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秀雲,一九六一年一月出生,原福建省永安市鐵路局幼兒園優秀教師,曾獲上海鐵路局「優秀教師」稱號。年輕時她長期飽受嚴重眩暈與失眠折磨,身體虛弱。有一次突發眩暈摔倒,頭部撞擊欄杆導致顱內骨折,住院一個多月,之後身體每況愈下,四處求醫無果。
一九九六年四月,35歲的她在書店偶然看到《轉法輪》,深受觸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她的身體奇蹟般恢復,家庭關係和睦,工作中任勞任怨、精力充沛。
然而,因堅持信仰,她在過去二十七年中先後四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別為三年、六年、三年半、五年,共遭受十七年半冤獄。此次第五次枉判三年五個月,使她累計被非法判刑長達二十年十一個月。
一、第五次被非法判刑的經過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左秀雲在寄發法輪功真相信時,被蹲守在郵筒附近的警察綁架。同日,晉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衛平帶警察和社區人員闖入她暫住的哥哥左福生家中非法抄家。儘管左福生一再聲明電腦、打印機均為其私人物品,仍被警察強行搶走。當天,左秀雲被關押進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五月二十三日,家屬致電劉衛平詢問抓捕理由與放人時間,對方只稱「會寄通知書」。次日家屬收到掛號信,打開卻是一張空白白紙。再撥電話,整日無人接聽。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閩清縣法院對左秀雲非法開庭。案件兩次被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又三次推遲判決。
二零二五年十月,家屬獲悉法院已秘密判刑三年五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左秀雲上訴後,福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枉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六年中國新年前,她被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
二、此前四次非法判刑與迫害經過
1. 第一次: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二零零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左秀雲因堅持信仰被單位強制下崗,僅發二百元生活費。同年十月,她進京上訪,被以「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因複印五十張真相傳單,左秀雲被福州鐵路公安處方一等人綁架,家中大法書籍被抄走。三年冤獄期滿回家後,她發現項鏈與手鏈也不翼而飛。
二零零一年二月,左秀雲被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四中隊。剛入監就被罰站兩天兩夜,隨後被雙手銬在鐵門上,並與精神病犯人銬在一起。她被強迫做奴工:卸生鏽鐵螺絲架、手工撥海綿片,完不成定額就被迫在走廊幹到深夜。長期勞作使她雙手麻木,連毛巾都擰不動。冬天不准穿毛衣,警察故意打開對窗讓寒風直吹,手腳凍裂。
因拒絕「轉化」,左秀雲長期遭包夾辱罵、抽打、腳踢。有一次包夾用海綿片抽掉她臉上一塊皮。另一次,包夾汪玉瓊以「犯睏」為由,一拳將她打倒,再猛踢胸腹。隨後她被拖到四樓房間連續罰站兩天兩夜,再遭一頓毒打。
![]() 中共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
二零零二年七月,她被轉回四中隊,警察採用「最差號房株連法」,挑動全號房犯人參與迫害:吐口水、搧耳光、辱罵、群毆,專打頭部、胸部、腰部、小腹。
二零零三年九月,離刑滿僅一個月,她被轉入入監隊嚴管。出獄當天又被鐵路公安劫走,直接交給永安市「610」。回家後迫害仍未停止,家庭被拆散。
2. 第二次: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晚,永安市「610」與三明市「610」警察聯合綁架左秀雲,在永安市公安局對她毒打後關押於永安看守所。永安市法院快速枉判六年,整個過程她從未簽字。三個月後被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
入監第二天,左秀雲被送入福建省「610」在女子監獄辦的洗腦班。房間牆地貼滿辱罵法輪功創始人的字條,她撕掉後立即被吊銬在窗欄上六天六夜。
![]() 酷刑演示:吊銬在鐵窗上 |
警察陳某以「檢查傷勢」為名騙她去醫院開藥,回洗腦班後強行灌藥。隨後連續多日用電棍電擊她的頭頂、嘴部、腮邊、胸背穴位,電出的水泡遍布全身,並揚言「每天延長時間電下去」。
![]()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第二天,另一名瘦高警察將她固定在牆上,用電棍從耳側往下拉電,左右交替,陳某也加入電擊。她被電得嘴都張不開。
兩個月後,她被轉入十中隊「一級嚴管」。二零零七年六月又被關押到清流洗腦班兩個半月,雙手被銬在桌腿上長達十一天。警察用盡手段仍無法「轉化」,又將她送回十中隊。
她因煉功被犯人毆打。警察將「罪犯」二字寫在「嘉獎欄」上逼她接受,她擦掉後遭嚴密監控。她絕食抗議,兩次被野蠻灌食,第二次灌食時嗆入氣管幾乎窒息。
二零零九年二月,她再次被關洗腦班四個月,連續二十多天被「熬鷹」,常常走著走著突然昏倒,頭撞牆撞地。
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入監隊隊長劉曉輝用電棍戳她臉部,令犯人罰她原地轉圈,再將她雙腿與雙手反綁在一起吊起,強迫她對著貼在牆上的觀音像磕頭,並持續辱罵、踩腳趾、毆打至下午四點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她結束六年冤獄回家,與哥哥共同照顧年邁母親。
3. 第三次: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二~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哥哥左福生在上班途中被國保綁架。左秀雲為哥哥申訴,依法控告國保違法,遭政法委書記陳為民兩次下令綁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她下樓給母親買點心時被四名警察綁架,關押於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她絕食抗議,被政法委直接送往福州建新醫院,手腳銬在床上兩個月。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左福生被倉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後被劫入福清監獄。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左秀雲被晉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十一月被送往福建省女子監獄,但因體檢顯示「肺結核」被退回。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看守所與監獄院長私下串通,強行將她塞進監獄。
入監第二天,她被送往建新醫院傳染病房,一個月化驗均未檢出結核桿菌,卻被強制「治療」。三名護理犯人每天兩次暴力灌藥,持續七個多月。
二零一三年八月底,她被送回十中隊做奴工,每天收工後被強制裸體搜身。隨後又被升級嚴管,車間「定點定位」,不准走動。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她被關押在出監隊洗腦班兩個多月。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她結束三年半冤獄。
出獄後得知:哥哥左福生因不放棄信仰,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福清監獄秘密劫往女子監獄洗腦班。母親趕去探視遭多方阻攔,最終才見到兒子。監獄卻以左秀雲被嚴管為由,不讓母親接見,還將八十多歲的老人綁架到派出所,直到晚上七點多才放人。
她還得知: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上午,在警察授意下,犯人陳君斐帶四五人將左福生毆打致重傷,左眼被打瞎,並被吊銬六小時。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晚,母親在對一雙兒女的牽掛中含恨離世。
4. 第四次: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左秀雲被永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關押於永安市看守所。她拒穿囚服,警察竟將她衣物全部剝光羞辱。
一年後,她被永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她結束五年冤獄,無生活來源、無住處,被哥哥接到福州家中。
結語
如今,年逾六旬的左秀雲第五次被中共法院枉判,刑期三年五個月,並已於二零二六年中國新年前再次被劫入福建省女子監獄。她二十餘年間遭受的五次非法判刑、長期酷刑、洗腦、奴工、強制灌藥、家庭破裂與親人傷亡,構成了一個持續至今的嚴重迫害案例。
相關信息:
福建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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