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中別忘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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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我是一名青年大法弟子,今年三十五歲。在師父的慈悲安排下,近幾年參與了幾次營救同修的配合,與周圍同修一起利用法律反迫害、救眾生。過程中發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我也收穫良多。現在僅從提高心性的角度與同修分享我的一點心得。

一、歸正基點修怕心

在利用法律反迫害的過程中,需要與家屬等緊密配合,免不了要頻繁的見面交流。家屬的住址都是暴露的,有時還需要接待律師,特別是身份較為敏感的維權律師,在當今網絡監控、手機監控、攝像頭無死角、大數據濫用的情況下,首先擺在眼前的就是安全問題,對於大法弟子來講,就是面臨著怕心的考驗。

我是負責給家屬做法律培訓、寫法律文書的,經常聽到家屬反饋,公檢法人員嚇唬家屬說:「這文書是你寫的嗎?」「我知道你們有後台」「你們後邊有人」等等類似的話,聽的多了,心裏就漸漸的生出一種顧慮。我尋思我就是那個寫文書的啊,家屬說的話好多都是我教的啊,這種顧慮在我心頭縈繞了兩、三年,直到一次控告之後,達到了頂峰。

那是在一個同修剛被批捕之後,案件處於公安偵查階段,我們跟家屬配合對辦案警察及分局國保隊長進行了刑事控告。該國保隊長通過身邊人傳出話,大意就是法輪功在家屬後面整控告,郵了那麼多控告狀,要把這些法輪功找出來抓了。這個消息當時通過站內信箱在本市傳開了。我知道之後,真的感覺到害怕了。這還不算完,在我身邊還發生了一些怪異的事,有奇怪的人到我家人那裏打聽我。怕心一上來,假相就全來了。雖然有怕心,但是大法弟子還得該幹啥就幹啥,我們還是按部就班的跟家屬繼續配合反迫害。

當時案件仍然處於偵查階段,圍繞兩高偽司法解釋第十五條「對涉案物品是否屬於×教宣傳品難以確定的,可以委託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意見」的合法性,我可以選擇對市局做一輪信息公開,簡而言之就是我是否要主動去觸動市局反邪教支隊。不做不甘心,做吧還害怕,怎麼辦?我猶豫了。反覆思考兩天,我決定還是先做了再說。我做了充足的準備去跟家屬講真相,意外的是這回家屬毫不費力就同意了。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一次我學法時,師父給我展現的法理是大法弟子講真相就是給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我心想,最不明真相的不就是這些公檢法眾生嗎?!他們可是直接參與迫害啊!同修雖然被迫害了,但同修明真相啊,不用我去講啊,原來我做這一切的最終目地都是為了公檢法眾生啊!原來我是為了救你們啊!我當時的感受可以說是醍醐灌頂,感覺自己一下開竅了。以前一提到警察,要麼是害怕,要麼就是爭鬥,我知道這兩種反應都不對,我現在知道了我是為了救你,那我還怕你幹啥?我是要救你啊!想到這,不僅怕心沒了,感覺爭鬥心也沒了,心裏充滿了對公檢法眾生的慈悲。

怕心修掉了,智慧和底氣就出來了。我想我做信息公開不能白做,我得做後續啊,我要繼續解體公安機關背後的邪惡因素。當時案件已經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我跟家屬溝通,讓他們只要有機會見檢察官,一定要求檢察官將案件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我在心裏也求師父,希望師父能給弟子一次機會繼續做後續講真相。神奇的是,案件幾乎是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最後兩天,我都放棄希望的時候,家屬傳來消息,案件已經被退回公安補充偵查了。謝謝師父!我太高興了,趁著補偵的一個月,對市局、分局做了行政覆議、行政訴訟、舉報等。

在那之後,我們與家屬配合對公檢法做了十多次控告、舉報,只要公檢法有動作,我們就不放過,無論告誰、告哪個單位,我心裏一點怕或顧慮都沒有;控告的目地不是為了整治誰,是通過法律的方式告訴公檢法眾生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勸他們不要再繼續作惡。修煉人心態擺正了,家屬也不怕控告了,家屬在與公檢法人員接觸的過程中,笑著告訴他們:「告你是為了給你鬆綁,是給你們上邊看的,我們與你沒有個人恩怨。」邪惡因素解體後,眾生的人性在覺醒,黨性在鬆動,就包括被告次數最多的國保隊長不僅沒有生氣,還跟家屬說了很多坦誠的話,很多公檢法眾生都有不同程度的正面表現,說到底,都是待救眾生啊!

二、妒嫉心是離間整體的毒瘤

妒嫉心的表現方式有多種多樣,在我身上最容易體現出來的就是不平衡,對啥都不平衡。本來正是修妒嫉心的好時候,可我執迷不悟,天天只想爭對錯,在人理中打轉,浪費了大量的修煉機會,也給自己留下了很多遺憾。

在配合營救的過程中,這種不平衡可謂體現的淋漓盡致。如某些工作,別人不想幹就是不想幹,我要是不想幹,就被說成是撂挑子。同修評價別人有能力,會說:「某某真有能力,修得真好!」換我身上就是:「你的能力都是大法給的,別讓你幹點活就一堆事。」我心想:這也太雙標了。你知道我一天幹多少活嗎?類似的事實在太多,我都沒想到要向內找,我就感覺不平衡。

親友辯護人表現不好,協調人就來問我親友辯護人為啥那個表現?我說:「我天天耳提面命跟她說,給她的文書一定要好好看,法條背一背,省得見了公檢法答對不上來。她一點也不上心,我有啥辦法?」協調人說:「那她不是常人嗎?」我說:「她××(另一位家屬同修)是修煉人啊。」協調人說:「那她不是修煉狀態不好嗎?」我心想:那你也不能啥都怨我啊?家屬現在能做到各部門天天走,你知道我費了多大的勁,說了多少話,她們才能走出來嗎?最後我實在忍不住了,跟協調人吵起來了。

其實我跟協調人共同配合多年,在利用法律反迫害的過程中,我們從不會到會,一路艱難是一起走過來的,我敬佩她修煉十分精進,關鍵時刻有敢於承擔的責任感,但是妒嫉心上來的時候,那些我都想不起來了,只想爭個對錯。矛盾激化的時候,就連我寫的文書協調人也不認可,其實她倒不一定真不認可我的文書,實際就是我倆槓上了。

正因為這個妒嫉心,使我日後留下了很大的遺憾。當時我跟協調人分別參與不同的案子,她那邊的案子到法院後,法官程序違法搞了點小動作,家屬當時非常積極想要控告,由於種種原因及陰差陽錯吧,文書就沒及時拿出來,等同修好不容易把控告材料準備好,家屬卻改變心意了,想用不控告換取輕判,最終是直到同修被判刑入監,始終都沒對檢察官、法官做控告。我當時忙著別的案子,無論從工作量來講或者承受的壓力來講,其實也殫精竭慮到極限了,對那個案子沒使上甚麼勁。雖然也沒有人怨我,但是我捫心自問,我心中還是有愧疚的感覺,因為跟協調人的隔閡,以至於中間我們無法好好溝通,或者說沒有溝通。那邊同修都是剛剛參與營救的,沒甚麼經驗。雖然公義論壇法律專業同修在全程指導,但公義論壇給出的多種建議中,同修甚至都弄不清楚應該先做哪個,而我卻沒起到我應該起到的作用。過後我問自己,如果當時能少一些隔閡,起碼在關鍵點上我能起點作用的話,事情的發展會不會有所不同?但修煉沒有如果,事情的發展也不會因為我個人的意志為轉移。唯一確定的是在這件事上我沒做到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我暗下決心,等到「監獄階段」一定好好做,彌補一下公檢法階段的遺憾,沒想到等來的卻是同修入監不久就被迫害致死的噩耗。後來我就知道了,修煉這條路上,有些遺憾是可以彌補的,有的遺憾永遠也無法彌補了。

當然修煉人看待生死跟常人不一樣,但我那幾天還是很難過,也很惦記,剛找的工作也不想幹了,想辭職下來,跟同修一起看看我能做點啥。然後,我做了一個清晰的夢,夢中師父點化我,讓我放心,也讓我放手,同修可以搞定,這件事不是修我的,是修同修的。那之後,我的心才平靜下來,後來知道,同修跟家屬後續處理的很好,對當地監獄也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

我的妒嫉心不能說一點沒修,就是修的沒那麼透徹,直到一次因為與協調人意見不同又各執己見,我倆又吵起來了,這回乾脆在小組也不跟對方說話了。我在心裏把這幾年配合中跟不同的同修的各種不平衡都翻出來了。你說跟一個同修有矛盾,也許對方可能也有問題,跟一圈同修都有矛盾,我就算修的再差,我也知道我自己是出了大問題了,思想裏全是別人如何對不起我,讓我受委屈,鬧心鬧的學法不入心,發正念腦子亂哄哄的。咋辦?多學法吧!儘量多發正念。配合的案子都差不多利索了,我也有時間了,我就參加了好幾個組,大法弟子湊一起,除了向內找還是向內找。我慢慢就冷靜下來了,妒嫉心上來的時候,我就排斥它,後來我意識到對方是誰或者幹了啥已經不重要了,我就是心裏有妒嫉這種物質,它就是不平衡,它就是想我跟同修之間有矛盾,好讓我們配合不好,離間我們,讓大法弟子達不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甚至是一加一小於二。這個妒嫉它就是壞,舊勢力利用這個妒嫉在大法弟子之間挑撥離間,我還執迷不悟怨同修,慚愧啊!

那段時間,明慧網有一篇同修的交流文章,內容大意是同修在利用法律反迫害的過程中,她都做了甚麼法律程序,跟家屬有矛盾怎麼修的,跟同修有矛盾怎麼修的。我一看,她做過的法律程序我都做過,我跟家屬有矛盾,我把家屬懟了,我跟同修有矛盾,我把同修懟了,我尋思我到底都幹了啥呀?!我恍然大悟,想起協調人以前跟我說過的話,她說她們以前光做事,不會向內找,提醒我不要有做事心,要修自己。我心想:那是你們,我可不是做事,我是救人。現在一想,我在救人的過程中不修心性,我可不就是做事嘛!

我發現如果平時能及時向內找,心性關就容易過,就是比較平穩就過關了。如果平時不及時向內找,關、難攢大了,矛盾激化之後,就不容易過關,就是很激烈的過關。大法弟子要平穩的過關,而不要激烈的過關。

那幾天,我父母(同修)發生點狀況,協調人主動聯繫我,想給我提供幫助。我告訴她目前還行,需要的話,一定會找她。大法弟子就是這樣,多大的矛盾都談笑間灰飛煙滅、坦坦蕩蕩,因為這就是宇宙大法熔煉出的生命!

三、不可忽視的顯示心理

師父講:「這種顯示心理處處都能體現出來,在做好事上也能體現出來顯示心理。」(《轉法輪》)這可以說是我的寫照。有時候在做案子、寫文書的過程中有點心得,跟同修分享的時候,也帶著顯示心,我知道我可能有顯示的成份,但沒覺的它比重有多麼大,也沒覺的這個顯示心有多麼大不了的,就是沒重視修這部份。可是這種不好的物質,無形之中就會勾起同修不好的一面,比如妒嫉心,長此以往在同修之間容易形成間隔,特別是承擔同類型工作的同修之間,這種對比的本身就容易互相勾起妒嫉,干擾配合。

一次我學法的時候,我明白顯示心能起到破壞大法的作用,我嚇壞了,原來這個顯示心這麼嚇人啊!以後可不能忽視了。我又聯想到那段時間,我跟同修在做案子的過程中,碰到了一些困難,我往深挖自己在裏面沒起到好作用,因為我的顯示心進而勾起了一連串的矛盾與執著,使事情沒往好的方向發展。我意識到之後,馬上跟同修坦誠交流。同修很理解我,然後也向內找了。

我現在不時的還是有顯示心的表現,但我再也不敢小看這個顯示心了。

四、證實自我是實修路上的嚴重阻礙

證實自我可以說是我許多執著心的根源,很多執著心挖到最後全是證實自我。某次我與同修聊天說我有證實自我的心。同修笑了,說:你證實自我,地球人都知道,我沒啥意外的。

證實自我在我身上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現出來,言談舉止,一思一念,但是它又非常狡猾的隱藏在其他執著心背後。比如我對某些能力不如我、特別是修煉狀態又不咋好的同修,就會有輕視或無視的表現,看不上,就懟人家,話裏話外瞧不起,急眼了,就貶低、諷刺別人。有時候就算沒有情緒化的反應,也會默認自己幹的工作難,威德就比承擔簡單工作的同修大。

仔細想想,長久以來,我在心裏把事情按照難易程度隱隱的劃分了三六九等的線,喜歡挑難的事做,因為覺的有挑戰、有意思,在心裏對那些看似容易的事情產生一種輕蔑之心。其實分工不同也是因為下世時發的願望不同而已,誰給我的權力去劃線評判?表面上自欺欺人覺的自己主動挑難的承擔,實際上證實自我的心在暗中作祟。再比如,跟同修意見不同時,我以為自己是為法負責,所以固執己見,實際還是證實自我,它不會明目張膽的說我就是要證實自我,而是以「我是具體幹活的,我比你更了解實際情況,我的想法就是最符合實際的」等等想法欺騙自己,為證實自我打掩護。

以前向內找,找到了妒嫉心、爭鬥心、顯示心等等,往深了挖,背後都是這個證實自我,還是覺的自己行才敢去瞧不起別人、懟別人,才敢顯示,字裏行間抬高自己,覺的自己高人一等。師父給我能力和智慧是讓我證實大法、助師救人的,我怎麼就用來證實自我,用來顯示,以此為資本瞧不起同修呢?!那些默默無聞的老同修,心性不知道甩我幾條街,我真是羞愧難當。在證實自我中把自己看大了,就把法看小了,慢慢我比誰都強了,這不是自心生魔的前奏嗎?真得驚醒了!

多少次覺的自己堅持不住的時候,想到師父,心中又充滿了力量,有了信心,讓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好。

我現在明白了,弟子只看到了修煉中的「迷」和「苦」,沒有看到那是師父為弟子安排的回歸之路。弟子愚鈍,在修煉這條路上,師父為弟子的慈悲付出與承受,師父的良苦用心,打開我全部的想像,又能體會出幾分呢?

弟子唯有走好以後的路,讓師父多一點欣慰。叩拜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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