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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棗莊市法輪功學員劉彥利、李強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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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山東消息)山東省棗莊市法輪功學員劉彥利(女,59歲)和李強,近日被棗莊市法院以莫須有罪名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他們被中共警察綁架,關押在棗莊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目前,該看守所至少關押著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劉彥利和李強始終堅持:信仰法輪功合法無罪,自己未違反任何法律。他們拒絕接受枉判,已依法提出上訴。呼籲海內外正義人士關注、支持並營救仍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一、劉彥利修煉前後身心變化

劉彥利,一九六七年四月生,曾在棗莊市薛城區會計管理局工作。修煉法輪功前,她體弱多病,患有心臟病、胃病、頭暈等多種疾病。 一九九九年六月,她有幸拜讀《轉法輪》,開始修煉法輪功,隨後身體迅速好轉,精神充沛,工作認真負責,家裏的氣氛也好了。

然而,她剛修煉一個多月,中共江澤民集團便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面對突如其來的打壓,她無法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何被禁止?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有甚麼錯?」 出於善心,她進京講真話,卻被北京警察以莫須有罪名非法抓捕,關押在駐京辦事處並被銬了二十四小時。其後,山東棗莊市公安局滿處長要求薛城區公安分局及單位負責人攜帶兩萬元現金赴京。這筆錢款最終去向不明,且無任何手續。劉彥利被押回棗莊後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家人還被勒索繳納二百多元的所謂「生活費」。

二、長期監控與騷擾:人身自由被剝奪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劉彥利在單位被綁架到為期十五天的洗腦班。她當場要求通知家人,因為家中兩個孩子上學無人照顧。 此後,她長期遭受電話監聽、周邊監視、居委會上門騷擾;節假日被強制上班;不得遠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給她和家人造成巨大精神傷害。

三、二零零六年被迫流離失所:經濟來源被切斷

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新華派出所片警構陷劉彥利,企圖綁架未遂。她被迫流離失所,工資被停發,生活無以為繼。 薛城區「610」負責人陳紹鵬、李秀祥及公安分局人員不斷逼迫她丈夫尋找她,多次到其丈夫單位騷擾。同時,「610」人員還頻繁騷擾劉彥利的母親和兩位姐妹,給其家庭帶來沉重精神壓力。

四、二零一一年再次被綁架、勞教:強制勞動與虐待

因無工資來源,為維持生計,劉彥利外出打工。 二零一一年九月,她在打工回家途中,被薛城區「610」辦公室盛東指使公安分局吳越及數名青年綁架,再次被送入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

在看守所和勞教所期間,她遭受超負荷勞動,任務完不成便遭辱罵羞辱;被強制剝奪睡眠,有時凌晨四點多被逼起床;警察心情不好時甚至不許上廁所、不許洗漱。

五、二零一三年後持續騷擾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劉彥利回到棗莊薛城後,小區居委會人員頻繁上門或電話騷擾,迫害持續不斷。

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二五年新獲知山東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至少1253人次,其中包括含冤離世:12人;被非法判刑:116人(其中14人為80歲以上老人,最高年齡90歲);被綁架:392人次;被騷擾:303人次;被經濟迫害:86人次。

山東棗莊市看守所
電話:0632-365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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