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鴻源被抓後,當地的百姓有的鼓掌,有的獻花,有的放煙花,有的手舞足蹈,說:早就該查他了!早就該判他死刑!就是衣冠禽獸!一看就不是好東西!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之際,四十五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將又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甚至凍結資產。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局長宋鴻源也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宋鴻源長期任職於迫害法輪功的公安系統,特別是任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及大慶市公安局長期間,竭力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策劃、指揮和操縱當地公安系統大規模的綁架、抄家,關押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勒索、甚至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宋鴻源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史衍芳在鶴崗、綏化、大慶任公安局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至少幾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和巨額罰款,負有直接責任。「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曾發布多個通告,對史衍芳進行追查。
一、宋鴻源的犯罪事實
公開簡歷顯示,宋鴻源,男,漢族,一九七零年七月生,吉林伊通人,其主要履歷:歷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預審科副科長、刑偵支隊六大隊、一大隊負責人、東風公安分局副局長、刑偵支隊支隊長、副局長、副書記、常務副局長等;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歷任七台河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大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今任大慶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宋鴻源任七台河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短短兩年多的時間裏,七台河市有百餘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各種形式的迫害,有的被非法判刑、拘留及不同形式的騷擾等,其中李豔傑、吳桂榮被迫害含冤離世。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二年初宋鴻源上任大慶市公安局長後,僅四個月內就發動三起法輪功學員群體綁架案。宋鴻源夥同省公安廳、「610」策劃、指揮和操縱大慶市局、大慶政法委、大慶「610」、各公安分局警察以中共「兩會」「百日行動」等藉口,採取監聽、監控、跟蹤、蹲坑、欺騙等卑劣手段,分別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六月六日、七月十二日在全市範圍內,統一時間,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跨區交叉迫害。據警察說:四月二十日綁架了一百多人;七月十二日一天抓了300人。發生的三起群體迫害罪案中,至少225人次被綁架(包括85歲老人和3歲幼兒),至少116人次被騷擾,至少247人次被抄家搶劫,至少92人被取保候審,5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非法關押。至少5人被非法判刑,其中:程巧雲(八年)、李冬菊(五年半)、杜純香(三年四個月)等。至少10人被非法判刑,其中:朱鳴鏑(9年8個月,勒索罰金六萬元);蔡秀瑛(十年,被勒索罰金五萬元);程巧雲(八年)、李冬菊(五年半)、杜純香(三年四個月)、張林鷹(五年)、馮蓮霞(三年六個月)、馮雲娟(11個月)、趙麗(一年六個月)、唐增葉(兩年六個月)。
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一月至十二月末,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74人次被中共迫害(包括二四年在監獄關押的38人),其中3人含冤離世,3人被劫入監獄(二零二三年被冤判),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庭審,至少13人次被警察綁架搶劫,至少19人以上被騷擾。
從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至少68人次遭中共迫害,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8人含冤離世(包括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報導以往年度離世6人);5人次被非法庭審、判刑;3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至少23人被綁架;能夠核實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至少19人次。
宋鴻源任職大慶期間,大慶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大慶市薩爾圖區法輪功學員李冬菊、唐增葉、趙麗被警察綁架、構陷,同年十二月大慶市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李冬菊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唐增葉被非法判刑兩年半、趙麗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冬菊在大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國保大隊警察摁在老虎凳上毒打。趙麗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視頻二審開庭時,當庭揭露警察暴力綁架、強行體檢惡行,採尿樣時用器械強行插入尿道,致使她下身流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大慶市肇源縣法輪功女學員法輪功學員戴明榮被肇源縣茂興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杜蒙縣看守所和大慶市看守所,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戴明榮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到犯人折磨虐待,長時間罰站,不讓正常睡覺,隨意打罵,強行往臉上抹藥,往飯裏拌藥,她身上經常被掐得青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戴明榮從大慶看守所回家時,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導致精神狀態出現異常,臉部表情不受控制,身體發抖,非常虛弱,精神恐慌。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大慶市法輪功女學員石建華被大慶市薩爾圖區高新分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時年74歲的石建華遭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十個月,被勒索罰金三萬。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石建華在上訴期間被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被劫持入獄。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大慶各公安分局警察同一天綁架、搶劫、騷擾了數十餘名法輪功學員。據說,參與迫害的讓胡路龍崗分局當天綁架了18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姚慶雲、張桂香、田迎春被龍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三人都不配合警察犯罪行為,遭到警察毆打。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早上,大慶市法輪功女學員張晶被闖入家中的薩區東安分局警察綁架。郭勇等警察強行拽掉門把手,闖進屋裏搶劫、綁架。張晶的老父親因此受到巨大驚嚇、傷害,二十七天後淒然離世。
◎ 大慶法輪功學員王正勇女士,59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被讓胡路區東湖分局警察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等物品,並遭司法迫害,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下旬被讓胡路法院在未告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視頻開庭,同年十二月份被讓胡路法院非法枉判七年、勒索罰金五萬元。王正勇在大慶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後,於二零二五年七月末被非法投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孫德國被林甸縣三、四個便衣警察綁架,被送進林甸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來家人在清點孫德國家中財物時,發現六萬元現金不翼而飛。九月末,他被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遭讓胡路區法院非法視頻庭審;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末,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上訴,被大慶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五年四月份,孫德國被劫到監獄關押迫害。
◎ 大慶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段曉榮女士,62歲,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被便衣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第二看守所,遭司法迫害,被構陷到讓胡路檢察院、法院。同年十月十五日,段曉榮身處看守所被法官張欣樂遠程視頻非法開庭,使她無法與家人及律師見面,在庭審現場,段曉榮表明信仰法輪功是受法律保護的,拒絕所謂認罪,拒絕寫「三書」。十一月十九日,法院非法下達「判決書」,所謂的段曉榮「口供」部份被非法惡意篡改,段曉榮被非法判刑7年、勒索罰款6萬。段曉榮提出上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或二十六日,段曉榮女兒前往大慶中級法院遞交並領取材料,為母親準備二審上訴,卻突然被告知:中級法院在未舉行二審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一審對段曉榮的枉法判決。
◎大慶市薩爾圖區法輪功學員張鳳霞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被大慶薩爾圖區會戰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當晚八點左右,被關入大慶市第二看守所。八月十七日,張鳳霞在被關押的第七天突然在看守所去世,終年52歲。
二、史衍芳的犯罪事實
公開簡歷顯示,史衍芳,一九六五年六月生,黑龍江鶴崗人,一九八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在鶴崗市公安系統任職近三十年,歷任鶴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鶴崗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四月之後,歷任綏化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一月之後,歷任大慶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一年,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中, 28人被非法判刑; 22人被非法庭審;16人被勒索罰金(包括哈爾濱7人);至少47人被綁架(綁架40人,包括3個常人,2人綁架未遂);至少110人次被騷擾。
史衍芳任職大慶期間,大慶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 哈爾濱市香坊區七名法輪功學員李力壯、唐竹茵、趙麗華、霍曉輝、丁燕、焦其華、李豔清,因傳避疫良方,於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被大慶市國保和讓胡路區龍南分局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李力壯被判重刑十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萬元;唐竹茵被判重刑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元;趙麗華被判重刑七年五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霍曉輝被判重刑七年三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丁燕被判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焦其華被判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李豔清被判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 大慶市肇源縣法輪功學員劉豔俠,女,今年六十歲,家住肇源縣。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取保」回家;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再遭關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家人得知,劉豔俠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四萬元,退休金被停發。劉豔俠再次被送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輪功學員江增朝,男,四十九歲。二零二零年五月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初,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呼蘭監獄。
◎ 大慶市林甸縣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女,今年五十四歲。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七萬元;曾上訴和申請重審構陷案,被大慶中級法院兩次維持原判,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王玉紅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大慶讓胡路區廣廈法輪功學員胡玉蓮,時年七十九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被讓胡路東湖分局便衣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第二天,被勒索二萬元、「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東湖分局警察以做核酸欺騙、再次將胡玉蓮老人綁架,非法拘禁,九天後被非法批捕,構陷,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枉判胡玉蓮老太五年重刑、勒索罰金二萬,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被送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大慶市薩爾圖區法輪功學員王建輝,女,五十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三萬元。王建輝上訴中院,被枉法維持原判,再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輪功學員高洪斌,男,六十二歲,大慶鐵人中學教師。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得知,高洪斌被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入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對高洪斌的非法起訴、開庭、判刑及入監獄時間,家人都無從所知。
◎ 大慶市杜蒙縣法輪功學員楊海霞(女,六十二歲)、李淑春(女,五十歲),在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間三次被市、縣國保警察綁架,構陷到讓胡路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被大慶市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五年;楊海霞上訴大慶中院,被駁回維持原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楊海霞、李淑春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