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傳文,一九六八年六月五日出生,滿族人,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個體經營者。修煉法輪功前,她染有吸煙、喝酒、打麻將等惡習,身體狀況極差:嚴重關節炎、腸炎、皮膚病折磨多年,頭皮流黃水,長期吃藥無效,生活貧困、文化程度低,僅上過小學二年級,不識多少字,也從未讀過書寫過信。
一九九七年,二十九歲的張傳文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身體奇蹟般恢復健康。文化不高的她,卻格外珍惜《轉法輪》這本書,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曾有的惡習都戒掉了,家庭也因此和睦。那時,她的丈夫非常支持她修煉。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因懼怕、嫉妒法輪功修煉群體人數迅速增長,發動了全國性迫害。張傳文因堅持信仰、堅持向民眾講述真相,多次遭綁架、關押,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三次。
兩次遭非法勞教
第一次勞教(2001─2002)
二零零一年年底,張傳文赴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警察綁架後轉交清原縣公安局,遭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至吳家堡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她因試圖從勞教所走脫被發現,遭到殘酷折磨。同年年底又被轉押至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多。
在吳家堡勞教所期間,她拒絕「轉化」,絕食抗議,被獄警吳偉視為眼中釘。吳偉多次瘋狂毆打她:
◎ 將她打得渾身無一處完好,雙腿腫得像麵袋,腳脖子錯位;
◎ 曾連續三四次飛腳踢向她的咽喉;
◎ 與獄警張偉一起將她全身澆濕後,一人電擊、一人毆打;
◎ 還施以劈腿、尿澆頭等侮辱性酷刑。
一次,吳偉強行將她雙腿劈成「一字」,只聽「喀」的一聲,她雙腿嚴重受傷,無法行走。
![]()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
最殘忍的一次發生在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晚,政委劉某、副院長徐虎列等多名獄警將她蒙眼綁在鐵凳上,至少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數人同時用腳猛踹。折磨整整一夜後,她的臉被電糊,頭腫得像大頭娃娃,脖子粗得與臉一樣。
第二次勞教(馬三家)
在馬三家勞教所,她遭到不讓睡覺、強制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超長時間奴工等迫害。每天十多個小時製作有毒工藝品,嚴重損害健康。與此同時,南口前鎮政府人員及鐵礦單位多次逼迫她丈夫簽字施壓,最終導致家庭破裂。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張傳文與丁國柱、王海超、徐俊英、楊秀芳在敖家堡鄉向村民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後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清原縣法院非法開庭,五名學員分別被判刑並勒索罰金。隨後檢察院公訴人呂歡歡、王宗揚提出所謂「抗訴」,企圖加重迫害。二零一九年八月,撫順市中級法院對三人加重刑期,將張傳文改判三年。
在撫順市看守所期間,她被迫害得一隻眼睛睜不開,體重驟減二十多斤,精神與身體極度痛苦。看守所給她大量藥物並抽血兩大管,卻仍強迫她做奴工,完不成定額就遭懲罰。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她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繼續迫害,直到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才結束冤獄。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遭受非人折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張傳文因向村民贈送真相台曆,被南口前派出所綁架,五天後被非法刑拘,隨後被構陷至望花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望花區檢察院與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同年七月二十六日,她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
入獄後,她因拒絕放棄信仰,多次遭嚴管迫害:
◎ 被剝奪睡眠,每日只允許睡兩三小時;
◎ 被強迫站著觀看污衊法輪功及「天安門自焚」偽案錄像;
◎ 不看就遭辱罵、毆打;
◎ 四顆牙被打掉,多次被打昏、休克,送醫搶救;
◎ 醫生診斷心臟病,但監獄隱瞞病情,繼續折磨三個月;
◎ 隊長吳明佳強迫她長時間坐小板凳,臀部坐爛、鮮血直流。
二零二三年底,她被轉至五監區九分隊強制勞動。繁重勞作使她頭暈、心臟難受,犯人包夾辱罵她,獄警王卓、安心蕾多次找茬侮辱。犯人甚至不讓她坐著,把床墊都拿走。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她因拒絕放棄信仰再次被打昏,四顆牙被打掉,被迫害致心臟病,一度休克。
二零二五年二月,家屬探視時發現她步履緩慢、極度疲憊,一隻眼睛睜不開,說話無力,牙齒發黑鬆動,隨時可能掉落。她說心臟跳得厲害,非常難受。獄警全程監控記錄,只允許通話十分鐘便強行切斷。
刑滿在即,卻企圖繼續非法關押
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是張傳文結束三年半冤獄的日子。然而遼寧省女子監獄卻通知家屬:不允許接人,將她直接送往當地政府。
這意味著她在刑滿後仍可能被繼續限制自由、繼續迫害,完全違法。
(張傳文女士遭中共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遼寧省女子監獄正在迫害張傳文等多位法輪功學員》《張傳文拒絕放棄信仰 又遭遼寧女監嚴管迫害》《張傳文遭遼寧省女子監獄殘害 被打掉牙齒 一度休克》等)
遼寧女監:
獄警:18245080429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