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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六旬婦女郭明清被強制失蹤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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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湘潭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明清女士,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二十多年來多次遭受中共非法勞教和判刑,累計被關押十餘年。二零二五年年初,她被原單位以「辦理退休」為名誘騙至邵陽市後失去音訊,至今已近一年,下落不明。

郭明清原是湖南省邵陽市資江農藥廠職工,與母親居住在湘潭市岳塘區下攝司街道鴉雀塘社區。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嚴重肝炎、鼻竇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後,這些疾病全部消失。她原本因一九九六年離異而變得更加固執、偏執,但修煉大法後性格逐漸開朗、柔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郭明清因堅持向民眾講述真相,多次被非法勞教、判刑,遭受惡毒辱罵、殘酷體罰和酷刑折磨。她年幼的孩子只能由年邁的父母照看,本就缺乏父親關愛的孩子又失去母親的陪伴,性格變得極度內向孤僻。二零一七年,郭明清在湖南女子監獄遭受長期吊刑、體罰等慘無人道的酷刑期間,家中哥哥離世。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她路過中學校門口時,善意地勸幾個中學生退出共青團、少先隊,卻被警察非法抓捕、刑拘,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五年年初,邵陽市原單位和派出所人員多次來電,催促她回單位辦理退休手續,並要求她退回「三年冤獄期間發的工資」,否則不予辦理退休證。郭明清沒有答應,一直靠撿廢品維持生活。對方隨後不斷變換說辭:先是強迫她退錢,否則就判刑;威脅不成,又謊稱「可以發錢」。長期監控她的鄰居也極力勸她回邵陽「領錢」。在這種威逼利誘下,郭明清最終隨他們去了邵陽,此後便徹底失蹤。

二零二五年年底,有人找到郭明清的母親,拿來一張紙卻拒絕說明內容,強迫她簽字。老人拒絕後,對方與負責監視的鄰居強行抓住她的手按在紙上簽字。老人至今不知道那張紙寫了甚麼,只知道與郭明清有關。

其後,多批來人威脅郭明清母親,不許將郭明清的情況告訴外人,甚至連郭明清的兒子也不能說。後來又有人上門盤問她是否對外透露過消息,並將郭明清隨身帶去邵陽的錢退還給老人──然而郭明清本人卻「見不到」,也不給任何解釋。老人要求見女兒,被明確拒絕。

郭明清自被帶往邵陽後,如同人間蒸發,再無人見過她,也聽不到她的聲音。如今親屬想見她都被拒絕,處處遮掩,這究竟是為甚麼?即便她真的被拘留,家屬也依法享有會見權,為何見不到人?

郭明清的遭遇令人深感不安,也讓人不由得聯想到胡鑫宇案──同樣是被誘騙離家、被帶往外地後突然失蹤,家屬四處尋找卻求助無門,最終的結局眾所周知。

執法機關和公權力本應保護善良、保護人民。當它們淪為黑暗與邪惡的幫兇甚至直接執行者時,這個社會還剩下多少希望?

在中共無神論教育下,人們被灌輸「不信善惡有報」,於是無所顧忌,甚麼都敢做。然而現實中的因果報應卻真實存在。歷次政治運動後,中共為了平息民怨,往往將最底層的執行者推出來當替罪羊。例如文革剛結束,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立即自殺;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十七名軍管人員被押往雲南秘密處決,家屬收到的只是「因公殉職」的一紙公文。

跟隨中共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及不明真相者,其實正處於最危險的位置。按照佛經記載,迫害佛法與修煉人是最大的罪業,行惡者墮「無間地獄」。跟著中共幹壞事、殘害生命,尤其是迫害修佛之人,這是天大的罪孽,將來永遠償還不清。

請立即停止迫害、拒絕參與迫害,遠離邪惡,多行善事,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一個善念,將決定你和家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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