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東娜出生於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家住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一九九九年正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長期患有嚴重抑鬱症,精神狀態十分痛苦;修煉後不久,疾病康復。此後,她始終按照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個善良、真誠、處處為他人著想的人,家庭關係更加和睦,身心受益良多。
善意講真相 遭跟蹤綁架關押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五日,邊東娜在鱍魚圈區紅旗大集,突然被數名便衣人員圍住並強行帶走。
隨後,邊東娜被戴上手銬帶回家中,並遭非法抄家。據家人回憶,當時邊東娜嘴角帶有血跡。前往其家中搜查的十餘名警察中,有兩名女性身著便衣。家屬詢問其身份時,對方僅表示來自公安機關,但未出示搜查證、拘留證、逮捕證等任何法律手續。抄家過程中,警察抄走了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創始人法像以及電腦主機等私人物品。
三天後的五月十八日,家屬前往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時獲知,邊東娜已被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
五月十九日,邊東娜的丈夫被國保人員叫去簽署材料。對方未說明文件內容,也未給予仔細閱讀的機會,他僅看到落款日期為五月十五日,便在不明情況下簽了字。
在隨後的審訊過程中,邊東娜三次被提審,但始終堅持「零口供、零簽字」。
截至庭審時,邊東娜已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家人擔憂她長期處於看守所環境中,無法正常學法煉功,身體健康可能受到進一步影響。
遭非法庭審 律師依法作無罪辯護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對邊東娜進行庭審。主審法官為高月,公訴人為李騰。部份親友及家屬獲准到庭旁聽。
經過近半年的關押,邊東娜顯得消瘦憔悴、膚色黝黑。進入法庭時,她仍被戴著手銬和腳鐐,直到正式開庭後才被解除。
庭審中,邊東娜向合議庭和旁聽人員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以及修煉後獲得的身心改善。她平靜、理智地陳述事實,展現出法輪功修煉者的祥和與堅定,並表示:「法輪功遭受的迫害是一樁冤案。」
邊東娜的親屬辯護人,也就是她的兒子,以及受聘律師,分別從法律和事實層面對案件進行了無罪辯護。
在宣讀辯護詞時,邊東娜的兒子談到母親修煉前後的變化以及這些年來所遭受的經歷,不禁情緒激動、潸然落淚。面對一位始終努力做好人的母親被長期關押、失去人身自由,並帶著手銬腳鐐出庭的情景,他一度因聲音哽咽而無法繼續宣讀辯詞。
隨後,律師接替發言,對起訴書所列舉的證據以及公訴機關提出的指控逐一進行分析和反駁,指出案件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問題,並強調當事人依法應被判定無罪。
在雙方陳述結束後,法官詢問公訴人是否對辯護意見存在異議。公訴人表示沒有異議。
庭審結束時,邊東娜向律師大聲致謝。隨後,她面向到庭旁聽的家人、朋友和同學雙手合十致意,在法警押送下離開法庭。
法庭當日未當庭宣判。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修煉方法,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包含五套功法。許多修煉者表示,通過修煉獲得了身體健康改善和道德提升。
邊東娜家屬認為,公民依法享有信仰自由和表達意見的權利,信仰真、善、忍以及向社會公眾講述自身修煉經歷和認識,不應成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理由。他們希望有關部門依法、公正處理此案,使邊東娜早日恢復自由。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