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羈押期間,張立新遭受嚴重迫害,突發重症腦出血,氣管被切開,失去語言能力,全身癱瘓,後期肌肉嚴重萎縮。二零二二年春,她被以所謂「監外執行」形式放出。此後五年多時間裏,她一直依靠流食維持生命,在病痛與煎熬中艱難度日。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張立新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三歲。
張立新於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做人。修煉後,她不僅身體多種疾病不藥而癒,脾氣性格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學會了遇事為他人著想,家庭矛盾隨之化解,原本爭執不斷的家庭變得溫馨和睦。
修煉帶給她的改變,在孝敬母親一事上體現得尤為明顯。由於受傳統觀念影響,母親長期重男輕女,對她十分嚴厲。儘管從小到大為家庭付出很多,張立新卻始終得不到母親的認可,因此多年對母親心存怨恨,婚後甚至不願回娘家。修煉法輪功後,她認識到應當以善待人、孝敬父母,便主動放下多年的心結,將年逾八旬、生活無法自理且神志時常不清的母親接到家中照顧。六年間,她為母親做飯、洗澡、餵飯、清洗衣物,悉心侍奉直至老人安然離世。老人清醒時曾多次稱讚:「大姑娘好。」親朋好友也都對張立新的孝行讚譽有加。對此,張立新曾感慨地說:「這些事情在修煉之前我是做不到的,是大法改變了我。」
然而,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張立新生前長期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先後經歷經濟勒索、綁架、抄家、關押、洗腦、勞動教養和判刑等多種打壓,最終在持續迫害中失去了寶貴生命。
以下是張立新被迫害事實:
一、兩次上訪 遭綁架、關押、毒打、經濟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張立新為法輪功鳴冤,去省政府哈爾濱和平請願,被大慶火車站警察攔截,在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一宿。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張立新為證實大法好,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遭到時任大慶綜治辦副主任張國軍毒打。被劫回大慶後,被創新派出所警察劉學忠、宋長久送進讓胡路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被單位勒索差旅費共四千七百一十八元錢,又扣發一年工資,導致她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二、參加集體煉功遭綁架、關押、打罵、洗腦、勒索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張立新參加大慶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綁架到大慶看守所關押三十天。期間,因煉功,她被女獄警毒打謾罵及人格侮辱。然後又被送進薩爾圖拘留所關押三十五天,被所長勒索伙食費三百元錢。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張立新被單位書記李風明等強行送進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三、發放真相資料 被綁架、關押、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張立新在樓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讓胡路區創新派出所陳啟東兩個警察綁架,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八天,遭受非人折磨及人格侮辱,管號獄警馮新宇不讓隨便上廁所,憋得她肚子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張立新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被逼迫放棄信仰,整天逼看污衊法輪功的邪惡東西,天天被逼迫在陰冷、潮濕的地下室做奴工,糊紙盒等。
四、被撬門強行綁架、抄家、拳打、勒索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晨,讓胡路東湖公安分局政委孫廣范、副局長喬華帶領七、八個便衣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撬門侵入張立新家中,到處亂翻,把家中所有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硬盤、U盤等私人物品搶劫一空,並強行把張立新綁架。
在東湖分局,張立新被不法警察強行按黑色指紋(手印),她不配合,一警察用拳頭猛擊她胸部,致使胸部呈現大片青紫、淤腫、疼痛。然後張立新被送進大慶看守所,她認為自己堅持信仰,沒有違法,不是犯人。她不穿侮辱人格的囚服、不報號,就喊「法輪大法好」,被強制坐在鐵椅子上非法提審。張立新女兒被警察勒索五千元錢,她被拘押七天放回家。
五、被警察蹲坑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張立新騎著自行車走在小區路上,被蹲坑、未出示任何證件的大慶市局國保夥同東湖分局鄒紹剛、徐愛鋼等多個便衣警察,把她拽下自行車,強行塞進轎車裏,搶走她的家門鑰匙,帶她去非法抄家,把家中六台打印機、兩個電腦、所有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六個煉功用的mp3、做書工具、兩個移動硬盤、所有大小U盤、兩部手機,一千五百元現金等私人物品搶劫一空,這幫警察在她家蹲坑及翻查一天,隨後把張立新強行帶走,家裏只剩下不能自理的82歲老母親,警察從物業找來兩個女的看著老太太。
當晚,老太太把大便都便在褲子裏,還弄得到處都是,這兩個女人沒法收拾,物業給警察打電話,這才把張立新放回家。
六、夫婦遭群體綁架,張立新被拘留,丈夫被取保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中共當局有預謀的、由黑龍江省公安廳、政法委「610」指使操控大慶市公安局及屬下各公安分局按照名單在全市統一行動,以欺騙手段大肆群體綁架法輪功學員。
這天上午,張立新的丈夫白玉福,一出自家門,被在樓裏樓外圍困蹲坑的、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東湖分局張樹喜、徐愛鋼、姓楚的等便衣警察強行用衣服蒙住頭、戴上手銬,暴力綁架到東湖分局。
然後這伙便衣警察又用開鎖大王撬壞他家門鎖,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電腦主機和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他們強行把張立新綁架到東湖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白玉福被第二天取保候審一年、勒索一萬元押金,釋放回家。之後不久,白玉福被東湖分局警察告知已經「結案」了。
七、白玉福遭司法陷害,拒絕開庭,夫婦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份,白玉福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遭司法陷害,他被東湖分局辦案警察帶到讓胡路檢察院和法院填表,警察並告知他非法開庭時間和檢察院量刑三至七年的刑期,白玉福沒有配合填表。這一系列濫用法律捏造的偽案程序,都是在本人未知情況下進行的。白玉福為抵制迫害,拒絕非法開庭。可是,在他抗議適用不公正的錯誤法律,不認可莫須有罪名、不出庭的情形下,仍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且家中經常被警察騷擾,張立新和白玉福被迫流離失所。
白玉福曾善意告誡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官員:「你們在把命令當法律,而不是把法律當依據,換句話說,你們維護的不是法律尊嚴,我配合了你們,就是配合了你們犯罪。」
八、夫婦再遭綁架、關押、陷害、枉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被迫流離失所的張立新和白玉福在遼寧阜新市彰武縣妹妹家,被彰武縣城南派出所警察綁架。張立新被關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白玉福被關押在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彰武縣和大慶公檢法不法官員相互勾結,仍以「莫須有」罪名,將白玉福、張立新夫婦司法陷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份,張立新和白玉福被彰武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同年五月份,二人所謂的「案子」被陷害到彰武縣法院。期間,律師會見張立新時,張立新告訴律師:自己被關押迫害致腰疼。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張立新和白玉福被彰武縣法院視頻非法開庭,法庭違反規定,將張立新、白玉福雙手戴著手銬非法開庭。庭審中,儘管正義律師有理有據、依法做無罪辯護;儘管玩忽職守、違反法律程序的公訴人已敗訴;儘管白玉福、張立新夫婦堅持信仰合法,陳述自己無罪。但法院法庭、合議庭由於脅從中共淫威,褻瀆法律,失顯獨立公正行使權,冤判好人。半個月後,張立新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四萬元;白玉福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六萬元。他們依法向阜新市中級法院上訴,被非法維持原判。白玉福被送進瀋陽第一監獄。
九、在上訴期間被迫害致「腦出血」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家人才得知:張立新被新地看守所送進阜新市醫院住院,診斷是「腦出血」,處於深度昏迷狀態,被所謂「搶救」。六月二十八日,家人說,張立新從昏迷中甦醒過來,轉至普通病房,氣管已被切開,下個吸痰的管,不能發聲,只靠打流食,每天有兩個看守所獄警看著張立新,限制家人每次只能見張立新十五分鐘。
原本身體健康的張立新,被迫害致重症、氣管被切開不能發聲,究竟在新地看守所經歷了甚麼樣的摧殘,家人都無從得知」。
被住院一年多的張立新,整個身體不能動,只有眼睛能動,整體跟植物人似的躺著,雙腿處於佝僂狀態分不開,肌肉日漸萎縮,每天只靠打流食維持生命。就這期間,看守所曾三次把她抬送監獄,監獄都拒收。家人一直被經濟勒索,不僅支付醫用費用,而且還要出資高額僱用護工,看管伺候張立新。
十、家人艱難辦保外,張立新被所謂「監外」執行
張立新家人幾次向相關部門要求給她辦保外,看守所和監獄都互相推諉。看守所說:張立新的關係(非法判刑)轉到監獄去了,不歸他們管了。監獄說:現在保外暫停了,都不給辦。(據說邪黨清查政法系統,倒查20年,誰辦理誰負責)監獄有人稱:「人死了沒事,但是辦理保外,萬一出事了就要負責任」。可見中共草菅人命邪惡至極,不法者隨其根本不把人的死活當回事。
人命關天,在家人艱辛奔波,依法依理據理力爭、再三要求下,阜新市同意給張立新辦「保外」,大慶司法同意「接收」,張立新才被所謂「監外」執行。二零二三年春,家人風塵驅車從千里之外、一路顛簸一路艱難地把張立新接回家。
十一、經常遭騷擾、含冤離世
張立新被所謂「監外」執行,接回家,由於路途顛簸勞累的後效反應,有兩次處於生命危險,被及時搶救過來。就這樣命懸一線的張立新雖然回家,實質並未獲得自由,因為冤獄非法刑期沒有結束,每個月讓胡路司法所還得逼她「報到」,索要她躺在床上的照片。而且警察、社區在張立新家樓周圍安裝了幾個監控器,樓房旁邊還有警務室,監視張立新家和去看望她的法輪功學員。
白玉福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初結束六年冤獄回家,他被遼寧瀋陽第一監獄迫害致半身不遂,一半身體不好使,坐下起來很費勁,腿腳走路不靈活。至今,退休金被社保非法停發。
張立新被新地看守所迫害致「腦出血」重症,在五年多的痛苦煎熬中,躺在床上的身體不能動,手指能動動,肌肉仍在萎縮,切開氣管的刀口未完全癒合好,一直不能說話,聽力還好,有意識、心裏明白,只能用眼睛交流或點頭,一直靠打流食維持生命。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身心被折磨摧殘、遭受極大傷害的張立新,喘不上來氣,家人把她送進醫院,晚間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三歲。
張立新的離世,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的支離破碎,阜新市彰武縣公檢法及大慶讓胡路公檢法不法者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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