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蒙陰縣界牌鎮派出所警察闖入界牌鎮依汶村,在桃園裏綁架了正在幹活的法輪功學員王奎花。
王奎花因轉發媒體網絡的善惡有報的故事,還有AI合成的視頻等被網警監控,並誣告王奎花學會道門而綁架了她。目前,針對王奎花的所謂案件已被移送至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也提醒法輪功學員不要轉發網絡上亂法的一些小視頻,以免被邪惡鑽空子造成損失。
山東省蒙陰縣委政法人員信息補充:
山東省臨沂市蒙城派出所:0539 4818697
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公安局:郵編276200
指揮中心 05394818888
公安刑警 0539 48188191
蒙陰縣國保大隊:
大隊長孫良山13563979896
副大隊呂昌富13854998493
蒙陰縣公安局:
指揮中心 5394818888
公安刑警 53948188191
政委 薛允波 5394818802 15866989777
現副局長劉長波 13589680586
副局長王在恩13905392366
監管大隊長李東堂 13905490689
蒙陰縣公安局網安大隊:
齊源 16653919277
袁中武 15753951336
王明星 15753951326
趙傳慧 13854934110
王鵬 18866991117
王偉 15753951389
王江 17853968807
文瑞鑫 13181707110
公維斌 15753951072
李敬 17854965018
蹇家鋒 15753951329
蒙陰縣委政法委員會:
王慶龍 18763759289
張錚 15265969613
公春燕 13854990852
閆琳 13573943401
孟憲玉 13705393209
王相波 17853968860
張秀娟 13854916401
王相友 13864944169
薛清彩 13581085537
李發雲 13573914869
楊國慶 17860061981
石義兵 15069931436
石磊 13954970599
張蒙 15092380761
公丕軍 13884889909
李太福 17662801060
張海忠 17662801622
公丕華 17662801033
劉立堂 17662801021
張德寶 15963927196
許東 15666341801
王建國 13954985609
張現鵬 13864909777
支豔麗 18853810519
薛義增 13792955581
王海鵬 15054914118
段相強 15163928768
張強 13573988615
李寶元 17662801018
王相舉 17662801012
趙長春 17662801020
胡家高 13954948696
李吉普 17662801028
李勇 13954951735
姚西柱 13869928896
宋增芬 13589687760
李在和 13573990198
趙敏學 18854888117
王寧 17862988770
王偉 15805391969
蒙陰縣公安局政保大隊補充信息:
朱媛媛 15753951235
孫良山 15753951306
周升翔 17853920712
張紅玲 15753951318
李健 15753951376
張英武 15505398885
公磊 15753951068
劉長英 13563908767
羅懷成 15753951216
蒙陰縣公安局拘留所補充信息:
秦立團 15318569197
石曠 15753951398
蘇佔友 17853920817
王鋒 17853920701
姚興東 15753951392
焦永紅 15753951379
段寶厚 17853920762
李強 15753951297
姜勇 13864966916
苗樹正 15753951182
劉玉亮 15853856922
2026年10月15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馬英傑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陷害的案件被轉至路北區檢察院。這十一名學員是:馬英傑、王守華、姜玉鳳、王桂玲、趙曼茹、費建華、賈洪江、張秀娟(八人同屬一個案卷);苗永利、張淑芬(兩人同屬一個案卷);耿彩霞(單獨成案)。據悉,該案目前已進入路北區檢察院辦理階段,預計最晚將於11月15日前作出進一步處理決定。
目前,馬英傑、王守華、耿彩霞三人仍被羈押於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已分別向承辦檢察官郵寄《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依法申請對三人變更強制措施並予以釋放。
家屬在申請書中指出,公民依法享有信仰自由權利,三人並未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其被長期羈押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家屬呼籲檢察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原則,依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及時糾正錯誤羈押決定,使其親人早日恢復人身自由。
相關信息補充:
路北區檢察院張琳芳檢察官(是負責馬英傑案件的檢察官) 電話:03153724258
路北區檢察院劉巍檢察官(是負責耿彩霞案件的檢察官)電話:03152061278 19831501079
古冶區檢察院 第一檢查部電話:19511151596
古冶區檢察院 第一檢查部 李楠檢察官。
電話:13513159086
電話:0315-2129387
古冶區檢察院 第一檢查部 馬碩檢察官 電話:13513159086
古冶區公安分局:電話:031-3562730
據悉,現年70歲的法輪功學員高玉香,在長春市從事保姆工作,原籍吉林省舒蘭市。2026年9月8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及桂林路派出所七、八名警察闖入其住所,將其強行帶走。此後,高玉香一直被關押在長春市看守所。
目前,針對高玉香的所謂「案件」已被移送至朝陽區檢察院審查。因現有證據不足,朝陽區檢察院已將案件退回桂林路派出所補充偵查。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西民主大街645號
郵編:130012
電話: 0431-88521362 0431-88529645
長春市朝陽分局桂林路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朝陽區長慶街1685號
郵編:130000
辦公電話:0431-85643756 0431-85679335 0431-85639622 0431-88684662
2026年10月20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韓城鎮80多歲的張老師和張老師的女兒小梅、小高、田靜在新軍屯大集上講真相時被綁架。她們被送去了豐潤區辦案大廳。張老師被放回,其他三人情況不知。
自2026年5月以來,安義縣轄區片警持續對法輪功學員余世英進行上門騷擾,幾乎每月一次。每次到訪時,相關人員通常並不進入其家中,而是在門口拍照後便匆匆離開。
當余世英詢問拍照用途時,對方表示其屬於「監管對像」,拍照是他們的工作內容。此類反覆上門拍照、登記的行為,長期干擾其正常生活,給本人及家屬造成精神壓力,嚴重影響了公民依法享有的正常生活秩序。
2026年10月22日,仍處於取保候審期間的北京市昌平區法輪功學員劉全桃,再次遭到當地派出所民警上門騷擾。
此前,劉全桃的家屬杜龍飛、杜騰飛收到村委會傳來的消息,稱當地派出所派民警前往劉全桃住處進行所謂的「家訪」,但未見到劉全桃本人,也沒有發現她平時使用的電動三輪車。
得知這一情況後,劉全桃的兩個兒子十分擔心母親的處境和人身安全。
據了解,事發當天,在民警上門之前,劉全桃曾接到當地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但未接聽。
劉全桃此前於2025年10月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後於2025年11月中旬獲准取保候審。此次事件發生時,她仍處於取保候審期間。
2026年9月份,河北省保定市蠡縣城關派出所兩次騷擾法輪功學員趙曉昌,警察進門錄像。
2026年9月份,河北省保定市蠡縣百尺鎮法輪功學員李豔霞受到當地騷擾,被照像。
2026年9月11日,河北省保定市蠡縣大曲堤鄉齊小建、齊門樓,騷擾法輪功學員齊金祥、段靈芝、段玲芝,都照了像。(註﹕段靈芝和段玲芝是兩個人)。
2026年10月20日,石文輕帶領五、六個人騷擾法輪功學員段靈芝,進門撕牆上的年畫,抄走大法書籍七、八本。
上海浦東南匯法輪功學員楊潔近日收到:上海浦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抵扣冤獄期間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決定書。
上海浦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址:浦東環科路999弄2號樓
經辦聯繫人:錢逸群 電話:021─50877765
2026年10月22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平度豐台派出所公安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侯秀香。
10月24日下午,遼寧省瀋陽市新城子法輪功學員於蘭芬被警察綁架。師父法像和大法書被搶走。具體情況待查。現在於蘭芬已回家。
2026年9月初,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岔路河鎮公安分局所長劉志強指派警察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強制對學員拍照、錄像。
曾在2015年,當時劉志強擔任副所長,對朱景雲一家進行了被非法抄家,將朱景雲勞教一年,朱景雲的兩個女兒也拘留了半個月。
永吉縣岔路河鎮公安分局所長:劉志強,電話:13844679799
非法庭審時間:2026年10月29日(週四)上午9:30
地點:新民市法院(新民市遼河大街12號)
公訴人:張越 辦公電話:024-81590027 手機:13940112587
法官:楊萌 辦公電話:024-27509783
刑庭庭長:計興東 辦公電話:024-27509900 手機:15524178515
副庭長:林述靜 辦公電話:024-27509727 手機:13478132100
法輪功學員王豔華是內蒙古呼倫貝爾人,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鎮女兒家,給女兒看孩子。2026年10月23日上午十點多,燕順路派出所敲門騷擾,因家裏沒人,一警察給王豔華丈夫打電話,電話13102498926.10月26日下午兩點四十分,燕順路派出所一警察又給王豔華的女兒打電話,問王豔華是否在家,電話15632668926。
燕順路派出所經常騷擾王豔華及家人,給她家庭帶來嚴重的干擾,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影響了正常工作和生活!
《憲法》第3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未經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裏就是說公務員也是一樣,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瀘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信息補充
相關責任單位與責任人
瀘州市公安局
電話 0830-3199114
地址 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 28號
局長 郭真明 (原宜賓市公安局任職)13990913633
瀘州市龍馬潭區公安分局
電話 0830-2589110
地址 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春暉路6-8號
局長 彭沭文 (原瀘州市公安局任職)18283010368
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
地址 瀘州市江陽區星光路9號
電話 0830-3193110
局長 陳文傑 (原瀘州市公安局龍馬潭區分局任職)13808285690
納溪區公安分局
地址 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東路 公正巷7號
電話 0830-4292003
局長 周雲波 13708280576
納溪區永寧派出所
電話 0830-4292591
副所長 朱玉全
瀘州市政法委書記 楊長纓
瀘州市龍馬潭區政法委書記 張維林 13508039315
瀘州市江陽區政法委書記 袁野
瀘州市納溪區政法委書記 周雲波 1370828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