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傑、張翠芹、韓玉傑遭迫害經過簡述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以長春市奮進派出所警長劉茗澤為首的三名警察在當地一個公園綁架了正在散步的張翠芹等六位法輪功學員。劉茗澤等人把六位法輪功學員拉到長春市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強制驗血、驗尿、驗唾液及各種檢查。據悉,劉茗澤等人在這些法輪功學員身體不合格的情況下,與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勾結,強行將六位法輪功學員拘留了兩小時,造成六人名義上已被非法拘留過,然後把他們拉回派出所,辦理所謂取保候審。這些警察為了立功領賞,欲藉此製造一樁所謂重大刑事案件。
六位法輪功學員回家後,多次遭奮進派出所警察電話騷擾。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劉茗澤等人把五位法輪功學員(一人沒去)騙到派出所,欺騙、逼迫他們在警察製造的假材料上簽字,然後把五位學員拉到寬城區檢察院強制照相、做假證。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早上七點多,劉茗澤等人分頭闖到六位法輪功學員家實施綁架。因六位法輪功學員中,三人已經被迫離家,一人不在家,只有張翠芹、鄭麗傑被綁架,其中鄭麗傑的家門被警察劉東旭用鐵器撬壞。鄭麗傑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放回,張翠芹在血壓高的情況下被警察強行關入葦子溝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鄭麗傑被奮進派出所警察常亮、馬東升及寬城區法院的兩人哄騙到寬城區法院,以給返還取保候審的一千元押金為名讓鄭麗傑簽名,鄭麗傑不配合。她丈夫被警察欺騙代替簽名,簽完名後警察並沒有返還押金,鄭麗傑的丈夫把簽了名的三張紙的副本拿回家,家人看到的是寬城區法院對鄭麗傑和張翠芹的非法起訴書,主審法官是王梓怡。
之後(時間待查),鄭麗傑被寬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為身體原因在家裏。張翠芹被寬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72歲的韓玉傑老太太因二零二四年冬天遭奮進派出所構陷,被迫離家出走。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下午五點多鐘,韓玉傑當時在農安縣一人家做保姆,被奮進派出所警察綁架。目前情況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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