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上修 就能過難關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一個同修遭警察抄家的時候,另一個同修正好也在她家。警察問她們是怎麼認識的?另一個同修就編了一個謊言。當時警察很生氣,大聲吼:你們不是講真、善、忍嗎,為甚麼還撒謊?警察又問這個同修,同修想起師父說過的一句話:「我這個人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轉法輪》)她想,師父言傳身教,師父這麼做,弟子當然也要這麼做。她就直接告訴警察:這個不能告訴你。警察語氣平和的說:你們不是講真話嗎?同修說:我不想說就不說,這不等於撒謊吧?!警察無語,停下手中記錄的筆,無奈的說:算了,我說不過你。

事後同修還納悶:我並沒有多說甚麼,也沒有跟警察辯論,他怎麼就講說不過我呢?後來通過學法她明白了,是因為法的力量。她當時想起了師父的法,是按師父的法去做的,符合了法在那一層次對她的要求。所以在不在法上,才使警察有了完全不同的態度。而且那一次,她也沒有遭到進一步的綁架迫害,而另一個同修被送到看守所遭迫害。

還有一次,也是好多警察以查戶口的名義闖進同修家非法抄家,看到桌上有一本《轉法輪》,就要拿走。同修想起師父的法:「這本書能夠指導你修煉,你想他珍貴不珍貴呀?」(《轉法輪》)是啊,這本書比我生命還珍貴,以前警察抄走我的大法書,害怕中沒能保護下來,這一次我不能讓他們搶走了。於是她告訴警察:這是我的書,你們不能拿走。這本書字字句句都是教人向善的,不信你們看一看,你們警察不也希望社會上好人越多越好嗎?她丈夫(同修)也告訴警察:中國現行《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公安部2000 年、2005 年發布的公通字[2000]39號、公通字[2005] 39 號文件,公布其認定的14 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2011 年,中國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第50號令,早已明確廢止了有關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因此,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和擁有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警察當場就上網搜了50號令的內容,然後把書還給了他們。

這兩件事使這位同修領悟到,遇到關、難的時候,只要能想起師父的法,按照法的要求去做,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語言,就能順利過關;反之,用人心、人的辦法只能適得其反,同時也深刻體會到師父為甚麼一直囑咐大法弟子要多學法、學好法了。

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一點體悟,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唐毅)

(c) 1999-2026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