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萍在此前兩年的冤獄中,在看守所因長期坐炕板、缺乏運動、寒冷潮濕等惡劣處境,致使雙腿成疾、未能恢復,此次迫害對一個七旬孤寡老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王瑞萍以前一身疾病(頭痛、胃病、心臟病、頸椎病、腎也不好、婦科病),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康健,無病一身輕,她自己主動退還低保,讓給有需要的人。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她被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抄家後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她老伴是殘疾人,過度焦慮,在她回家後僅一週離世。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期間,王瑞萍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兩年。
一、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跟蹤、綁架、抄家搶劫
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王瑞萍去樓道扔垃圾時,被中山分局國保李某拽住,限制其行動;李某又叫來兩、三名警察入室抄家,又陸續前來八、九名警察。他們將老人綁架,並抄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不乾膠粘貼、電腦、衣服等等私人物品,同時私自拿走現金兩百元人民幣。
參與綁架的單位有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中山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隊長曹迅兵是該陷害案的主要責任人。他聲稱,有小孩舉報三元街某樓洞內張貼了「中共是邪教」的粘貼,監控拍到一個衣著疑似王瑞萍的人進出兩個門洞。曹迅兵出示的所謂「證據」僅有一人進出兩門洞的身影視頻截圖。
王瑞萍被劫持到辦案中心做筆錄,她全程沒有回答。隨後,她被警察帶去體檢、送看守所。此時,她出現頭脹、手麻、心臟不舒服等症狀,血壓高達一百七十八。看守所拒收,次日凌晨兩點多,王瑞萍被迫繳納一千元人民幣後,以所謂「取保候審」形式回到家中。
幾天後,王瑞萍家窗前飛來一台無人機向屋內拍攝,家門口被偷偷安上了監控攝像頭。她致電相關警察,質詢其侵犯公民隱私的行為,但無人承認監控是怎麼安裝上去的,都在相互推諉。一段時間後,王瑞萍致電曹迅兵,表示準備自行拆除監控。曹迅兵聽後略有緊張,並阻止她這樣做。
事實上,早在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王瑞萍上次冤獄結束),大連市中山區司法局就給其親屬致電,索要王瑞萍電話號碼,企圖進一步定位、監聽、跟蹤,被親屬拒絕。後來,在一次「客服」致電辦理手機業務時,王瑞萍感知到手機出現被監控跡象。
二、檢察院違規批准逮捕、提起公訴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曹迅兵驅車將王瑞萍劫持到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提交對其陷害的「案件材料」。「一檢」過程只是象徵性的走了過場。
在此期間,曹迅兵用好話哄騙王瑞萍配合,透露虛假個人信息以換取好感,還聲稱日後拎水果去看她;暗地卻安監控、捏造材料、推動司法迫害。送檢後便推脫已不歸他管,讓王瑞萍有事找檢察院。
此後,公檢雙方一直沒有進一步通知。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突然來電,通知王瑞萍次日到檢察院「二檢」。
七月三十一日,王瑞萍到檢察院,一位圓臉、身肥體壯的檢察官不告知姓名,對她核對訊問,每當王瑞萍講述真相時,就打斷她,不讓說話。該人詢問王瑞萍是否簽字,如果不簽字就不讓她查看筆錄。王瑞萍因拒絕簽字,到最後也不知筆錄內容,被無理剝奪合法辯護和案件知情權。該檢察官告知王瑞萍一個月後開庭。
在兩次檢察院的訊問中,王瑞萍均從事實和證據層面提出異議:除了出入兩門洞的視頻截圖,如何證明她就是張貼粘貼的人。該異議從未得到回應。
三、法院非法判三年半
八月十三日,王瑞萍被叫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所謂「簽字」,簽完字讓回家「等候」。幾日後,72歲的王瑞萍在家中再遭綁架,被非法羈押於大連市姚家看守所。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多,甘井子區法院法官姚念傑電話通知王瑞萍的外地親屬將在次日一早開庭,聲稱是視頻開庭,親屬不用來了。庭審過後,親屬多次給「法律援助」律師去電,律師拒接。
王瑞萍,一個孤寡老人、無兒無女,本應受到社會的同情與保護,但在中共邪惡的迫害機制下,這種弱勢卻使她淪為被肆意欺壓矇騙、蓄意陷害的對像。
對王瑞萍的二次陷害,司法迫害程序推動之快堪比「速裁」。這一過程反映出當前中共迫害政策的兩大邪惡:一、迫害年齡無上限、踐踏倫理道德無下限;二、加速司法程序、急於將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監獄。雖然對王瑞萍的欲加之罪無法成立,但公檢法合謀製造冤案的過程卻清晰可見,該「一條龍」式的迫害程序正印證粘貼所表達的內容──「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惡魔」。
案件責任人:
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隊長 曹迅兵:13500711779
大連市中山分局國保 李姓警察:18341190671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法官 姚念傑:0411-8279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