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永驍於一九八三年出生,今年43歲,他是河北省邯鄲市沙河市劉石崗鄉政府職員。
迫害馬永驍的主要責任人是: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張萬波;北張莊派出所尹岳飛;羅城頭派出所劉振等人。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至二月二十一日期間,這幫警察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馬永驍違法的情況下,對他進行綁架、拘禁、構陷、虐待,包括不讓睡覺、穿鞋、穿棉衣等,並對馬永驍進行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摧殘,致使馬永驍左臂骨折、神經損傷;全身多處擦傷,軟組織損傷;精神受到嚴重傷害。
以下揭露警察陳利彬、張萬波等人對馬永驍的迫害事實:
超期傳訊、刑訊逼供、打昏逼瘋
二零二五年二月,馬永驍和妻子杜麗錕(杜麗坤)到邯鄲職業技術學院家屬院小區他岳母楊鳳蓮家探親。二月十九日晚十點多,馬永驍正在岳母家睡覺,一群警察蜂擁而入,其中一人一揮手大吼道:「搜!要大件!」這群人猶如土匪入室搶劫,就開始拆電腦、搶手機,翻箱倒櫃往樓下抬東西,屋裏一片混亂。
馬永驍問他們是甚麼人,他們中的一個人從兜裏掏出一個類似駕照的證件,遠遠地晃了一下:「有證!」但沒讓馬永驍看清楚是甚麼證件。幾個警察看馬永驍跟他們要證件,上來就對馬永驍又推又打,用手銬把馬永驍的手緊緊銬死,將他的頭臉蒙上大布。馬永驍說:「我這是在串親戚呢!你們這是幹甚麼?」 警察們一邊推打一邊吼叫:「先抓回去再說!」
一群警察將當時還穿著單睡衣、光著腳的馬永驍推打到樓梯口,然後將他抬下樓,快到樓下時,前面抬頭這邊的警察故意放開手,「咚」的一聲,馬永驍的頭被重重的磕在台階上,人從樓梯上滾下來。警察將屋裏的財物直接搬走了,沒有讓馬永驍或其家人在「扣押物品清單」上簽字。
快晚上十一點時,馬永驍被警察綁架到滏東派出所一個沒有門的屋子,他被銬在門口的鐵椅子上,初春天氣很冷,警察都穿著羽絨服和棉鞋,馬永驍光著腳,穿著單睡衣,警察不讓他睡覺,被銬了很長時間。
![]()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
在馬永驍被控制人身自由超過二十四小時後,警察沒把馬永驍送看守所,而是把他拉到一個樓內,上了幾層電梯,然後用一塊很髒的大布蒙住馬永驍的頭,讓他甚麼都看不到,只聽到有人說:「這裏沒有監控,別吭聲,只管打。」隨後就感覺到馬永驍自己的頭被卡到鐵欄杆中間,雙手被銬在身後,被迫九十度弓腰,警察從他身後狠命踹打他,他們動作熟練,兩人一組,一組打累了再換第二組。馬永驍被打的渾身疼痛,特別是左胳膊劇痛,身體禁不住的抽動,一直喊疼。這時有人罵出聲來了:「你再喊疼!你再喊疼!就讓你疼!」最後馬永驍就失去意識,甚麼都不知道了。
馬永驍再醒來時,發現自己的全身被大布蒙蓋住,甚麼也看不到,只是感覺到被一群警察推架著出來進去,因渾身傷痛,行動困難,他精神恍惚,後來就又昏過去,甚麼都不知道了。
馬永驍遍體鱗傷,神志不清,看守所直接送監管醫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晚,警察在摧殘馬永驍四十五個小時後,將他拉到邯鄲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獄警收押時說馬永驍全身多處擦傷,尤其兩手腕被手銬卡的爛糊糊的流膿血,左臂疼的不能動。(上述傷情看守所的入所體檢結果上有顯示。)看守所收押馬永驍後,直接把他送入監管醫院。
馬永驍,幾天不能睡覺,多次抽搐,小便失禁,神志不清。馬永驍聽媳婦說(馬媳婦也被關押在同一所監管醫院,就在馬永驍所在的病房正對面),馬永驍走路困難,被輪椅推著出門檢查。警察給馬永驍買了尿不濕和移動坐便器。幾天後的一個上午九點前後,來了大量的警察,進到馬永驍的病房中,把仍然神志不清的馬永驍用大被單兜走,離開監管醫院。
獄友要求獄警解開鐐銬,送醫院治療
出監管醫院後,馬永驍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二號監室。這個監號只有馬永驍一個人,後牆是玻璃的,玻璃牆那邊是個大監號,裏面關有近三十人,能直接看到馬永驍。他們看到馬永驍渾身是傷,還銬著手銬腳鐐,實在看不過去,紛紛在後邊拍窗戶喊:「人家犯甚麼事了?不能這樣整人!快找領導,快找醫生把手銬腳鐐打開吧。」許多獄友都要求看守所帶馬永驍出去治療。但看守所獄警說是上邊讓幹的。
後來在眾人要求下,幾天後獄警才把腳鐐給馬永驍解開。馬永驍的腳腕傷痕一圈流膿、流血。再幾天後,因有領導要檢查工作,怕影響不好,給馬永驍打開了手銬。但是因為當時雙手傷痕太深,開了銬也太招眼,看守所裏讓馬永驍捂蓋著點,別讓上級看到。
傷情惡化,馬永驍被監視居住
馬永驍被單獨關押了兩個月零十天左右,他的腦部、左臂、全身疼痛難忍,尤其胳膊關節處劇痛,導致他時常精神恍惚,食水難進,身體明顯虛脫,不時的倒地抽搐……警察看到馬永驍出現生命危險,於二零二五五月二日放馬永驍回家,監視居住。
瘦得皮包骨頭的馬永驍回家後昏迷了兩三天。
五月九日,家人帶馬永驍到華北醫療健康集團邢台總醫院檢查,MR報告單顯示:左肱骨遠端骨髓水腫,左尺神經損傷可能,屈肌總腱損傷,左肘關節腔積液,左肘周圍軟組織水腫。醫生說來的太晚了,已經錯過了救治時間,左肱骨骨折已經無法再進行手術等治療。
五月二十二日,河北醫科大第一醫院對馬永驍診斷為:1、癲癇複雜部份性發作繼發全面發作;2、顱內佔位性病變;3、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並且腦部組織有損,需要再查再看,需要住院醫療。
警方為掩蓋犯罪事實,極力阻止律師會見
馬永驍被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因為渾身是傷,邯山區公安分局、邯鄲市第二看守所怕律師看見,陳利彬、尹岳飛先後五次威脅馬永驍的爸爸和岳父不要為馬永驍請律師,甚至為此無故關押其岳父一個多月。
馬永驍的爸爸和律師到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永驍時,看守所獄警謊說馬永驍不願見律師,馬永驍的爸爸寫信叫獄警給馬永驍看,讓馬永驍出來見律師,但獄警沒有讓馬永驍看信,隱瞞了父親給馬永驍請律師的事實,只是口頭傳話說:你家人叫你吃好、喝好。
陳利彬等人的迫害造成馬永驍留下嚴重病症
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等人,對馬永驍實施限制人身自由、持續折磨,造成馬永驍身體多處傷痕,左臂骨折。之後拒絕對馬永驍的傷情進行鑑定、治療,反而違規將馬永驍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馬永驍的傷情也未得到有效的治療,導致他左臂錯過了手術治療時間,骨折處生長畸形,無法再進行手術矯正,至今活動受限。長時間被迫害和虐待也對馬永驍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直到今天馬永驍依然時常神志不清、意識恍惚,並多次誘發了癲癇發作。
呼籲依法追究對陳利彬等人立案調查,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等人知法犯法,公然違背憲法和法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非法搶劫私人合法財物,非法拘押公民,並對馬永驍進行非人的虐待與折磨,使其傷痕累累、身心俱損。
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等人的惡劣行為為,已構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等罪刑。
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等這些人的行為不僅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踐踏,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徹底悖逆,與法治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呼籲對邯山區公安分局陳利彬等人立案調查,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立即撤銷對馬永驍的非法起訴,依法返還被搶劫走的私人合法財物並賠償一切損失。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才能有效制止更多人無緣無故遭受迫害。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