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派出所、看守所、國保大隊警察遭惡報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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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至今,二十多年來,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國安等人員,很多遭受了各種各樣的惡報。有的死於各種慘烈的災禍、有的身患各種惡疾生不如死、有的跳樓、有的自殺、有的病死、有的被逮捕、有的獲刑入獄人財兩空、有的殃及家人痛苦不堪。他們開始瘋狂一時,成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殉葬品,是最可悲的人。

下面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派出所、看守所、國保大隊警察遭惡報七例:

1、原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長白路惡報獲刑十年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長白路,二零一九年七月因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後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二十萬零八千元。

主要履歷:白路,男,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圖強林業公安局治安大隊警察;二零一四年五月任加格達奇公安局光明派出所警察、副所長;二零一九年七月被查,經加格達奇法院一審判決,白路犯受賄罪,判有期徒刑四年,處罰金二十萬;犯徇私枉法罪,判有期徒刑五年;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處罰金三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二十萬零八千元。

白路在任職期間實施中共的迫害政策,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以下是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十月,法輪功學員孫亞傑已經臥病在床,光明派出所片警還去孫亞傑家,騷擾逼問。孫亞傑乳腺癌晚期,片警還是去孫亞傑家騷擾,還硬給孫亞傑照相。之後,孫亞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光明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李桂蘭家,非法抄家,搶走五本大法書。警察把李桂蘭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一直到中午,之後將李桂蘭綁架到看守所,李桂蘭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早上,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桂芝被光明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桂蘭、王雲峰。兩輛警車把三名法輪功學員拉到了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張桂芝、李桂蘭、王雲峰被分開隔離非法審訊,一天不給吃飯。晚上張桂芝被非法抄家。

幾個警察到李桂蘭家抄家。同時他們劫持王雲峰到家非法抄家,還到王雲峰母親家非法抄家。王雲峰被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關押迫害。

2、原加格達奇區曙光派出所所長趙峰遭惡報被起訴

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原所長趙峰,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開除,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主要履歷:趙峰,男,一九七三年五月生,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任加格達奇看守所科員;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警察;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副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加格達奇長虹派出所所長;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任加格達奇白樺派出所所長;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所長;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免職。

從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二二年,二十一年間,趙峰歷任加格達奇警察、四個派出所的所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趙峰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以下是趙峰在職期間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法輪功學員張桂芝第二次被綁架,是在大道上發真相資料,曙光派出所五、六個惡警開著警車闖入張桂芝家,硬把張桂芝抬上警車。那年張桂芝的老伴盧紅濱已經七十七歲了,惡警們還是把盧紅濱與張桂芝一起綁架,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審訊了一宿。惡警們給盧紅濱戴上手銬,不給飯吃,後來勒索了二百四十五元才放人。

張桂芝第三次被綁架是曙光派出所八、九個惡警闖進張桂芝家,看到屋裏一沓子真相資料就拿到手裏,還要搶大法書,張桂芝堅決抵制,才沒拿走大法書。還有一次,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五個惡警闖入張桂芝家非法抄家,看見甚麼搶甚麼,勒索罰款二千元。他們隔幾天就到張桂芝家騷擾,有時家插著大門,警察壞人們跳杖子就進屋裏來騷擾、恐嚇。

張桂芝的老伴盧紅濱在惡警一次次的騷擾、非法抄家、綁架,及對老伴張桂芝的迫害中,受到巨大的傷害,於二零一零年十月末含冤離世。

◎二零一二年,法輪功學員宋玉蘭、李淑娟被長虹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派出所,當晚被綁架加格達奇拘留所。第二天長虹派出所警察到宋玉蘭家非法抄家,宋玉蘭被非法關押九十九天,被勒索三萬元錢,並被非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執行。回家後原本沒有工作的宋玉蘭背負了巨額債務,沒辦法,丟下近八十歲的老母親背井離鄉外出打工掙錢還債。當時長虹派出所阻攔宋玉蘭外出打工,幾經周折才在警察的監視下外出打工,還得經常接受警察的盤問,找不到本人就找家人,經常找宋玉蘭的姐姐,使姐姐非常害怕。三年多,宋玉蘭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省吃儉用才還完被勒索的債務。以後多年裏,被迫害的陰影一直籠罩著宋玉蘭。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也因女兒幾次迫害身心受刺激,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長虹派出所兩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張桂芹家,說上派出所核實關於訴江之事。到派出所之後,警察李楊、衛成寧對張桂芹非法審訊,又錄音,然後叫張桂芹按手印,簽名。把張桂芹關進鐵屋子,一直不給飯吃,到晚上又把張桂芹劫持加格達奇看守所。看守所的人看張桂芹有病狀拒收,長虹派出所還硬劫持張桂芹再去醫院體檢,查出心臟病復發、心絞痛、血壓高達190.大興安嶺地區醫院叫張桂芹住院,說張桂芹有生命危險,他們才讓家人把張桂芹接回家。

◎二零一五年,長虹派出所警察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摁手印,有的被警察逼迫、勒索子女或家屬交「保證金」。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宮本花、陳煥華、陳麗華被長虹派出所惡警綁架,惡警們瘋狂的把她們摔倒在地,強行推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又上報給「610」、國保大隊,合夥非法審訊。二十二日零點,大興安嶺地區國保大隊、長虹派出所警察十幾人,到宮本花家非法抄家,抄家直到二十二日凌晨兩、三點鐘才離去。迫害好人心虛,他們在樓門外放了三槍,說:「避避邪!」這些警察知法犯法,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深更半夜四輛警車開到七十多歲的老人家抄家,夜深人靜連放三槍,驚擾小區市民。陳煥華家裏也被翻的一片狼藉。

宮本花、陳煥華被非法關押在加格達奇看守所期間,不讓家人見,不讓送衣物等日用品。加格達奇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非法開庭時,宮本花、陳煥華卻穿著單衣、單褲、拖鞋。宮本花、陳煥華被非法判刑三年。陳麗華在加格達奇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被勒索罰款後釋放。

◎二零二零年,在所謂「清零」迫害中,曙光派出所、社區、加格達奇區政府、政法委聯合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多次找法輪功學員或家屬,要求簽字放棄大法修煉。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五日,曙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多次到七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李保民家騷擾,社區綜合辦、居委會、派出所多次上門騷擾威脅,給家人打電話脅迫簽字。

◎二零二零十一月,曙光派出所好幾個警察去法輪功學員張淑蘭家敲門,敲了很長時間,張淑蘭沒給開門,他們在外面恐嚇:不開門,就撬門。第二天,張淑蘭沒在家,他們就把張淑蘭的丈夫叫到社區,逼迫簽字。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法輪功學員張建華,被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資料、書籍等私人物品。因警察搶劫現金,張建華的兒子制止。幾天後,她的兒子竟被以「襲警」為由被綁架。家人費盡了周折,兒子才被放回。張建華一直被非法羈押在加格達奇看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3、原漠河縣看守所副所長吳晉華遭惡報暴斃

吳晉華,一九六七年十月生,一九八五年參加公安工作,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調漠河縣看守所工作,先後擔任獄警、內勤、副所長,二零一二年任漠河縣看守所副所長、四級警長,幹監管工作二十二年,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突發疾病死亡,時年五十四歲。

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吳晉華在漠河縣看守所任職二十年,作為獄警、內勤、副所長,對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被關押及在看守所裏的迫害,吳晉華負有直接責任,如:看守所提供迫害場所、提供人力、物力;酷刑折磨;野蠻灌食;夥同公檢法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以下是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漠河看守所迫害的案例:

◎二零零零年法輪功學員張秀蘭被漠河阿木爾惡警綁架,後來被劫持到漠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勒索罰款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四月,漠河縣阿木爾法輪功學員郭鳳英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受到非人的待遇,上廁所都得喊「報告」,吃的湯裏根本見不到油,老鼠隨處可見,牆角放個馬桶衛生極差。郭鳳英被拘留十五天後,勒索保釋金二千五百元,不給收據。

◎漠河縣法輪功學員郝寶英、劉淑霞,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漠河縣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馮豔芬、孫學賢被綁架,關押漠河縣看守所一個多月。

4、原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所長夏紅光遭惡報被審查起訴

原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所長夏紅光,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查,嚴重違法被雙開,收繳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判處罰金十萬元。

夏紅光任職期間,追隨中共,實施邪黨的迫害政策。例如邪黨清零迫害中,夏紅光負責的東山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例:

◎二零二一年一月,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警察找轄區內每個法輪功學員簽字不煉法輪功,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和家人,警察說有名額,不簽字就以停發工資或子女受牽連,前程受影響、不能考公務員等來威脅。

片警闖入法輪功學員劉亞香家,劉亞香不簽字,片警就說停發養老金。八十多歲的劉鳳蘭接到社區電話,核實她在家,電話就掛了。然後她的六個孩子全部被打騷擾電話,要求勸母親簽字或代簽。

◎二零二一年一月,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片警找到法輪功學員蔡淑梅工作的單位領導和人事部門,了解住處、電話,然後片警給蔡淑梅打騷擾電話。

◎二零二一年一月,法輪功學員桑鳳蘭、尤淑芳、王淑賢、李偉梁、李雪豔等人或家人遭到加格達奇東山派出所的騷擾,或了解情況,或要求本人簽字,或要求家人勸說簽字。

5、韓家園看守所警察朱以斌遭槍擊身亡

朱以斌,男,三十多歲,呼瑪縣韓家園看守所警察,後來調到韓家園新興派出所當警察。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後,朱以斌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是上級指令的他也積極參與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法輪功學員趙培金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韓家園看守所,在趙培金剛走進看守所走廊時,遇到惡警朱以斌。以往被抓到這裏的犯人都是垂頭喪氣,活不起死不起的樣子,而趙培金雖然被綁架、坐火車折騰了幾天,但是仍然透露著大法中修煉出來的特有的氣質,一身正氣。朱以斌看到很生氣地說:「都到這地方來了,還傲甚麼傲。拿手銬把她銬上。」邊說邊去找手銬。

當天晚上,韓家園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王雲龍劫持趙培金到一個空屋子裏暴打酷刑,朱以斌從門口路過,進來就惡狠狠地打趙培金嘴巴子,嘴裏還罵罵咧咧的,想在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面前顯示,他迫害法輪功學員多麼賣力。

朱以斌對法輪功學員動不動就謾罵。被韓家園看守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夏秀梅,趙培金等法輪功學員都被朱以斌無緣無故的謾罵。

朱以斌的惡行很快就得到了惡報。在他剛調到韓家園新興派出所幾個月後,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九點半,朱以斌和新興派出所的另一名警察在韓家園工業區護林街上巡邏,被人用槍擊中,朱以斌的手和肚子被擊中,鮮血淋漓。一個多小時後,在轉送十八站林業局醫院的途中,朱以斌急性失血死亡。而與朱以斌一起巡邏的另一個警察安然無恙。

6、原漠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屈松岩惡報死亡

漠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屈松岩,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五大連池,車行駛在新林區,汽車突然失控車輛側翻,屈松岩被甩出車外,遭惡報死亡,年僅三十八歲。

主要履歷:屈松岩,漠河縣西林吉鎮人,一九八一年八月生,二零零三年四月參加工作,曾任漠河縣公安局古蓮派出所民警、內勤,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漠河縣公安局古蓮派出所副所長;二零一八年一月任漠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同年八月抽調漠河市公安局掃黑邪惡辦公室工作。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車禍惡報死亡。

下面是屈松岩任國保大隊副隊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漠河市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裏玉書在街上貼不乾膠,講真相救人,被國保警察拖到公安局搜身。年輕力壯的警察用巨石般的拳頭多次砸裏玉書的頭部。然後多個警察到裏玉書家抄家,無處不翻,最後抄走了所有大法書和師父法像,手機、播放器等。裏玉書原是大興安嶺阿木爾林業局教委主任、書記,因堅信真、善、忍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五官變形、生活不能自理。

7、塔河縣國保大隊韓德剛惡行殃及家人

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韓德剛,跟隨中共邪黨,實施邪惡的迫害政策,從一九九九年以來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韓德剛迫害法輪功的惡行殃及家人,他的老婆、孩子總有病,花了很多錢就是治不好。二零一二年,他十六歲的兒子韓智峰被確診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病情發展迅猛。韓德剛傾盡其所有,借遍了親朋好友,還是無法支付孩子高昂的骨髓移植手術費,韓德剛不得不尋求社會捐助,也沒留住兒子的性命。

韓德剛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惡行殃及家人後仍然不知醒悟,還在參與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晚,塔河公安局韓德剛等連夜輪番對腿腳受傷的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塔河縣三中教師)審訊,罰站九小時。八月十四日韓德剛等闖進高淑英家抄家,沒有鑰匙,就私自把倉房門撬開,把家中抄的亂七八糟,搶走大法書、資料等。高淑英從塔河看守所回家時,家中大門和倉房還開著。韓德剛等將高淑英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五天,被勒索二百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多,塔河縣公安局韓德剛等開著警車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家抄家,將宋春媛劫持到塔河看守所。韓德剛等對宋春媛審訊。韓德剛是宋春媛被判刑冤案的辦案人之一。宋春媛被關押了七個月後又被韓德剛和塔河看守所管賬、管倉庫的女獄警(手機:13846561818)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宋春媛被冤判四年,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被迫害的全身浮腫,全身的骨頭和筋都疼,有時是劇痛,身體不動彈骨頭都疼。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塔河建設派出所的一個男警綁架,叫來了警車拉到塔河縣建設派出所,被國保大隊長崔玉芝(女,四十多歲)帶著韓德剛、吳忠謙綁架到塔河公安局二樓的國保辦公室強行搜身,強行拍照和錄像。他們給高淑英銬上手銬劫持著去抄家。高淑英被鎖到鐵椅子審訊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迫害致奄奄一息,四月二十二日清晨二點多,被家人背回了家。高淑英女士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在母親家被闖入的十多個人綁架、再次迫害致生命垂危,五月二日下午被四個人從醫院抬到法院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半。五月十五日,大小便失禁、不能行走的高淑英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因修大法獲得健康的張秀春老人給百姓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塔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在公安局被審訊。當天晚上,她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隨後,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韓德剛領著手下到張秀春家騷擾,後來,又換成馬超領人到她家騷擾;他們還在塔河縣有線電視播放誣陷張秀春老太太的節目,給她一家帶來很大的傷害。二零二三年九月初,張秀春老人被構陷至塔河縣檢察院,十月中旬,她又被構陷至塔河縣法院。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獲悉,張秀春被塔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僅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更有老天爺的懲罰。迫害正法修煉人造成的罪惡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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