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勝堂原為湖北省鄂東造紙廠職工。她僅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秉持真善忍、拒絕簽署所謂「認罪材料」,便遭到黃岡、麻城市公檢法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之名構陷,先後遭綁架、抄家、關押、洗腦和非法起訴。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後,麻城市公安、國安聯合城區多個派出所,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統一抓捕。當天被綁架的學員包括:肖勝堂(又名肖敬堂)、梁小竹、袁秀霞、曾金環、張玉鳳、劉文珍、張瓊芳、田銀花、姜燕玲、梁鳳梅等十三人。
十二月十九日,麻城市公安局及黃土崗派出所警察闖入肖勝堂家中,將她強行帶走。在她與家屬均不在場、無任何見證人的情況下,警察實施非法抄家,甚至搶走家中僅有的現金紅包、祖傳古錢幣,並惡意撕毀門口張貼的對聯。
隨後,肖勝堂被劫持至黃岡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被轉押至麻城市洗腦班,遭受精神強制與暴力「轉化」。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她被迫取保候審。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麻城市檢察院再次對她提起非法起訴。目前,麻城市法院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企圖於五月二十八日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更為惡劣的是,麻城市法院公然阻撓肖勝堂依法委託律師,指派法官利用公權力干預辯護權,嚴重破壞司法公正,明顯帶有打擊報復性質,企圖再製造一起冤假錯案。
自遭迫害以來,肖勝堂始終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照法定程序,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相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然而,當地部份部門長期不作為、不擔當,對群眾反映的冤情置若罔聞,個別領導甚至罔顧法律,公然拒收群眾信件。
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此案,揭露麻城市公檢法司人員違法執法、製造冤案的行為,共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守護普通百姓應有的法治環境。
以下為組織策劃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人員名單:
1、湖北省黃岡麻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原任隊長:王世臣(警號076219)
2、湖北省黃岡麻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及涉案警察(目前被拒絕透露姓名)
3、湖北省黃岡麻城市檢察院檢察長:肖志飛
4、湖北省黃岡麻城市檢察院主任:楊斌,以及該檢察院所有涉案人員
5、湖北省黃岡麻城市法院院長:劉小成
6、湖北省黃岡麻城市法院執行局執行局長:雷錦鋒(局長)手機18972705822,座機0713-2992166。
7、湖北省黃岡麻城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王勤; 副庭長:周霞
8、湖北省麻城市龍池街道辦事處涉案工作人員
9、湖北省麻城市鼓樓派出所所長及涉案警察
10、湖北省麻城市黃土崗派出所原任所長劉斌及涉案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