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義論壇的幫助下,同修們的法律真相講的越來越專業,從刑法原則到憲法規定、立法原則,再講到終身追責制。但現在卻出現一個問題,就是同修們越來越依賴於法律,真相開始千篇一律。
在這裏我向這些同修提一些建議,交流下自己現有層次所悟。
一、法律的本質是甚麼?
在現有層次,我認為站在修煉人的角度來講,法律的本質是末劫時期人類想約束他人、維持社會的一種努力。
一個孩子剛剛生出來時沒有任何觀念,只有先天的本性。人類社會剛剛開始的時候,在亞當和夏娃沒有吃智慧樹上的果實時,沒有任何法律;隨著成長,人學會了道德標準,用這些標準來約束自己的內心和言行。人類社會文明開始也只有簡單的最根本的王法,摩西的十誡,人們用王法判斷和維護的是做人的標準。隨著社會越來越複雜,慾望越來越多,道德越來越敗壞,反而越判斷不了基本的善惡了。為了能夠維持現在複雜且道德低下的現代社會,人類訂立了很多自私墮落中找平衡的社會規則,即是當今的法律。
所以法律的本質是觀念,社會得不到治理的根本原因是人心的敗壞。中共邪黨還妄圖通過所謂的「完善立法」來進一步鉗制中國人、放大自己的權力,這實際上是在讓它自己加速走向毀滅。
二、為甚麼要用法律講真相
用法律講真相的本質是順著眾生的觀念、執著,因為有很多良心尚存的人,他們認為「合法」(符合法律)就是「正義」的。很多主動參與迫害的生命,不假思索的誤認為:「法輪功」是違法的,進而對真相不聽不進。針對這樣的生命我們用法律創造救度的機會,明真相的法律工作人員也會用法律來為大法弟子救人製造條件。所以,個人認為,法律是針對部份眾生講真相的敲門磚。
公檢法及其他邪黨機關眾生並不講、不尊重法律。有一些簡單善良的體制內眾生會信仰法律,但大部份僅僅會把法律當作工作和實現目地的工具。
站在修煉人的角度看,人實際追逐的永遠也跳不出「名、利、情」三個字。實際情況是,越是從事法律工作的諸如公檢法、人大、司法局、律師,越是認為法律不過是一紙空文,講再多的法律也觸動不了他的心。
三、大道至簡,最簡單的真相,往往最打動人心
對於在邪黨文化下的中國而言,法律講到底大不過政治,在體制內其實也是人人自危。無論地位多高,多厲害的人,都是常人。離不開人最基本的生活,逃脫不了悲歡離合,生老病死。我們作為對大法法理有理解的大法弟子,可以講自己為甚麼走入修煉,講親身經歷的神奇體會,及適合眾生接受的修煉體會。這些真實的實實在在的體會往往最能打動人。
總結
參與營救同修項目以來,體會到現在的迫害與以往不同,現在變成了被動的機械執行,結合了大陸道德崩潰後的無良知、無責任感。能夠得救的生命真是越來越少了,希望同修們救人不忘初衷,在最後階段走好最後的路。
以上是個人所悟,如有不當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