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判學員分布:遼寧省22人,山東省21人,黑龍江省14人,四川省11人,吉林省9人,浙江省5人,河南省4人,廣東省4人,河北省3人,重慶市3人,江西省3人,湖南省3人,湖北省2人,雲南省1人,天津市2人,內蒙古自治區2人,甘肅省2人,山西省1人,貴州省1人,北京市1人,安徽省1人。
![]() 圖1:2026年5~6月獲悉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數統計 |
![]() 圖2:2026年5~6月獲悉115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 |
![]() 圖3:2026年5~6月獲悉115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
![]() 圖4:2026年5~6月明慧網報導中國各地743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綁架、騷擾 |
離世學員分布:黑龍江省2人,遼寧省2人,山東省2人,四川省2人,天津市1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人,吉林省1人,江西省1人,重慶市1人。
部份案例:
1、山東菏澤市曹縣朱文蘭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報導,山東省菏澤市曹縣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朱文蘭,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初被曹縣城關鎮派出所抄家、綁架並關押。隨後,曹縣公檢法相關人員對她羅織罪名、陷害起訴,最終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朱文蘭在被迫害中離世。
被非法關押後,朱文蘭原本健康的身體迅速出現嚴重病症,甚至無法行走。判刑後,曹縣不法人員企圖將她送往山東女子監獄。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才被迫將朱文蘭送入醫院病房。
朱文蘭為人樸實厚道,曾是曹縣中醫院工作人員,後已退休。她在一九九九年前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按照「真、善、忍」提升心性,身心受益巨大。修煉後,她的沉痾舊疾消失,生活輕鬆、心胸開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朱文蘭多次遭到曹縣公安國保非法關押和勒索罰款。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被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邵殿偉、安呈華等人綁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在曹縣王集鄉被曹縣國保綁架。
二零二五年十月初,曹縣城關鎮派出所聯合城關社區幹部再次闖入朱文蘭家非法抄家。隨後朱文蘭被綁架至菏澤看守所。在看守所中,朱文蘭精神與身體遭受嚴重的折磨,家人憂心如焚。曹縣公檢法在所謂「程序」下對她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期間,她的身體迅速惡化,最終無法行走。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朱文蘭在被送往監獄前,含冤離世。
2、王秀蓮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報導,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蓮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她女兒四月探視時,王秀蓮的身體狀況仍然良好,精神清醒。五月十日即被迫害致死,終年67歲。
王秀蓮,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家住蛟河市新區B區。修煉法輪大法後,她依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曾於二零一二年被秘密判刑三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再次被枉判,僅入獄不足三個月便含冤離世。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了王秀蓮並抄家。天崗派出所一名綽號「大原兒」的警察用捲成棍狀的紙抽打她的頭部,逼她承認「發了五十多本真相資料」。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王秀蓮為抵制司法陷害,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五年七月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綁架,隨後被蛟河市警察劫回,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王秀蓮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據悉,獄警操控監室長李明珠(刑事犯)以「揭批不合格」為由,幾乎天天訓斥她,導致王秀蓮心率長期維持在110~120之間,渾身發抖。李明珠卻污衊她「裝病」,拒絕送醫。
直到五月十日,王秀蓮才被送往醫院,並於當日離世。監獄因害怕承擔責任,匆忙為她辦理「保外就醫」手續。獄方聲稱「心臟病搶救無效」,並向其女兒展示了「搶救錄像」。
3、下午被帶走 凌晨就沒了──武漢胡尚秀之死疑點重重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消息,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胡尚秀女士,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下午兩點被警察綁架帶往不明地點審訊至次日凌晨四點左右,她突然出現不適,而在場人員未採取任何搶救措施,胡尚秀隨即死亡。具體經過仍在調查中。
胡尚秀是新洲區三店街道辦事處公務員,修煉法輪大法已有二十多年。她為人謹慎、善良,之前從未遭受過迫害,也未與當局發生任何衝突。
據了解,胡尚秀被逼迫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信息,遭到拒絕後被罰站,長時間罰站後暈倒,警察沒有及時搶救,過一會兒發現情況不對時,再送醫院沒救過來。監控視頻中,被罰站的胡尚秀突然很痛苦,雙手抱頭痛哭倒地;但是沒有警察去詢問情況;胡尚秀中間掙扎爬起來過,然後又倒地不起。具體體罰、昏倒多長時間不詳。
關於綁架理由,新州區邾城派出所及「610」人員聲稱:在新洲章林菜市場有六人公開喊「法輪大法好」,並稱這六人已被抓,其中一人「指認」是胡尚秀組織的。
4、四年監獄虐待、十年迫害,遼寧營口市劉玉琢含冤離世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報導,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劉玉琢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於瀋陽女子監獄,遭受長期虐待,身心嚴重受損,最終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含冤離世,年僅63歲。
劉玉琢,營口市老邊區路南鎮太和莊人,一九九八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以「真、善、忍」為準則,身心受益,待人真誠善良。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兩名警察將劉玉琢綁架到營口市東風派出所。警察林青威脅說:「你不說,到檢察院也得說。就你這樣,判你十年八年。王寶金零口供,不也判了十年嗎?」隨後,他們將劉玉琢陷害到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檢察員范學峰、劉寶林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她。
在看守所裏,她被強迫勞動。一次,她用自己的錢給同修買了一套襯衣,被看守所所長朱英傑罰戴三天「手捧子」。
關押期間,東風派出所謊稱「辦取保候審」,向她丈夫索要2000元、一條煙(110元),給站前公安分局局長李長玉1000元。實際上,案件由「610」和國保操控,他們根本無權決定。後來她丈夫發現被騙,去派出所理論,卻被威脅:「你也是煉法輪功的,我們有權給你下教養證。法院審案也有價錢,合議庭七個人,每人5000元。」
為了救妻子,她丈夫在法庭上花了3萬5千元。法院最終判六個月,但營口市政法委、「610」仍不同意放人,她丈夫又拿出1萬5千元才被放回。
二零一二年,劉玉琢被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期間因精神與身體雙重折磨,她心臟病發作。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再次被入室綁架、抄家,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劉玉琢被非法庭審。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她平和地說:「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我是受益者,大法在我心中取締不了。」她善意勸告警察,被粗暴制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站前區法院枉判劉玉琢四年並罰款一萬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劉玉琢被關押在瀋陽女子監獄一監區四分隊。據知情人透露,她被禁止購買衛生紙、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家屬存的錢監獄拒絕讓她使用,甚至連褲頭都不讓買。二零一七年底,家屬寄去600元,她一直拿不到。她寫信給監獄長要求取錢,卻被以「卡上信息不全」為由推諉,長時間不予解決。
監獄惡警孫爽長期指使盜竊犯王娜毒打法輪功學員。王娜拳打腳踢、罰站、強迫寫「五書」,甚至用拖布把、掃帚把捅學員的陰部。她還採用「株連」方式:不讓全隊犯人看電視,逼迫她們攻擊法輪功學員。監獄為牟利,強迫所有在押人員高強度勞動,任務完不成就遭懲罰。法輪功學員不僅被奴役勞動,還被強制洗腦,連說話、上廁所都受限制,走到哪裏都有「包夾」跟著。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劉玉琢被迫害四年後回到家。她已完全失去往日的生機,原本豁達、聰慧的她變得呆滯、遲緩,手腳不聽使喚,站起走路無力,翻身困難,說話含糊不清。後來發展到完全行動受限,語言無法理解,身體僵硬,連脖子都不能轉動,只剩眼珠還能微微動。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劉玉琢含冤離世。
5、四年勞教、四年冤獄迫害 濟南市魯守祿含冤離世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七日報導,山東濟南市章丘區法輪功學員魯守祿累遭迫害,二次被勞教迫害共四年,多次遭受吊銬、鞋底打頭、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七年五月,魯守祿再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山東省監獄遭受迫害,於二零二四年七月離世,時年72歲。
當年庭審後,法官也承認他們去村裏調查,村裏人都說魯守祿是好人。此前,抓魯守祿的派出所所長也說:據我們了解,老魯是個好人,是上級讓抓的。
魯守祿,家住濟南市章丘區繡惠鎮西南隅村。他曾這樣描述了他當時得到法輪大法時的心情:「一九九六年八月我喜得大法,看了《轉法輪》這本書,我的世界觀都發生了改變,我知道怎麼樣去做人了,境界也提升了。舉個例子:以前到省城送貨,看到高樓林立,心裏常哀嘆:這麼多高樓,也沒有我的一小點;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再看到高樓,就會想:這麼多樓都給我,也不如給我這個大法啊!喜悅的心情無以言表。」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魯守祿為了堅守信仰遭受了以下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為維護信仰權利,魯守祿到北京上訪,被遣送回當地,關押在章丘市看守所一個多月,被掛大牌子,汽車拉著遊街一上午。
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章丘市繡惠派出所警察綁架至看守所吊銬、暴打:雙手被用手銬銬在門上,腳尖剛剛著地,吊了一宿;被四個刑事犯用鞋底打頭,滿頭是血,臉腫的很大。
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濟南市劉長山勞教所魯守祿又遭受了以下酷刑:他被帶到一間屋子裏,被脫了衣服,趴在地上,在地上潑上水,惡人用一寸粗的膠皮管子,裏面裝上沙子,用膠皮管子打魯守祿,還用電棍電,用四根電棍同時電他全身;強制坐小板凳:用同一個姿勢坐小板凳,一天坐十個小時以上,一連坐了四、五個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魯守祿在家裏被繡惠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他們隨後抄了他的家,抄走了刻錄機一台(價值三千多元)、空白光盤一千多張、裝訂機三個。當晚魯守祿被轉到章丘市看守所,六月又被送到淄博市王村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那裏他被迫做奴工(做水泥袋子)。
魯守祿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訴江被綁架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魯守祿被綁架到繡惠城關派出所。六月十三日,當律師見到當地派出所所長時,問他,老魯傷害誰了?所長也說:據我們了解,老魯是個好人,村裏、街坊都說他人品好,是個好人,是上級讓抓的。當律師見到檢察院辦案人員時,問到是否知道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時,他們表示:不知道啊!領導讓我們這樣辦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初,時年六十六歲的魯守祿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後魯守祿被送到山東省監獄繼續關押迫害。在那裏強制做奴工,有一段時間常加班加點到夜裏一點半,導致他身心疲憊,暈的上不去樓。
二零一九年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魯守祿被迫害出腦血管病症,被送到監獄外面的警官醫院搶救。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魯守祿結束了四年冤獄後回家,當地六一零人員又持續騷擾,施加壓力。二零二四年七月魯守祿含冤離世。
6、遭五年冤獄折磨 71歲鮑桂琴出獄時瘋癲失常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報導,齊齊哈爾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鮑桂琴,被枉判五年,於二零二一年末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曾一度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即便如此,監獄仍拒絕放人,警察甚至揚言:「不轉化沒人伺候。」鮑桂琴冤獄期滿走出監獄時,精神已嚴重失常,言語混亂,時常坐在馬路牙子上,手裏拿著拖鞋,自言自語。
鮑桂琴今年71歲,家住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是富拉爾基區新村學校的小學教師。因信仰法輪大法,她多次遭綁架、關押、非法勞教和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下午,鮑桂琴到一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拜訪,被紅寶石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警察再次將鮑桂琴綁架,送往齊齊哈爾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底,家屬得知鮑桂琴被枉判五年,已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一年末,鮑桂琴被關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組長王姝等犯人將她從看守所帶來的物品扔掉了一些,並強迫她睡地鋪。東北冬季嚴寒,地鋪冰冷,監獄發的新被褥還被王姝退回,只剩下她從看守所帶來的薄被。
當天,鮑桂琴就被拖到廁所、水房、倉庫等處,遭毒打、體罰、輪番攻擊,深夜才被允許回監舍。有時整夜不讓睡,第二天繼續折磨,逼迫她寫放棄信仰的所謂「四書」。因她拒絕「轉化」,每天都遭辱罵、毒打、罰坐小凳子。
王姝與原竟芳(十組組長)常聯手辱罵、體罰法輪功學員。王姝動輒召開組會,長時間辱罵、恐嚇,威脅「不轉化就一直酷刑坐小凳子、睡地鋪,不讓說話、不讓消費、到期不讓回家」。
在八監區,犯人組長權力極大,可隨意體罰、毆打法輪功學員,警察不僅不制止,還給予獎勵。
犯人王疏敏(四十多歲、無期徒刑),被安排專門迫害鮑桂琴。她們將鮑桂琴拖到廁所、水房、倉庫等處,輪番攻擊、不讓睡覺、體罰、酷刑。
鮑桂琴被迫長時間罰坐小凳子、擺軍姿,稍有動作就遭毒打。小凳子矮小堅硬,凳面凹凸不平,不許墊布,身體必須保持僵直姿勢,一坐一天。幾月下來尻股具爛。
王疏敏經常瘋狂扇鮑桂琴耳光,左右開弓,聲音巨大。鮑桂琴瘦得只剩六、七十斤,看起來好像一陣風都能刮倒似的。犯人們都擔心她被打死,卻無人敢阻止。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天,王疏敏因未獲得獄警承諾的「減刑」而遷怒鮑桂琴,瘋狂抽打她幾十下,邊打邊喊:「我都轉化好幾個法輪功學員了,說轉化法輪功(學員)給我減刑,現在不給我減了!你們大隊、警察說話不算數!」即便警察出現,她仍繼續毆打。
八監區警察從未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毆打。監舍電子門常敞開,犯人隨意出入,公開圍觀毆打。警察不僅不干預,還以減刑、加分、電話、消費額、親情會見、獎品等方式獎勵打手。
在這種縱容下,鮑桂琴一次次被毒打,最終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即便如此,監獄仍拒絕放人,並揚言:「不轉化沒人伺候。」家屬會見時,她被刑事犯用輪椅推出來。
7、被綁架枉判四年 吉林靖宇縣楊淑珍遭野蠻摧殘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報導,吉林省白山市靖宇縣法輪功學員楊淑珍,於二零二四年七月被國保綁架、關押並遭陷害,隨後被靖宇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被送到長春女子監獄八監區「攻堅室」,遭受多種折磨。
在一次警察的野蠻灌食中,楊淑珍的牙齒被撬掉,隨後被強制灌食時牙齒掉入肺部,導致呼吸困難、生命垂危,被緊急送醫搶救。為取出牙齒,醫院切除了她的部份肺組織。牙齒被撬掉後,她無法正常進食,警察為了讓她「能吃飯」,只給她鑲了一顆牙。此迫害具體發生在看守所還是監獄,目前仍需進一步核實。
楊淑珍,五十多歲,因堅持信仰、向民眾講真相,被哈爾濱監獄非法關押四年。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靖宇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海等警察將她綁架並抄家,被關押到白山市看守所。陷害她的公安人員和看守所均不允許家屬探視。
在看守所期間,她絕食反迫害,遭到白山市看守所警察的殘酷折磨:野蠻灌食、強制輸液、侮辱謾罵。警察將她單獨關在一個號裏,並從各監室抽出幾名犯罪嫌疑人看管、迫害她。經常能聽到她大聲呼喊:「打人了!打人了!法輪大法好!」據目擊者稱,她的牙齒被撬掉了幾顆。
靖宇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靖宇縣檢察院、法院人員暗箱操作陷害她。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九日過年前,家屬接到通知:楊淑珍被靖宇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原因、過程均不明,整個案件在秘密操作中完成。
之後,楊淑珍被送到長春女子監獄八監區迫害。她被關押在一樓七監舍(攻堅室)。因拒絕「轉化」,她每天被強迫坐小凳子,一動不能動;上廁所被嚴格限制,上大號更是極少允許。有時剛蹲下就被強行拽起,導致糞便洒得到處都是,包夾便用她的衛生紙撕下一捲一捲地擦。她的臀部被坐爛,無法繼續坐凳子,只能被迫罰站──從早上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就寢,半夜還要起來值崗。儘管包夾代玉、齊心使用各種陰險毒辣的手段迫害她,她始終拒絕「轉化」。
楊淑珍在監獄是否繼續絕食反迫害,目前仍需進一步調查。希望知情者提供更多信息。
8、安徽女監黑幕:七旬范文芳遭群毆、飢餓與藥物摧殘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消息,安徽省阜陽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原婦產科醫生范文芳,於二零二二年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安徽省合肥市女子監獄遭受到慘無人道的虐待與藥物迫害。
范文芳原是阜陽市穎州區文峰社區醫院的婦產科醫生。修煉法輪大法後,她以真、善、忍為準則,身心受益。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她因堅持信仰遭受殘酷迫害: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兩次被關入洗腦班;三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別為:七年、五年、五年);累計被非法勞教、判刑長達二十年,在獄中遭受各種酷刑,九死一生。
在安徽省女子監獄集訓隊期間,范文芳因堅持「不認罪、不轉化、不唱紅歌、不背監規」,遭到事務犯的集體毆打。犯人用擦地的髒抹布堵住她的嘴,造成她的嘴角被撕裂出血,犯人還不許她發聲。犯人將她打倒在地,拳打腳踢,還跪壓在她身上搧耳光、揪頭髮。更殘忍的是,犯人將她的胳膊架起,在地上拖行,導致她的臀部和腳跟被拖得血肉模糊。新入監的犯人看到這一幕嚇得不敢作聲,只能背過身去。等打人者累了揚長而去後,范文芳艱難地從地上爬起,向獄警呼救:「事務犯打人啦!」當班獄警慢吞吞走來,只冷冷一句:「誰打你了?誰看見了?」
長期虐待使范文芳無法直立行走,滿口牙齒被折磨掉光,只能靠喝流食維持生命。後來,范文芳被轉押至十一監區。她拒絕所謂「轉化」,並堅持喊「法輪大法好」。每當牢頭聽到,就故意大聲唱共產黨歌曲干擾,還經常不給她飯吃。這種折磨持續多年。 監區區長黃玲甚至下令:不給她飯吃;有時把她的飯菜直接倒進大便池。范文芳餓到極限,只能從大便池裏撈飯吃。獄警和犯人竟冷笑說:「大便池也很乾淨。」
十一監區區長魏彩把范文芳送去醫院,聲稱醫院診斷其有「精神病」,強迫她吃精神類抑制藥物。范文芳拒絕,魏彩便命令所有人轉過身去,不許看,然後把藥物拌進飯裏強迫她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傳出消息:獄方對范文芳加重藥物迫害,給她注射不明藥物。原本神智清楚的她出現表情呆滯、意識混亂、不認識人的狀態。據悉,主要迫害者為獄警魏某。
9、家裏貼「真善忍好」 河北淶源縣侯曼雲被抄家綁架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消息,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淶源鎮水雲村法輪功學員侯曼雲,僅因在自家貼上「真善忍好」四個字,被村裏人 惡意舉報。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清晨,她遭到淶源縣公安局十餘名警察入室抄家、綁架。第二天回家時,警察仍威脅她:「這事不算完,我們想啥時候查就啥時候去。」
六月十二日早上七點左右,淶源公安十多人來到侯曼雲家門口,其中穿警服的四男一女,另有七至八名身穿黑衣者。他們在門外要求開門,並亮出所謂的「傳喚紙」,聲稱她「製作邪教宣傳品」。雙方僵持約半小時後,警察叫黑衣人拿來一把約一米長的大剪刀,揚言要剪斷門鎖。
侯曼雲急忙退回屋內,鎖上第二道門。隨後,兩男一女翻牆跳入院內,搶走鑰匙,打開第一道大門,讓所有人員進入。警察在裏院、外院及屋內翻查一圈後,將侯曼雲強行帶走,並鎖上大門,將鑰匙帶走。
侯曼雲被帶到淶源公安大樓地下二層的審訊室。與此同時,警察在沒有任何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再次返回她家搜查,他們撕毀對聯、年畫、福字,搶走六幅壁畫、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財物。
上午九點左右,侯曼雲的大兒子回家時,看到這群人如同土匪一般翻搶物品。尤其是本村新上任的村官孫黎明(孫紅順之子,五十多歲),表現得極其狂躁,只要看到帶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樣的物品,不論大小,一律上前撕毀。諷刺的是,他對大法的仇恨近乎病態,大罵美國,他的女兒卻嫁到美國,享受自由生活。
二十年前,侯曼雲的丈夫王福順在世時,曾為家門內的影壁刻下「真善忍好」四個大篆字(瓷磚)。為了完成丈夫的心願,今年修繕房屋時,她將這四個字貼了上去。長期監視她家的孫黎明、郝老六等人隨即四處惡意舉報。
在非法審訊中,相關人員竟說:「淶源縣就你敢貼那四個字。」第二天下午放她回家時,警察仍威脅:「這事不算完,家裏不准貼法輪功的東西,把影壁上的『真善忍好』用紙遮起來。我們想啥時候查就啥時候去。」
侯曼雲的丈夫王福順已去世四年。他生前長期遭受中共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毆打、罰款,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最終早逝。她的姐姐侯福雲也被白石山鎮(下北頭)派出所所長李貴指使警察拖拽雙腳在地上拖行,最終被迫害致死。侯曼雲本人更是十餘次被非法關押,累計長達五年,期間遭受多次慘無人道的折磨。
10、馬玲第二次被下病重通知 家屬要求監外執行被推諉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報導,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警察和醫生電話告知家屬,五月五日馬玲身體發熱,肚脹,五月七日監獄將馬玲送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住院。五月九日,中心醫院給馬玲下了一個病重通知,並說她整個身體情況很不好,而且還在發熱,發熱原因仍然在查。但對於家屬之前要求的監外執行申請,雲南女二監仍以「會按程序辦理」等為由推諉搪塞。
(1)、馬玲今年69歲,她是雲南大學圖書館退休副研究館員,曾經遭牢獄迫害十餘年,二零二四年六月再次被綁架陷害,被枉判三年。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李醫生電話(0871-65126165)告知馬玲家屬,馬玲今年三月十三日從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出院回到女二監九監區,四月二十日監獄警察帶她到昆明市延安醫院就診並檢查身體,醫生根據既往情況以及當日檢查情況,出具了檢查結果:
卵巢盆腔左附件上的惡性腫瘤,目前已經長到了九公分左右;胃腸道新發現了一個腫瘤,醫生懷疑胃腸道上的這個腫瘤是原發的,卵巢上的腫瘤是繼發的。癌症已到了晚期;輕度貧血。從延安醫院檢查回來後馬玲都住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醫院裏。
家屬得知情況後於四月二十七日再次向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遞交了對馬玲的《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交涉至一月十九日,女二監九監區王警官(馬玲責任警),女二監信訪辦劉警官以不配合治療、不認罪悔罪為由稱馬玲暫不符合條件暫不予辦理。
之前獄方電話通知均未提及馬玲不配合治療。甚至一月六日,王姓女警給家屬打電話時,家屬問及對於遞交的暫予監外執行申請如何處理時,王警官還專門又強調了:「第一她在我們醫院接受正規的治療,不是說你來到這裏我們不管不顧,我們這裏也是正規的醫院,她也是在接受正規的治療。」整通電話沒有提到馬玲不配合治療。
一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王警官和李醫生給家屬打電話,醫生說馬玲不配合治療,九監區集體討論馬玲暫時不符合監外執行條件,因此暫不予申報。家屬進一步詢問不符合甚麼條件,她說上星期五(一月十六日)醫生告知馬玲不配合治療,監外執行中有一條要配合治療,如果不配合治療是不能監外執行的。但是就在這通電話的最後,王警官說:「她目前還是在我們局中心醫院接受治療。」 這種前後矛盾的說法確實讓人很不解,也對其聲稱的「不配合治療」的說法引起質疑。因此,家屬希望監獄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能親自到局中心醫院當面見到馬玲本人,當面了解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以便對是否辦理監外執行作出公正的決定。
一月二十三日,雲南女二監信訪辦劉警官給家屬打電話,稱監獄九監區對此的答覆是馬玲暫時不符合監外執行條件。原因歸納下來也就是不配合治療,不能監外執行,並說監區也跟家屬聯繫過了,告知馬玲不配合治療的事情。
對此家屬提出異議:---是信訪辦沒有親自到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見過當事人馬玲,沒有對馬玲在醫院治療的情況做個實地的調查和詢問,沒有詢問過馬玲本人,沒有詢問過局中心醫院相關醫生護士,沒有對馬玲從十二月二十六日到醫院至今的情況有個全面的了解,包括馬玲之前所有的病例檢查及體檢報告以及入院後的情況,僅憑九監區不配合治療的說法就作為不予監外執行的依據,且未做核實,就直接答覆家屬以不配合治療為由不予監外執行。這有失客觀、公正。
鑑於此,家屬請信訪辦警官對馬玲暫予監外執行一事進行單獨、獨立的調查、了解,並作出客觀公正的決定,再答覆家屬。
(2)、一月十九日,王警官在電話中說:「---她(指馬玲)從入監以後拒不認罪,她認為她自己沒有罪,這個也是在暫予監外執行中否定性的條件之一。」
──在《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包括後續的補充規定中,並沒有附加條件要認罪悔罪才能辦理(監外執行)這一說。
更重要的是,不認罪悔罪非但不是否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相反,不認罪悔罪還是中國《憲法》、《監獄法》明確保障的公民(包括被送入監獄的服刑人員)的重要權利之一,即申訴權。
《監獄法》第七條規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監獄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這就明確了不認罪是申請人的母親──當事人馬玲的合法權利,監獄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侵犯和剝奪,不得強制馬玲認罪,如果有強制馬玲認罪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不但如此,根據《監獄法》的規定,監獄還要充份保障馬玲的申訴權。
《監獄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押。《監獄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檢察院或者法院處理。
九監區王警官所言,不僅侵犯了馬玲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的權利,同時還侵犯了她不認罪、申訴的權利,違反了《監獄法》的上述規定。家屬希望監獄能夠依照《監獄法》的規定,切實保障馬玲以及其他服刑人員申訴的權利。
(3)、三月二十三日,家屬通過EMS向雲南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處理)郵寄了要求向家屬公開二月三日家屬到監獄管理局向刑罰執行處反映雲南女二監違法不給馬玲監外執行的問題的處理結果,以及公開雲南女二監稱馬玲不配合治療的事實依據、馬玲不認罪就不給監外執行的法律依據以及做出不給馬玲監外執行的責任人的姓名、職務、警號。
四月二十日,監獄管理局給家屬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稱根據監獄法第二條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監獄是國家刑罰執行機關,監獄執法產生的信息是刑事執法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家屬從中國新年前二月十二日接到馬玲的電話後,就一直沒有馬玲的消息,監獄也沒有跟家屬聯繫。四月十日是監獄九監區的會見日,家屬到監獄會見,見到了馬玲本人,她當時精神面貌各方面都很好,只是說三月十三日從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回到監獄九監區,四月份左右拉肚子,也去監獄裏的醫院看過。然而五月八日家屬接到馬玲從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打來的電話,說她不同意化療,馬玲本人說話的聲音就不像之前洪亮有力,有些許微弱,但是她意志堅定,頭腦清晰。希望海內外各界人士正念加持,營救馬玲女士儘快出獄回家。
結語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民族、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地區。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當我們一筆筆記述這些時,對善良與正義的迫害正同步發生在中共邪黨籠罩的大大小小的監獄等黑窩裏。現實慘烈,並非善者可欺,是上天還在給人機會。其實已報導出的,對惡人的報應案例可謂層出不窮。遺憾的是,邪黨的信息封鎖使大批國人無知無畏的作惡,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誰能不在中共惡魔的裹挾、蠱惑下犯罪,誰就能在善惡必報的天理兌現時得到平安,誰就能為自己得到重塑未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