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桂華
侯桂華,六十多歲,家住讓胡路區乘風莊。二零二四年,她被綁架、構陷,讓胡路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至四年。二零二五年,她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早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乘風公安分局以「奧運維穩」為藉口綁架侯桂華,並非法抄家,將她關押在大慶看守所構陷。同年十二月一日,讓胡路區法院對她非法開庭。侯桂華當庭表明自己無罪,未觸犯任何法律。法官邢國軍宣布「擇日宣判」。庭審結束後,她仍被關押在大慶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至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 王雁
王雁,家住大慶市薩爾圖區高新區,現年六十歲左右,原八一農墾大學工程學院講師。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她多次遭受迫害,包括非法勞教、非法判刑、毒打、冷凍、吊銬、電擊等酷刑,並被開除公職。(註﹕八一農墾大學於二零零三年九月由密山市遷至大慶市薩爾圖區開發區。)
二零二四年十月,王雁因發放真相資料救人,被便衣跟蹤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並遭司法構陷。薩爾圖區高新區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二零二五年她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王雁遭受的歷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密山市「610」人員及警察將王雁綁架到密山市第一看守所。所長馬寶生搧她耳光;密山市公安局刑警隊鞠紅軍、劉小虎用縫衣針在她頭部、身上、胳膊上亂扎,並說:「這樣紮好,看不見傷。」
同年十月二十三日,王雁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王雁再次遭綁架,關押在密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遭到警察多次毒打,酷刑折磨。同年十月二十一日,王雁開始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所長馬寶生、韓玉明給她戴上手銬、腳鐐,並把手銬腳鐐串在一起,日夜銬著,致使王雁站不起、坐不下,非常痛苦。同時惡人給王雁野蠻灌食,還在食物中加入不明藥物,王雁絕食二十天,身體被摧殘的極度衰弱,被送進密山醫院打點滴,並仍被野蠻灌食。之後,王雁被密山市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判刑七年。她提出上訴,被枉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王雁被送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她絕食抗議迫害,惡獄警呂靜華、犯人商小梅等用擴口器強行撐開她的嘴,灌進帶有食鹽的豆粉。三月八日,王雁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時送入病號住院,被強制打點滴和野蠻灌食,灌食後,惡人不拔管子,還讓擴口器撐著她的嘴不讓合上。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日,監獄進行野蠻「拉練」。王雁因抵制迫害,被獄警和犯人毒打、罰蹲、不給飯、電棍電擊,還被強行扒掉棉衣棉褲,只穿單衣單褲,在零下二、三十度的嚴寒中從早到晚凍了三天。
二零零四年三月,王雁被警察陶淑萍吊銬了兩天;四月,警察陶淑萍指使惡犯趙怡童、呂淑文將王雁吊銬兩天兩夜。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中旬,五監區召開誣蔑法輪功的所謂揭批大會,王雁等法輪功學員脫囚服、煉功抵制他們誣蔑大法,遭到嚴管與酷刑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因王雁拒穿囚服、不點名、不報數抗議迫害,遭到警察陶淑萍、犯人於諾芳、孫亞傑等毒打後,關進小號迫害十五天。六月五日至六月十一日,王雁再遭到 「上大掛」酷刑摧殘六天六夜。
據明慧網報導及民間消息的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至少68人次遭中共迫害,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8人含冤離世(包括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報導以往年度離世6人);5人次被非法庭審、判刑;3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至少23人被綁架;能夠核實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至少19人次。由於中共封鎖及其它原因,還有的迫害事實難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