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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枉判入冤獄 長沙老太宋放鳴再遭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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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湖南消息)湖南省長沙市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宋放鳴女士,曾經遭非法勞教一年,二次被枉判入冤獄共六年半,出獄回家僅一年多,二零二六年八月再次被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看守所。

宋放鳴是長沙市蔬菜公司一名退休職工,她原來一身的病,曾受腎炎、腎結石、關節炎、甲亢等多種疾病的折磨,人瘦得皮包骨,只有六十多斤。一九九八年,宋放鳴走入法輪功修煉,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久,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飛,體重上升到一百多斤。朋友們都說她精神了、年輕了。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宋放鳴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十多年來遭到中共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及經濟迫害,主要事實如下: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宋放鳴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天心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坡子街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闖入宋放鳴的母親鄒桂華家,將宋放鳴、雙目失明的鄒桂華老人及保姆全部強行帶走後,劫走了兩大車物品。保姆於當日由其家人接回,鄒桂華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回家,而宋放鳴被送往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非法庭審宋放鳴。律師為宋放鳴作無罪辯護,指出宋放鳴修煉法輪功無罪,應予立即釋放。天心區法院並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指控下,對宋放鳴非法判三年半。宋放鳴被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在那裏她遭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二零二零年底,宋放鳴發現自己的養老金被扣發,導致生活艱難,她前往長沙市社保局諮詢,結果被告知還「倒欠」了社保局108310元。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宋放鳴再去諮詢時,那裏的人員讓她回家等候。然而,宋放鳴等到的卻是朝陽街派出所警察,其中龍姓刑偵隊長脅迫醫生製造假病歷,將宋放鳴女士非法拘留十二天,六月十日才釋放她。宋放鳴依然僅靠每月845元艱難度日。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中午,宋放鳴在前往母親家的途中粘貼真相資料,被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人前往派出所諮詢情況時,警察說她是被監控鏡頭拍到的。二月十五日,宋放鳴被送到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瀏陽法院並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指控下,非法判宋放鳴三年。

宋放鳴被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在那裏她不僅遭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期間,她高齡的母親與她的丈夫先後離世。在她丈夫病危之際,家人曾向派出所與監獄提出請求,希望能讓她回家見其最後一面,均被拒絕。

二零二六年八月,宋放鳴失聯,後來得知再次被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看守所。具體情況暫不明。

宋放鳴女士遭迫害更多情況,見明慧網文章《長沙法院非法庭審宋放鳴 律師要求立即釋放(圖)》、《無理無據 長沙法院強判宋放鳴三年半》、《長沙宋放鳴詢問扣發養老金理由 反被拘留12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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