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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法輪功學員胡亞萍被構陷到漢陽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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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東西湖區62歲的法輪功學員胡亞萍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被武漢市江漢區公安分局人員綁架,次日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左右被構陷到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九月二日左右又被轉到了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一、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胡亞萍,原東西湖區人民醫院院內感染控制科負責人,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她原來的心律失常、頸椎病、貧血、卵巢囊腫、整天頭暈乏力、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病症痊癒,身心受益。她按照「真、善、忍」的準則,修心向善,工作非常出色、為單位拿回了各種獎項,她負責的部門在各級歷次檢查中均獲第一名,成為武漢市衛生局對二級醫院推薦的「取經」部門,為該醫院獲得了榮譽。在該單位背對背對中層幹部的考核中,她是前幾名獲高票認可的人之一,也多次獲得該院先進工作者和好媳婦稱號。在該院歷年的冬季長跑活動中,她也多次獲青年組第一或第二名。

二、遭洗腦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宣傳媒體鋪天蓋地的污衊法輪大法後,胡亞萍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單位停職檢查處分,單位書記王德楚說事業單位人員也不許煉法輪功、否則單位、你丈夫、孩子都要受牽連。胡亞萍說那我就請代我逐級向上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王說沒用,這是中央定的,胡亞萍說中央定的就沒錯過嗎?……胡亞萍被非法軟禁、行政拘留10天、扣工資、先後被劫持到東西湖氣象局洗腦班、三店洗腦班、額頭灣洗腦班迫害。

洗腦班單獨將她關在洗腦班二樓的一個房間內,窗戶被糊上了報紙,室內只有一個凳子,那是供迫害她的人坐的,只准胡亞萍站在規定的用粉筆畫的小圈內,小圈外密密麻麻寫滿了法輪功師父的尊名,腳一邁出去,就會踩著名字,還要胡亞萍罵法輪功師父。「610」派人分三班24小時不間斷的與她談話,搞車輪戰,威逼利誘,不放棄信仰就送勞教三年,或送大西北,死了都沒人收屍等等等等,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期間不准她坐、蹲、動,從肉體和精神上折磨她。洗腦班的人揚言:除非放棄信仰,否則一直站下去。她的雙腿站得腫得有碗口粗,腳面腫的青紫發亮。後因腳腫得穿不進鞋,胡亞萍提出給雙拖鞋,遭拒,說是轉化了才行。她只好赤腳站在水泥地上。最後她被折磨得倒地昏死過去。後據洗腦班的人說漏了嘴:當時血壓都沒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中午1點左右,胡亞萍在東西湖某超市跟老百姓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保安惡意舉報,後被劫持到吳家山新村派出所,晚上10點20左右又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額頭灣洗腦班,當時的政法委「610」頭目是曹斌(已遭報死亡)。

三、講真相 被惡意構陷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中午,胡亞萍在武漢江漢區萬松園一小吃店吃飯時,在聊天過程中告訴坐對面的小伙子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以避瘟疫,並給一個小紙片,說如果記不住,上面有避瘟疫的具體方法和其他人默念九字真言好病的實例。當時小伙子非常樂意地接受,還說他知道這東西,吃完飯就走了。

胡亞萍吃完出餐館時卻在門口被兩個警察攔住,拿出那張小紙片,說她被人舉報了。胡亞萍說自己是合法的,警察不聽,強行將她塞進警車,綁架到江漢區萬松園街派出所。在派出所審訊室,警察讓她坐鐵椅子。胡亞萍說自己是合法公民不坐鐵椅子,警察就讓她坐木椅子,胡亞萍的包和手機被強行扣留,警察要做筆錄,胡亞萍問自己犯了甚麼罪。警察說法輪功×教,然後問胡亞萍的身份,給別人小紙片幹嘛等問題。胡亞萍說法輪功不是邪教,公安部、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不信你們用手機搜索「政府頒布的14種邪教」立刻可以出現,看裏面到底有沒有法輪功?警察不聽,說國家早就定法輪功為邪教了。胡亞萍說那是江澤民周永康一夥搞運動整人的,沒有經過人大審議通過,屬於個人言論,不是法律。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胡亞萍還說自己是想叫別人避瘟疫,免受其害,是在做好事。這有錯嗎?他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把小紙片退還,他又沒因為這張小紙片造成任何損失,幹嘛誣告呢?你們警察可以讓他來和我對質。

不久,又來了一個著便裝的警察,接著又要對胡亞萍做筆錄。胡亞萍說:如果你們把我當邪教來處理,那是在辦冤案錯案。胡亞萍還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請問有沒有「信仰法輪功罪」,有沒有「宣傳法輪功好罪」?有沒有「持有法輪功資料罪」?相反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的50號令》中的99條、100條廢止了江澤民周永康時期對法輪功出版物、音像製品、出版等的查禁和限定,說明法輪功的這些東西都是合法的。

一個國保副隊長強行翻胡亞萍的包,搶走了住宅鑰匙,當天下午約兩點多鐘,帶領約有五、六個警察(只有一個女警察著裝),加上早已等在家門口的兩個居委會的女性,在未通知她家人親屬、也沒給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了胡亞萍家,搶走了胡亞萍的所有大法書籍、觀看的碟子、電腦主機(沒有封存),連「封神演義」、小朋友看的傳統故事的碟子、過期的年畫都搶走了。非法抄家後,這個國保副隊長又強行把胡亞萍帶到萬松園派出所。

十月十三日,胡亞萍被要求採指紋、照相,並被上手銬強行帶到紅十字會、肺科等醫院強行抽血,拍片等等,晚上約八點多鐘,胡亞萍被強行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區二支溝),因體檢缺項被拒收。十月十四日,胡亞萍被再次強行抽血等,晚上約六點多鐘又一次被帶到看守所。由於身體原因,再次被拒收退回萬松園派出所。晚上約八點多鐘,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分局萬松園派出所警察打電話叫來胡亞萍的家屬,她家屬無奈地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並被要求交了1000元保證金。

胡亞萍回家後,寫了《解除刑事拘留、撤案申請書》,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給了辦案警察和相關的領導。二零二二年十月,非法取保候審一年結束,江漢區分局萬松派出所並沒有給胡亞萍辦理解除取保候審的手續,也沒有退還1000元保證金。

四、再次被非法行政拘留 非法監控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亞萍在東西湖區一小區發《祝你平安》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後胡亞萍被綁架到武漢市吳家山街派出所。當天警察還非法抄家。次日,胡亞萍被劫持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0天。

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胡亞萍出拘留所時,警察還說要辦洗腦班。胡亞萍走出拘留所當天,吳家山街派出所警察和文家灣社區主任還要一度帶走胡亞萍辦洗腦班。之後,街道和社區人員還在胡亞萍家樓道安裝攝像頭監控她。

就警察和政府人員一系列的違法行為,胡亞萍向東西湖區政府提出行政覆議。行政覆議請求:1)依法確認武漢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對胡亞萍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行為違法;2)責令武漢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依法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3)依法歸還胡亞萍的合法私人物品。並向東西湖區公安分局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胡亞萍家樓下出現非法監視她的人員。這些人基本上是年輕男性,著便裝。監視者兩人一組,兩班倒,早晚七點三十分交接班,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平時,監視者就在胡亞萍家單元樓下附近轉悠,有時坐在摺疊小板凳,胡亞萍出去辦事時,他們就跟著;她步行,跟蹤的人也步行;她騎電動車,跟蹤的人也騎電動車;胡亞萍坐輕軌,跟蹤者也坐輕軌……此前吳家山街派出所警察曾聲稱要給胡亞萍辦洗腦班。胡亞萍問跟蹤者是誰指派的?他們不回答。胡亞萍說:「你這樣做是違法的。」跟蹤者說:你去告唦!

為了保護自身的人身權益、依法追究非法蹲坑跟蹤及指使者的法律責任、依法追究吳家山街派出所警察瀆職的法律責任,胡亞萍日前向東西湖區吳家山街派出所所郵寄了《要求保護公民人身權益的申請書》,並附上相關法規和政策及部份跟蹤、蹲坑者的照片。同時她也將《要求保護公民人身權益的申請書》郵寄給了東西湖區政府、區委、區政協、區人大、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委、區檢察院、區街道、文家灣社區警務室、文家灣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要求各級領導督查督辦。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跟蹤者撤走。但相關部門一直沒有給出對違法者的處理意見。

五、繼續被構陷、非法關押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胡亞萍再次被武漢市江漢區公安分局人員綁架,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被武漢市江漢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左右,胡亞萍被構陷到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九月二日左右,又被轉到了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法輪功是佛法,法輪功學員踐行真、善、忍,修心向善,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完全合法。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中共迫害法輪功,必遭天譴與人間正義的懲罰。希望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了雙眼,不知不覺中做了中共的殉葬品。俗話說:害人害己。現在的「倒查二十、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車之鑑嗎?那些在裝糊塗的人,是被權錢迷住了心竅。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武漢市江漢區發展大道199號 區號027
江漢區公安分局局長:張光敏 副局長:方定信、李國榮 85873790、85394685、85628330、85394642、85394685、85394620、85394712、85394267、85874400、85629567、85394678
紀委辦公電話85399648法制科辦公電話85394647
刑偵大隊大隊長:黃亮 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朱超
刑偵大隊反詐中隊中隊長:譚政 法制大隊副大隊長:王登國
內保大隊大隊長:胡斌斌 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中隊長:羅斌
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陳映竹85629567

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分局萬松派出所:武漢市江漢區萬松園路25號 區號027
電話027-85809336、027-85394671,027-85399336,027-18071552281,027-85394724,
警察:17786385531、17786372498、18627079920、18271993793

武漢市江漢區萬松街道辦事處:江漢區萬松園橫路43號 區號027
郵政編碼:430023 電話:027-85808499 傳真:027-85807199
85808499、85808926、85808700、85807329、85808312、85809199
武漢市萬松街道部份社區人員電話15327181903、13871216868、13437133533、15871440886、17771798586、18627038390、18986074811、17786149811、13628667978、18086607392、13720185550、13628668009、15071117988、13871569689、15307143131

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江漢區紅旗渠路170號 區號027
案管大廳:65660203、其它:85875896、85877967 85877100
檢察長:周罡 副檢察長:郭豔萍、崔劍、廖霞林 85481662
檢查委員會委員:楊祥興、石英82847276
政治部主任:劉瑩 政治部副主任:趙海濤 政治部綜合部副主任:劉釗
機關紀委:劉建平 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肖陽
江漢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普通犯罪檢察部)主任:胡繼宗 副主任:談園、李超
江漢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重大犯罪檢察部)主任:樂峰 副主任:黃可、梁晨
江漢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凃嵐
江漢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袁一鳴
江漢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陳玖紅
刑事執行檢察部主任:李平 副主任:彭奔
第四檢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訴訟)主任:李琳 副主任:王冰寒、李紅梅
案管部副主任:石楊、蔣鹿夏 江漢區法院綜合庭庭長:李靖

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武漢市漢陽區芳草路92號 郵編430051
027-84887250、027-84862000 接待室:027-84881063
027-84871273、027-84882290、027-84887457、027-84586522、027-84586521、027-84586576、027-84586993、027-84586577、027-84586523、027-84586511、84886192
漢陽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愛華
副檢察長和其他領導:王德勝、李樂、梁志順、林江、李瑛
檢查委員會專職委員:程惠軍 檢委會委員:黃景濤、周文、劉園園、鄭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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