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菊,一位真誠善良的好人
李玉菊,今年六十二歲。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她是個常年吃藥的「藥簍子」,年紀輕輕的走路抬不起腳,再加上神經衰弱,使她整天渾身無力。一九九七年五月,李玉菊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身上所有的疾病很快就不治而癒。她的家人高興地說:「大法在你身上真展現出神跡來了。」
李玉菊不僅身體健康了,精神也愉快了。她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人,遇事為別人著想,不計較個人得失,真心為別人好,主動化解了與公婆和妯娌間的矛盾。大法使李玉菊變成一個真正的好人。
李玉菊平時話不是太多,但為人隨和、善良、實在。她的公公過世早,她的婆婆今年九十四歲。多年前,婆婆就開始輪流在幾個兒子家住,由於其他幾個兄弟有時不方便,李玉菊和丈夫時常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多照顧一段時間。她給婆婆買衣服,帶婆婆理髮,給婆婆做喜歡吃的飯菜等等。婆婆也特別喜歡在這個小兒子家住。
由於婆婆年事已高,有時上廁所來不及,會小便在床上、地上,李玉菊總是耐心照顧,不怕髒不怕累,給婆婆收拾得乾乾淨淨。婆婆覺得攤上了這麼個好媳婦,很知足。
閱讀教人向善的著作 遭非法拘捕
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下午,李玉菊在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大法著作,被突然襲來的同和派出所及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關在平度市刑警大隊。當晚七點,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第二天,李玉菊先被關押至泰山路派出所,後轉押至同和派出所。
一月九日,李玉菊被警察帶去醫院強行查體後,直接被關入普東看守所。
一月二十二日,李玉菊被非法批捕。
被兩次開庭 遭枉判四年
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上午,平度市法院第一次對李玉菊開庭。平度市檢察院公訴人張夢芸對李玉菊提起指控。李玉菊的弟弟作為親屬辯護人一直要求公訴人出示證據,可是公訴人張夢芸一直沒有出示任何證據。庭審草草收場。
七月九日, 平度市法院再次對李玉菊開庭,庭審從上午九點半持續到下午五點。公訴人提起的所謂「罪證」,遭到李玉菊的家屬辯護人的質疑。他問公訴人這些資料從哪裏來的?公訴人一直低頭不答。
庭審過程中,大部份時間是看錄像,但是他們提供的所有「證據」都不能證明李玉菊有罪。她的親屬辯護人說:「我們只求依法公正,只求程序合法,願意接受合法公正處理。不接受以違法程序辦錯案、冤案。」法庭上,法官、公訴人等無一應對。最後,庭審還是草草收場。
庭審後,李玉菊的弟弟又向法院遞交了補充意見,也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直到九月十七日,平度市法院違法下達判決書,李玉菊被枉判四年,並勒索罰金兩萬元。現李玉菊已提起上訴。她弟弟也在為李玉菊上訴。
李玉菊的婆婆九十四歲了,母親也將近九十歲了。李玉菊被綁架後,兩位老人都眼巴巴地能盼著她早日回來,沒想到她卻被中共的法院誣判四年。
家屬辯護人警告檢察官:「我要告你三十年」
自從李玉菊被綁架後,她的弟弟一直為營救她到各個部門奔波呼籲──他的二姐沒有罪,是警察在執法犯法。因此,她的弟弟向政法委控告警察,控告檢察院檢察長李文慶及檢察官張夢芸。他一級一級逐級上告,現控告信已發到國家最高檢、最高院到最高國家巡視組,已共發EMS信近100封。
李玉菊的弟弟說:「我不是在為法輪功辯護,我是在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為了維護每一個公民的最基本權利。」
法官崔金斗因被李玉菊的弟弟投訴,兩次找她的弟弟談話,說「不是自己說了算」。
李玉菊的弟弟還嚴厲警告檢察官張夢芸:「我要告你三十年,你們是在架空國家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與李玉菊一起在閱讀大法著作的法輪功學員孫長河,於二零二六年八月,被平度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相關信息:
公訴人:張夢芸,單位座機:053283012773
法官:崔金斗(1978年生, 2018年,作為軍轉幹部,轉地方工作)電話:19863796200
書記員:陳升鵬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