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的一天,我聽到丈夫在和別人通電話,就聽丈夫說,她不煉了,就掛了電話。我問丈夫在和誰通話,他說是派出所打來的,問你還煉不煉了。我著急的說你不能說我不煉啊。丈夫生氣的說:說你煉他們不還得來嗎?我心想反正也不是我接的電話,也不是我說的不煉了,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過後遇到同修交流此事,同修說你應該面對,警察也是來得救的生命啊!
查找自己,是有怕見警察的心,一想到警察就想到騷擾與迫害,這不是人的觀念嗎,這種觀念一定是舊勢力強加給我的,我決不承認。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師父說:「法徒受魔難 毀的是眾生」(《洪吟三》〈生生為此生〉)。警察不也是眾生嗎?我怎麼能怕見他們呢?世上所有人都是師父的親人,不也就是我的親人嗎。
師父在經文《驚醒》中講:「能做到對誰都慈悲,對誰都有愛心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特別是做甚麼事都能本著慈悲眾生的心做就更難。可是大法徒就一定要做到!修煉有過程,新學員現在做不到,修煉中慢慢就一定要做到。老學員現在就要這樣做。這是你的歷史使命決定的,是神聖的大法弟子修煉中必須做到的!」
對照師父的法,我悟道救人不能有分別心,警察也是可貴的生命啊?只是他們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想到這些心裏亮堂了,知道應該怎麼做了。
過了一段時間丈夫說派出所又打電話找你了,我說甚麼時間打的丈夫說剛才,我接過電話回撥,用平和的語氣問他們找我有甚麼事嗎?對方說他是某某派出所的,約個時間見個面行嗎?我說現在就行,約好了地點二十分鐘後見面。
到了約好的地點,來了兩個年輕的警察,一個警察問我:姨,你現在還煉法輪功嗎?我平靜的說煉呀!問我認識某某嗎(指同修),我說不認識。另一警察說姨配合一下,我們給你照張像回去交差啥事都沒有。我說:不行,給我照相對你們不好,配合你們就等於助長你們犯罪,迫害好人是要遭報的還會連累你的家人的。一個警察說我不怕。我嚴肅的說你不怕也不行。另一警察看我不配合就說:不照就不照,上面領導問就說我們來過了;姨,我們走了。我說:小伙子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向我擺擺手,笑著說記住了,謝謝!
丈夫不放心在遠處看著,看到警察笑著向我擺手,問我怎麼說的,我把事情的經過講給了丈夫他也放心的笑了,在回家的路上身體輕飄飄的。我知道是我為他的一念符合了法,師父就幫我拿掉了那些不好的物質。
個人體會,不在法上的請同修指正。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