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陷好人終遭惡報 公訴科科長申相福罹患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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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伊春市金林區檢察院原公訴科科長申相福,幾乎參與過當地每一起對法輪功學員的冤判案件,給善良的人們製造了巨大的苦難。申相福終於遭到惡報,他於二零二五年剛剛退休,就被查出患上肺癌,目前正在化療的折磨中。

伊春市金林區是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公檢法人員為了迎合所謂上邊的迫害指令,執法犯法,顛倒黑白,毫無道德底線,判給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刑期都很長。已經有很多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遭惡報身亡。

申相福在檢察院工作二十多年。曾經有法輪功學員慈悲的給他講過大法真相,他生命明白的一面也渴望被大法救度,但是他最終放不下名利的誘惑,為了一口飯,甘願被邪黨利用參與迫害大法,給自己造下了無邊的罪業,而今遭到天譴。我們為他感到遺憾。在此也希望他在有限的時間裏能及時醒悟,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退出中共邪黨一切組織,向曾被他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道歉,向大法師父懺悔,用各種方式揭露迫害,將功贖罪,給自己和家人找回未來,才能被大法救贖。因為我們知道,肉身的死亡不是報應的結束,死後還要在地獄裏無盡的償還。

以下是申相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申相福迫害包永勝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四月,伊春市金山屯法輪功學員馬傳芝、包永勝、張遠深在粘貼真相時被申相福綁架,申相福用棒子毆打包永勝。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金山屯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培訓、包永勝、栗叢富,申相福做為公訴人非法起訴三位法輪功學員。申相福公訴的卷宗,基本沒讓律師看過,律師當庭抗議「這本身就是違法的」,才臨時拿到「案卷」,但只給律師半個小時看卷宗,律師只好臨時邊看卷宗邊進行無罪辯護,給辯護帶來巨大的阻力。律師發現到手的卷宗根本都不是原始材料,沒有當事人簽字,沒有審訊人員簽字,都是打印的,其中一份筆錄居然是同一時間在不同的地點錄下的,律師問:「這個人會分身嗎?」申相福無法回答。律師還指出:「審訊記錄都是在半夜兩點左右,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公訴人申相福當庭咆哮著,極力栽贓陷害三位法輪功學員,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他拿出從法輪功學員家裏抄出來的《神韻》、《天音歌曲》、《時事新聞》等光盤,認定這是犯罪證據。律師說:「我沒看出這些東西是非法宣傳品。」律師問申相福:「你從哪裏看出這些東西是非法宣傳品,你看到裏面是甚麼內容了嗎?」申說沒看過。律師說:「你沒看過你怎麼知道裏面的內容是非法的呢?我們當庭放放看看。」審判長趕緊說:「現在不方便看,庭後再看吧。」多麼可笑、無恥的回答,庭後看怎麼斷案,怎麼採證啊!

申相福又提出從法輪功學員家裏搶劫來的電腦、刻錄機等,構陷是違法品。律師嚴肅指出:「在現代科技發達的時代,電腦已經普及到家庭,上網、下載、聽音樂、看新聞都是合法的,這不能構成犯罪,而且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公民有信仰甚麼、不信仰甚麼的權利。」申相福被駁的啞口無言。

被申相迫害過的福金林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的有二十一人:
王立文十年、秦月明十年、朱成新六年、付桂春八年、呂秀琴五年、包永勝四年、馮國清四年、王紀斌五年半、官淑玲四年、鄭宏利四年、賈淑英五年半、汪豔萍五年、耿傳軍三年半、張遠森四年、岳陽君四年、李季三年、付有三年、鄧鳳香四年、陳風四年、李長生三年,馬傳芝一年。

二零零九年非法判刑三人:
包永勝十一年、張培訓九年、栗崇富八年。

二零一零年非法判刑四人:
汪志謙十二年、聶淑梅十年、國慶安七年、顏廷英三年。

二零一四年非法判刑兩人:
劉仕全四年、曹玲鳳兩年。

二零一六年非法判刑一人:
梁翠榮七年半。

二零二二年非法判刑一人:
李秀雲一年零十個月。

其中,法輪功學員付桂春、李長生、王立文、付有、馬傳芝、國慶安在監獄迫害出現病態,回家後離世;曹玲鳳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精神失常。

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在法庭上自辯時,申相福根本就不聽,還說「就整的輕」。秦月明後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佳木斯監獄被迫害致死。

不要在惡報臨頭時才後悔

有一句話叫「打僧罵道,必遭惡報」,所以「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人心」。因為這些修行的人,信仰神佛,心懷慈悲,修持的都是天理天道,迫害正信就是在謗佛謗法,天理不容。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最高的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導修煉者修煉。法輪大法以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復人類道德的洪大力量、短短幾年就弘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國各級政府的褒獎、支持決議和信函超過六千多項,不同族裔上億民眾走進了修煉。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還連續四次獲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法輪大法給人類帶來了光明的福祉,像一股清流滌盪著一切污濁,並闡明了生命的意義和人活著的目的。

法輪功至今已被中共迫害二十七個年頭了,但法輪功學員以頑強的毅力、頂著壓力以各種方式向民眾講清真相,就是要破除中共栽贓對法輪功的謊言,讓人們對法輪功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因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是用輿論工具栽贓,製造假相和謊言。《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成了一紙空文。法輪功案件是以「內部通知」、「內部指示」為依據辦理的,完全是非法的,製造了無數冤假錯案,公檢法人員錯誤的執行非法命令而不遵守法律章程,不講法律,這是中國司法界的悲哀,讓大量公檢法人員犯罪,隨後惡報加身。其實惡報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天意不可違。

雖然法律不存,但是天理尚在,法律不平,天道公平,天理制約一切,所以,昧著良心參與迫害好人,就是害人害己。

二零二五年,追隨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及其他人員正在大批遭惡報。據對明慧網曝光案例的不完全統計獲知,二零二五年是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六年來年度曝光遭惡報人數最多的一年,總計900人。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中共從上到下都在掩蓋罪行,參與作惡的人遠遠不止這個數量級,遭到惡報種類分為:受傷、死亡、重病、遭查處、遭受精神折磨和經濟損失、禍及家人。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這場浩劫中,其實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也是更深的受害群體。在此,奉勸所有公檢法和各級政府官員,一定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吸取教訓,拒絕參與迫害,不要在惡報臨頭時才後悔。有這樣一句話: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智慧的脫身,才是明智之舉。不能為了所謂名利仕途,一時的享樂,毀了生命的永遠。法輪功學員常告訴世人的一句話: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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