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兵,男,山東煙台龍口人,生於一九七一年一月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龍口市石良派出所教導員;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龍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長;二零二三年新年前後,任龍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現任龍口市東江派出所指導員。
呂兵手機號碼:18660067166
妻子李衛,一九七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生,職業是教師。
兒子呂嘉琦,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生,現居國外。
以下是呂兵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
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刁春鳳、溫玉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龍口市法輪功學員刁春鳳和溫玉,在龍口市石良集上講真相、傳福音,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石良派出所警察到刁春鳳家非法抄家,抄到幾本真相資料,沒給當事人及家屬處罰決定書,就將兩人送到龍口市張家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玉君,致使李玉君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下午,龍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經過長期「偵查」,伺機闖入法輪功學員李玉君家,李玉君家被洗劫一空。當時一起學法的丁重菊、王馥英、韓霞、欒豔平也被綁架到新嘉派出所。七月六日,李玉君被送到煙台福山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龍口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對李玉君進行了非法庭審,當天沒有宣判。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龍口法院將非法判決書送到煙台看守所李玉君手中,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
龍口市公、檢、法用五十六天時間快速走完「司法程序」,將好人送進監獄,新嘉派出所所長呂兵罪責難逃。
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姚新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九點,姚新人正在單位上班,警察突然上門將他綁架,並對他的住所進行「搜查」。把姚新人用來學習的法輪功著作全部掠走。 三十七天後(八月十日),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龍口市檢察院將姚新人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九點多,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的姚新人因腦溢血,被送到煙台市北海醫院,因病情嚴重緊急插管後轉到龍口市人民醫院。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臘月二十三小年)前後,當姚新人仍在重症監護室需要救治和照顧時,當家人還在調查事情真相時,在未被告知姚新人處於危難的情況下,龍口國保和龍口法院擅自作出決定:將姚新人從重症室撤出,送到沒有任何救治條件的東江敬老院。一週後,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大年初一)姚新人含冤離世,時年五十一歲。
龍口市公檢法利用公權力收買律師,用四十五萬「封口費」逼迫家屬同意遺體火化以掩蓋自己的罪行。
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劉桂芳、曹玉春、張桂香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龍口市法輪功學員劉桂芳、曹玉春、張桂香在龍化集上講真相,將真相資料發到國保大隊郭福兌手中,郭福兌和另兩名警察身著便衣在集市上蹲坑。郭接過資料後問還有沒有?三名學員被帶到新嘉派出所做筆錄,問資料是誰給的?劉桂芳沒吱聲,郭福兌氣急敗壞地用手薅劉桂芳的頭髮,新嘉派出所派警察到三位學員家裏非法搜查、抄家,將法輪功著作、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並再次把劉桂芳帶到派出所非法詢問。
二零二一年,呂兵指使新嘉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劉桂芳家騷擾,並揚言因疫情二零二零年沒處理,現在要重新處理。二零二一年「五一」放假期間,幾名年輕的警察清晨六點多就到劉桂芳家「堵」她:他們站在單元門外一會按門鈴,一會敲門,一直折騰到八點多才離開。五月十二日上午,新嘉派出所警察將白色警車隱蔽在劉桂芳家附近,第五次到劉桂芳家騷擾,十一點鐘無果而返。五月十三日,新嘉派出所警察又到劉桂芳家騷擾,並叫村治保主任欒興國打電話給劉桂芳的丈夫,問劉桂芳哪去了?欒興國對劉桂芳的丈夫說:為了不再提心吊膽,你勸劉桂芳同意到張家溝看守所拘留五天,回來就好了。
五、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莊淑花
莊淑花,女,龍口市東江鎮老年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一月,因在自家水餃店給一年輕人講真相,被惡告,東江派出所警察趙明等人上門將莊淑花綁架並抄家。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抄走,莊淑花因體檢不合格,被非法取保候審。七月十九日,在面臨龍口法院的非法庭審時,莊淑花老人被迫流離失所。流離失所期間,龍口市公檢法沆瀣一氣,一直在非法通緝莊淑花。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龍口法院在「花開龍口」、「在龍口」公眾號上發布了對莊淑花的非法「懸賞通告」,懸賞金額一度高達四萬。同時,國保警察還去龍口市下丁家敬老院騷擾莊淑花因工傷雙眼致殘的大哥,詢問莊淑花的下落。警察的無理騷擾,給老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
六、參與組織、策劃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群體綁架案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龍口市發生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當日清晨六點左右,在龍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原國保)的策劃、指揮下,龍口市九個派出所一百多名警察分成數個小組,同時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有預謀的綁架、抄家。當天共有25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綁架,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抄走,家屬在被訊問後於當晚回家。法輪功學員於華、孫淑華因身體原因被釋放;王博(男)被非法拘留10天;陳桂芝、孫廣軍(男)、王鳳梅(女,77歲)、王豔榮被監視居住;吳靜昆被取保候審;葛麗娟、陳桂芳、王文華、王周林(男)、王樹德(男)、張淑琴、李菲、張玲芳、任韜(男)、於小梅、焦麟惠、李美琴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女學員和男學員分別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看守所和龍口市看守所。法輪功學員王文強五月初因突發急症被家人送醫,雖未被綁架,但被非法抄家。
葛麗娟、陳桂芳、王周林、焦麟惠4人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七月二十六日被構陷到龍口市檢察院,八月二十一日被構陷到龍口市法院。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孫廣軍、吳靜昆、王鳳梅3人也被構陷到龍口市檢察院和法院。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葛麗娟、王周林、吳靜昆被龍口市法院非法庭審。葛麗娟被冤判四年半;王周林被冤判四年;吳靜昆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六千元。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焦麟惠、陳桂芳二人兩次被龍口市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龍口市法院下達非法判決,焦麟惠被冤判兩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陳桂芳被冤判一年。
呂兵等人製造的這起冤假錯案只是為了獎金和業績,而他們的惡行使多少老人因此失去兒女的照顧而淒慘無助;又有多少孩子因失去親人的關心而默默流淚、承受著這個年齡不該有的壓力和孤獨?
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美琴
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正月初三)下午五點多鐘,有兩名警察到龍口東海法輪功學員李美琴家騷擾。其中一個胖警察兇巴巴地讓李美琴拿出身份證,給她的身份證拍了照片。另一個小警察問李美琴還煉(法輪功)嗎?李美琴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然後兩警察就走了。
李美琴是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龍口市被大面積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之一,回家後,還受到騷擾、恐嚇。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就有兩名警察去李美琴家,威脅李美琴在家好好待著,不要到處亂走等,給李美琴及家人造成很大心理壓力及精神傷害。
八、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郭美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六點半左右,龍口市北馬鎮東南村法輪功學員郭美學騎電動車準備去海岱鎮的廠子上班,剛出門就被蹲坑的北馬東南村書記呂常明、龍口市國保大隊警察郭福兌等四個警察綁架。警察稱郭美學在海岱鎮廠子附近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
郭美學被非法抄家,隨後被帶到北馬鎮派出所,遭非法審訊。當日下午郭美學被非法刑拘到龍口市看守所。為抵制迫害,郭美學在看守所絕食五天。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郭美學被龍口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郭美學被龍口市法院非法庭審。之後,郭美學被龍口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郭美學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八月二十七日前後,煙台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郭美學的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九、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伊向陽
伊向陽,男,七十六歲,家住龍口市新嘉街道柳家村。二零二五年三月五日上午,伊向陽在新嘉集市上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被龍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被劫持到龍口市看守所遭非法關押。警察當天非法抄家未遂,遂於三月十三日上午帶著開鎖工來到伊向陽家,強行撬鎖入室,在未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通知家屬伊向陽已於三月十二日被批捕。
之後,伊向陽被構陷到龍口市檢察院和法院。龍口市通過手機對伊向陽非法開庭,並將其非法判刑五年半。六月十一日,伊向陽被劫持到山東省男子監獄迫害。此前伊向陽因堅持信仰,曾被兩次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十年,在山東省監獄遭到殘酷迫害,胳膊被扭斷,肋骨被打斷。
十、參與組織、策劃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十八日群體綁架案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至十八日,龍口市公安局指揮各區公安分局及所轄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力,按名單大面積綁架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七月十七日,東萊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傅秋榮;新嘉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李玉芳;北馬派出所警察綁架了王洪玉;徐福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欒豔萍、崔秀菊、老吳(家住窪裏煤礦);龍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鄒淑卿、劉海燕;石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刁春鳳;當天被綁架的還有九里村的法輪功學員韓翠英。以上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抄家,之後被送到煙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刁春鳳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家。
七月十八日,港欒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李美琴;新嘉派出所警察綁架李玉君未遂(李玉君不在家);龍口政保大隊警察綁架了小姚家村的姚建祿。當天李美琴被行政拘留,姚建祿被刑事拘留,二人被非法關押到龍口張家溝看守所。七月十八日中午,龍口後田村法輪功學員田安家被警察入戶騷擾,理由是田安家貼真相不乾膠,被監控拍到。
八月八日,欒豔萍、李玉芳、劉海燕、崔秀菊、老吳被龍口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二日,龍口檢察院呂莎莎將5人非法起訴到龍口法院,承辦法官遲亞囡。
十一、其它迫害情況
呂兵二零二三年三月份任國保隊長以來,龍口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不法人員騷擾、迫害。
龍口市國保大隊濫用「技術偵察措施」,將法律規定用於偵查「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的偵查手段用於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群體,對龍口市法輪功學員長期採取電話監聽、電子監控、秘密拍照、跟蹤等手段,竊取公民正常的民事行為用於迫害,為博得自己的一點小名小利,不惜放棄良知。
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有報是天理。七月十七日、十八日大面積抓捕法輪功學員後,慶功宴還未舉辦,呂兵就從國保大隊長的位置被調到東江派出所做指導員去了。而卸磨殺驢是中共一貫的伎倆,在《公務員法》、《警察法》和中央政法委「倒查三十年」的規定中已經事先布好了局,辦案終身負責制和責任倒查制的落實,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等人員的退路,呂兵將來被追責那一天,沒有任何理由為自己開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