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底通過別人洪法,第一次讀到寶書《轉法輪》。當看到師父說:「人要返本歸真,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所以這個人一想修煉,就被認為是佛性出來了。」(《轉法輪》)我當時感到渾身一震,啊返本歸真,這是做人的目地啊!我要返本歸真。從此我走入大法修煉中。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對大法的迫害開始後,自己有過迷茫,又堅定修煉,過關時,有時做的好,有時做不好,不爭氣的我真是摔倒了又爬起,跌跌撞撞。
一、在參與營救中樹立正念
有一年我地多位大法弟子被綁架,有同修找到我一起參與營救。我當時對相關的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一些參與營救的同修正念較強,比較精進。為我們當地的反迫害做了很多工作。而我憑著一股熱心,跟著同修找家屬,請律師。律師來後接待,了解案情,也接觸了一些正義律師,但當時對律師的依賴心較強。依賴律師寫上訴狀,辯護,控告走法律程序。而過程中因為對法的理解不深,知道大法弟子是救人的主角,就想如果我們勸世人三退,那是我們講,是主角。但是對於法律知道的少,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怎麼當主角卻有點不知怎麼做。
從案件到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各階段,自己也沒能以講真相為目地,而更多的在於是否在當前階段將同修趕緊營救出來。在與律師的溝通中也很少能夠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後來一些同修被非法判刑,自己心裏還很失落。
曾有一個同修的案子,律師較年輕。在溝通的時候說的也不錯。後來法院冤判同修,該律師積極要求上訴,其在明知同修家庭很困難的情況下,二審代理要價很高,後來沒讓他代理。同修冤獄期滿出來後說,一審時律師在庭上幾乎沒怎麼說話,僅說了幾句聲音還很小。我聽後心裏很不是滋味,反思自己正念不強,還覺的有律師能做無罪辯護就挺好的了,依賴律師。也沒有讓該律師樹立起正念。
雖然過程中我做的不足,但是在與同修們的配合過程中也增強了一些信心。記得第一次去看守所與同修陪同律師會見,我心裏還有些緊張,有怕心。但一到那裏,看到門口站了很多人在等人,像是在迎接誰。又看到同修很鎮定的站在門口,等待律師接見出來。當時自己的心裏也逐漸穩定下來。同時在營救過程中對於法律的一些程序,也有了些了解。
後來由於7.09事件,很多正義律師被非法關押,之後被非法吊銷律師證。請律師變的更加困難。2017年公義論壇應運而生,有非常專業的同修在那裏進行法律知識的解答。
前幾年,我地有個同修被綁架。同修之前被非法判刑過,當時案件推進很快,很快到了法院,同修們商議營救,我想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怎麼做呢?看到公義論壇上提到以案釋法。就是以案件為由要求法官解釋相應的法律問題。這也是借此機會接觸法官向其講明迫害真相的好機會。
後來我們與家屬同修配合,提出以案釋法,這也讓律師感到驚訝覺的提的很好。然後根據公義論壇的相關法律解答,我們又陸續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等,過程中我們與律師積極配合,律師也正念很強努力爭取,我們同時主動郵寄各類法律文書,後來認識到非法的鑑定意見是刑事迫害大法弟子的依據。而國保並不具備鑑定的資格,我們又提出對於鑑定意見的信息公開等。雖然同修被非法判刑,但過程中大家主動去做該做的。
通過營救同修,我覺的要做好利用法律反迫害,在提高心性的同時,也需要我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那樣救人的效果會更好。於是我學習公義論壇上的準律師培訓教程。教程很詳盡,對於刑事,民事,養老金等案件的講解很詳細,並有相應法律規範文本。教程中的一段話,我印象深刻,同修說:法律,是神傳給人的具有剛性約束力的規範。我們認為法律是有生命、有靈魂的,這個靈魂也叫做「法的精神」,亦即「法的功能」,就是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
當我看到論壇上同修寫的刑事辯護詞後很感動。因為,我感受到了同修們恢復法的精神,懲惡揚善,維護真理的純真,至勇的力量。在學習的時候,有位同修說,她做了個夢,夢見我要上大學了,正在自學大學課程。我聽到後悟到這是師父對我的鼓勵。
二、在反迫害中要當主角
由於迫害開始後,許多大法弟子被以經濟上截斷的方式進行迫害,使許多同修出冤獄後,養老金被非法剝奪。我得知有個同修養老金被扣發,經濟陷入困境。同修正念很強,堅韌不拔。她工作多年,被冤判入獄,出獄後被剝奪養老金。幾年來老同修奔波於社保、法院,單位,但仍未解決。
後來,我看到她的一些材料發現,同修受到人社部發(2012)69號文件的影響,精力在於怎麼讓單位給生活費。我意識到這是不對的。同修工作了這麼多年,退休拿養老金於理於法是天經地義的事,不能在它的迫害中反迫害。與同修交流,她立刻意識到了,要不承認舊勢力的迫害。堂堂正正找社保要養老金。同時,我們是利用養老金一案講真相救人。
我們根據明慧網發表的有針對的真相信加上自身的情況,寫好後,郵寄給人大,婦聯,法院,老齡委等機構,一審的法官也找了街道等部門,最後還是判決不發養老金。判決下來後,我們向內找,發現還有很大程度的求結果的心。希望儘快發放養老金,解決生活問題,救人的心態還需純淨。另外,一定要上訴。
這時有同修提出是否請律師。同修出於經濟角度等考慮決定不請。我覺的再一方面我們從公義論壇上已經可以獲得很多幫助,每一步怎麼走,法律文書,心性交流都有很多。而且正法已到今天,大法弟子經過風風雨雨已經越來越成熟,我們不依賴律師,也可以做好救人的主角,我們已經具備了這個能力。所以二審我們採用公義論壇上的養老金案件的上訴狀,很有信心的遞上去,並要求開庭。
慈悲的師父看到我們有救人的心,也讓我們有幸認識了一名法律工作者,一些法律問題也可以向其請教。同修通過寫真相信,寫訴狀,法律知識不斷增加,信心越來越強。同修說:到哪裏我都敢去,我生死不怕。
一般案件到二審時開庭的不多,同修二審開庭,沒有律師,自己辯護。同修克服困難,充滿信心,憲法,勞動法,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等相關規定已經可以脫口而出。
開庭那天,同修在法庭上,聲音洪亮的說:我煉法輪功,是因為大法救了我的命。人社部的(2012)69號文件違反了憲法,憲法是根本大法,一切規定都不能違背憲法。國家法律規定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社保這麼做沒有法律依據。法庭上社保的辯護人只是說這是文件規定,再說不出其他有力的依據。但是二審判決還是維持原判。
我們再次交流二審過程中的得失。感到心態比一審時要好,但是講真相還要加強。還要提高心性,進一步放下對利益的執著,我們與法的要求還有差距。
我們找來別的同修一起交流,同修說:師父說:「正一切不正的」(《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對呀。我們是助師正法。心懷正念,以救人為目地,而結果是自然取得的。於是,我請同修再寫寫自己心性提高的經歷。同修談到自己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性格急躁,修煉後很短時間內身體就好了,走路生風。對於當時非法抓捕自己的警察,一度心中很怨恨,覺的做好人卻被這樣對待,但後來用法中修出的慈悲釋然了,反而希望他能有好的未來。
我覺的同修寫得很好,很生動,就是以親身經歷,以心性的真實變化,證實法。打動世人,破除被矇蔽的觀念,喚醒良知。在之後的法官的盡力協調下,爭取到部份生活費,雖然不多,但同修的生活還是有了些著落。
我們反思,為甚麼結果還是沒有完全如願。向內找感到,我們覺的受到迫害,內心不自覺與社保對立。沒有給社保人員講清真相。他們執行的是上級的命令,但更是我們要救的眾生啊。大法弟子沒有敵人,他們與我們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我們要有更好的慈悲救人的胸懷。於是又給社保,人社局等相關人員寄了真相信。
我意識到,利用法律反迫害,關鍵是在過程中是否講了真相。講清真相,你就當了主角,與律師配合也好,自己做也好。把該救的人救了,你就當好了主角。
寫到這裏,回顧下修煉的路,深感師尊的慈悲,在遇到困難時,師父讓有緣人協助,在不知怎麼做時,師父點化,在做的好一點時,師父鼓勵,步步保護。今天師父用巨大的承受讓我們提高,將威德給了我們。在此叩謝偉大的師尊!也感謝多年來相互鼓勵一起攜手前行的同修,願我們在正法的最後階段共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