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法輪功後結腸癌康復 卻因講真相屢遭迫害
張秀珍是南充市儀隴縣人,曾在當地一家事業單位工作。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多種疾病,其中結腸癌尤為嚴重,多方求醫問藥均未見明顯效果。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她的疾病奇蹟般痊癒。
張秀珍表示,自己通過修煉法輪功恢復了健康,因此希望讓更多人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然而,多年來她卻因此不斷遭受打壓和迫害。
據悉,張秀珍曾先後兩次遭到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她曾被刑事拘留;二零一二年再次遭非法拘留。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她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外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當地國安警察以政府官員收到的一封信可能由她書寫、寄送為由,在缺乏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對她非法拘留十四天。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晚六時許,張秀珍再次遭高坪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抄家。隨後,她被非法判刑兩年,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送往四川龍泉驛女子監獄服刑。
獄中,張秀珍遭受所謂「轉化」迫害,被強制罰站、罰蹲以及長時間坐小凳等。據她講述,她曾偶然發現包夾人員向其飯菜中投放不明藥物。此後,她逐漸出現記憶力減退等症狀,經常出現剛做過的事情轉眼便忘記的情況。
再次遭跟蹤綁架、構陷並被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張秀珍在嘉陵區陳壽路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警察跟蹤並綁架。隨後,她被嘉陵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關押在嘉陵區監管中心。
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嘉陵區檢察院將張秀珍起訴至嘉陵區法院。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嘉陵區法院對此案首次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張秀珍陳述法輪大法使其身心受益的經歷時,被法官強行打斷,並被限制行使自我辯護權利。
庭審中,北京維權律師依法為其作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所謂「反宣資料認定委託書」由政保大隊人員出具,程序違法;所謂「反宣傳品認定意見通知書」不具有合法證據資格;起訴書中關於其持有二百餘份真相資料的指控,僅涉及公民合法擁有的私人財物,不構成犯罪;公訴機關提交的監控錄像未能顯示任何與指控相關的內容,依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當天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左右,法官宣布休庭,並決定擇期再次開庭。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嘉陵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張秀珍明確表示,信仰法輪功無罪,向民眾傳播法輪功真相同樣無罪。
她向法庭陳述,法輪功是一種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修煉方法,能夠使人提升道德品質、改善身心健康。她特別講述了自己在身患結腸癌、多方治療收效甚微的情況下,通過修煉法輪功恢復健康的親身經歷,並表示自己因此受益,才選擇向更多人講述事實真相。
家屬聘請的北京維權律師從多個方面指出公訴機關的指控不能成立:
1.證據不足。 檢察院提交的視頻資料無法清晰辨認當事人身份,也無法證明其存在所謂違法行為;
2.身份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不能僅因當事人是法輪功學員而對其進行處罰;
3.信仰自由受憲法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不存在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公訴機關未能證明張秀珍實施了任何具體違法行為;
5.信奉「真、善、忍」不構成犯罪。 對真善忍價值觀的信仰本身不具有任何違法性質。
律師最後指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所指控的罪名依法不能成立,應當立即釋放張秀珍。
此次庭審持續約一個小時,僅有張秀珍的兩名家屬獲准旁聽。法庭當日未當庭宣判。
近日獲悉,張秀珍已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嘉陵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目前,她已就該判決依法提出上訴。
張秀珍被迫害的詳情,請見《四川南充張秀珍和黃大貴被非法判刑》、《張秀珍控告儀隴縣人社局非法扣除退休金一案開庭審理》、《四川南充市法輪功學員張秀珍遭兩年冤獄折磨》、《曾兩遭冤獄 四川南充張秀珍再被非法開庭》。
相關單位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嘉陵經開區桂府路(與檢察院相鄰)
王毅(副大隊長 )
李懷學(政保大隊)
鄧懷林
王鵬飛 13890733920
鄭煉 13547589910
黃續 15309070107
李紅軍 13350250008
馮麟植 18581724285
王韜 15984876566
斯聖傑 13990870808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嘉陵經開區桂府路
檢察官:韓勇 13320772887
助理:馮秋蓉 13890846737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長寧路41號(辦公樓是27號)
下面是2016年參與對她迫害的嘉陵區法院人員:
審判長:袁瑋 17713800086
陪審員:魏興明,李雪梅
書記員:曾小康
2021年是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公安分局、高坪區檢察院、高坪區法院
審判長:覃文玲 13508080845
陪審員:劉躍平,李弘
書記員:劉瑤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共就是真正的邪教)支隊
副大隊長:王毅 電話:15182928811
警察:黃續 電話:18380781215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政保大隊:
王鵬飛(二級警長):警號:105139,電話:13890733920
鄭煉:警號:044767;郭佑銘 警號:044898
反宣傳品認定委託書:由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政治安全保衛大隊認定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
王鵬飛(二級警長):警號:105139,電話:13890733920
鄧剛林(中隊長):電話:13696005924
見證人物業人員:肖雲海:身份證:512921197606036476;電話:17738783691
馮志霞 電話:15881765517
見證人安保隊長:何軍,身份證:511304198212197212,
電話:18145065955
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嘉祥路一號嘉州玫瑰花園20棟11-7
見證人:李世剛:身份證:512921196402023572,
電話:17765555191
現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立宇花園1期一棟三單元;
戶籍: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雙店鄉土主廟村7組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