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志偉、劉雪梅因張貼「不乾膠」真相標語(內容包括「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惡魔」)及發放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者誣告。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晚,梅江區公安分局出動七八輛警車、三輛消防車,趕到夫婦二人在梅江區的住處企圖實施綁架。二人堅持正念抵制、拒絕開門,當晚綁架未遂。此後,他們被嚴密監控。
據悉,劉雪梅、湯志偉早已被非法跟蹤、監控多時。他們經營的服裝店頻遭陌生人騷擾,店門口常有可疑車輛與人員徘徊,導致店鋪無法正常經營,被迫停業。他們居住的小區也長期出現陌生車輛,車輛隔段時間更換,且常有可疑人員出沒。二零二五年六月底,兩名青年男子騎摩托車出現在樓下,裝扮成外地遊客,隨後一輛黑色轎車駛來,兩名中年男子與其會合。他們在樓下張望、低聲議論,其中一名中年男子還在湯志偉、劉雪梅家門口拍照,之後一行人離開。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夫婦二人再次張貼真相不乾膠、發放真相傳單時被跟蹤監控。十月十二日晚九點五十分左右,他們在居住小區側被梅江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警察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私人物品。
湯志偉、劉雪梅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看守所,十一月十七日被梅江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整個構陷流程為:梅江區公安分局 → 梅江區檢察院 → 梅縣區檢察院 → 梅縣區法院。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梅縣區法院對夫婦二人非法庭審。參與人員包括:審判長張威,審判員張巧玲,陪審員葉舒,書記員凌悅,法官助理黃佳佳。四月底法院下達枉判:二人均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十二萬元。
梅州地區迫害嚴重,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重判
梅江區學員傅雪冰: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被綁架,關押在城東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枉判五年、勒索八萬元。
興寧市學員李卓忠、廖苑群夫婦: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被興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合水派出所綁架構陷;同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十五萬元;上訴至梅州市中級法院後仍被維持冤判。李卓忠被劫入廣東四會監獄,廖苑群被劫入廣州女子監獄。
信仰「真、善、忍」完全合法,迫害本身才是違法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造福家庭與社會,本身完全合法,理應受到尊重與保護。法輪功學員根本不應被抓捕、起訴、庭審。
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在為自身遭受的迫害討回公道,也是維護社會正義與良知,理應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護。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迫害堅持「真、善、忍」的好人,難道不是社會的悲哀嗎?為何還要推波助瀾?當下天災人禍接連不斷,這是上天對作惡者的警告,也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多多思考,快快醒悟,莫要助紂為虐,為自己種下惡果。
相關責任人:
(1)梅縣區檢察院檢察長(2020年12月起任)李培軍,13826624567
(2)梅縣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2024年11月任命)張威 13823869381,1979年3月15日出生,13823869381原民庭法官
(3)梅縣區法院刑庭原副庭長 張巧玲13502523608,1974年6月28日出生,2024年9月被免去副庭長職務
(4)梅縣區法院葉舒 13750579924,2589757
(4)梅縣區法院副院長肖鋒(2020年10月任命)13500120808,原民事審判二庭庭長(2018年在職)1977年1月13日出生,分管刑事審判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工作、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工作
(5)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4年10月起任)周政,1363219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