機被監控導致,省公安廳指使當地公安配合實施的犯罪行為。
(六)伊春市(2人)
伊春市伊美區法輪功學員郭玉英與劉興蘭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早上出門一直到晚上還沒有回家,家人報警,被告知已被警察抓捕,之後去郭玉英家抄家。現在被關押在伊美區看守所。
(七)佳木斯市(2人)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佳木斯市73歲法輪功學員宋會蘭在租住處被向陽公安分局十多名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晚,警察通知宋會蘭家屬到醫院接人。由於宋會蘭身體出現嚴重的高血壓,看守所拒收,以 「取保候審」三個月的形式回到家中。
◎富錦市法輪功學員張明余被非法拘留5天
(八)雞西市(4人)
◎二零二五年年一月二十日,密山市八五七農場公安派出所綁架了農場法輪功學員劉英及女兒王晶。劉英當時血壓已達到二百,派出所警察逼迫她連吃兩次降壓藥,劫持到密山市拘留所。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上午十時,雞西市雞冠區國保大隊約20名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周立東、王淑香和不知名的一名法輪功學員。
(九)牡丹江市(2人)
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寧安市寧安鎮葡萄溝村2組法輪功學員姚翠平被以檢查身體為名遭警察綁架,現被關押在柴河拘留所。據悉,共同關押的還有一名70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
姚翠平因在網上發表「斬赤龍」畫作,與人網上互動,不久該互動人員被查。二零二三年六月省外警察勾結寧安市警察綁架了姚翠平。
其間,姚翠平多次被騷擾,並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未執行扣押)。
五、騷擾(36人次)
本部份對發生在各個城市的騷擾事件僅舉幾例。
(一)哈爾濱(28人次)
◎韋良月律師(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杜永靜的丈夫)3次被騷擾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韋良月律師接到自稱是派出所警察打來的電話尋找杜永靜。警察稱去他們家家裏沒有人,說是要找杜永靜拍照片並要杜永靜的電話說聯繫不上她。
二零二五年二月初,韋良月律師,再次接到自稱杜永靜居住所在地片區民警的電話,片警說要杜永靜去趟派出所。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韋良月律師接到社區電話,社區人員說要杜永靜寫所謂「三書」,並說這是政法委讓他們這樣做的。
◎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李金鳳5次被騷擾。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中午十點左右,賓縣經建鄉二道村書記帶領經建鄉書記杜洪偉(音)和一名工作人員到法輪功學員丁秀麗家,要求照相,隨行的工作人員說一些污衊師父和大法的話,還拿著手機,不知道是在錄音,還是錄像。丁秀麗沒配合。他們就離開了,說哪天再好好談談。
◎雙城區法輪功學員高國鳳現家住外地。近段時間,雙城文明社區給高國鳳她兒子張大勇打電話讓她兒子給母親照相給社區發過去,以不給辦低保相要挾。
◎二零二五年三月九日,雙城區韓甸鎮紅偉村大隊書記丁文慶、質保、懂世敏、魏意國常到法輪功學員李秀梅家騷擾,要照相、寫保證書,李秀梅說不寫。家人要幫著寫李秀梅不讓。他們就走了。
(二)大慶市(1人)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薩爾圖區分局警察東風村年近八旬法輪功學員楊桂蘭的女兒打電話說:你媽歲數太大了,你替她簽個字吧;還威脅說不簽字會影響三代,被其女兒拒絕。警察恐嚇說:你不簽字,還會找你媽。其女兒目前仍是獨身,與老母親相依為命。
(三)綏化市(4人)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綏化市電力名苑社區工作人員到法輪功學員劉瑞家敲門騷擾,並威脅說:你的行為軌跡公安局都掌握。並說:你要再這樣下去,公安局就要對你採取措施了。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日早七點多,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周鳳蘭和劉霞同時被警察上門騷擾。被詢問認不認識法輪功學員魯鳳賢,警察稱已跟蹤魯鳳賢很長時間,發現她去過這兩名學員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末,綏化市北林區法輪功學員許麗華貼真相不乾膠被電子眼拍到,就被綏化市北林區六一零跟蹤騷擾,現在還在監視中。
(四)七台河市(3人)
◎二零二五年三月底,法輪功學員孫玉梅、楊秀雲、趙曉玉發現被跟蹤。
由於中共惡黨對信息的封鎖和對法輪功學員殘酷的打壓,通過明慧網報導的迫害案例只是一部份,更多的案例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正法進程的推進,今後會大量曝光出來。
六、中共人員遭惡報(11人)
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全國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公檢法司人員大批遭惡報,其中,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黑龍江省黨政官員6人、公安警察3人、司法官員2人遭惡報。詳情請見附錄:《參與迫害法輪功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黑龍江各類官員遭惡報(11人)》。
他們中有多人被查落馬,有的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有的已獲刑20年,有的突發死亡,有的自盡死亡,有的癌症病亡、有的得惡疾生不如死。一個個鮮活的事實都體現了善惡有報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