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下午,張淑英的女兒前往承德縣檢察院,遞交親屬辯護人委託書及閱卷申請書,卻被公訴人王鶴拒絕。王鶴隨後電話通知張淑英的女兒:不允許閱卷,申請也不予受理,只有律師才可以閱卷。
然而,親友辯護人依法享有閱卷權,這是保障當事人辯護權的必要條件。本案中,公安機關存在明顯違法辦案行為,卷宗本身就反映了這些違法過程。檢察院、法院拒絕親友辯護人閱卷,不僅非法剝奪辯護權,更在客觀上起到了為違法辦案人員遮掩責任的作用。
張淑英,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家住興隆縣安子嶺鄉雙爐台村,是一位普通農村婦女。她曾長期體弱多病,被鄉鄰稱作「病秧子」「藥簍子」,家中積蓄幾乎耗盡,身體卻毫無起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她未服一粒藥,滿身頑疾不治自癒,家庭也隨之和睦安寧。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張淑英在安子嶺鄉馬家溝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舉報後綁架至安子嶺派出所。興隆國保大隊長李亞峰對她非法提審,並企圖將她送往承德看守所。張淑英兩次體檢均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她因此被迫「取保候審」並於當天回家。
當晚七點多,安子嶺派出所警察又闖入她家非法抄家,搶走《轉法輪》《明慧週刊》及播放器等私人財物。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興隆國保大隊警察致電張淑英家屬,要求她於十二月十六日前往興隆縣檢察院做筆錄。
目前,構陷張淑英的案卷已轉交承德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王鶴(女,副主任)。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造福家庭與社會、提升道德風尚,不僅完全合法,更理應受到尊重與保護。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述真相,不僅是在為自身維權,也是維護社會正義與良知,這本應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障。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曾報導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煉功照片;同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往長春、哈爾濱的調研組負責人在調查後明確肯定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其對社會穩定、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作用。
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價值。迫害法輪功,是在犯下重罪,也是對自身未來的傷害。希望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不要被眼前利益矇蔽,不要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中共的犧牲品。
中共自奪權以來,通過一輪又一輪政治運動,迫害了中國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八千萬無辜民眾非正常死亡,這一數字超過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俗話說:害人者終害己。如今的「倒查二十年、倒查三十年」,不正是前車之鑑嗎?那些裝糊塗的人,不過是被權力與利益迷住了心竅。
迫害堅持「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這樣的社會難道不可悲嗎?守住善念,莫要推波助瀾。如今天災人禍接連不斷,這是上天對作惡者的警示!及時醒悟,不再助紂為虐,為自己留下好的機緣。
相關電話: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檢察院公訴科 王鶴 電話03143129138
承德縣檢察院:0314-3129015
檢察長 武瑞國13831421138/18603341132
公訴科楊春光 趙陽 0314-3012000
承德縣政法委書記宮樹忠13833423685/18830440683
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國保大隊長 李亞峰電話:18732473888
興隆縣公安局局長電話:03145053597
陳佔勝 公安局長5053227 手機15832383550
李穎達 公安局政委5050288 手機13503143982
王赤傑 國保大隊教導員 手機13903148699
謝志男 興隆縣政法委書記5081111 手機1550306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