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九年間,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24位法輪功學員遭高陽縣檢察院批捕、起訴,其中二十一人遭高陽縣法院非法庭審、誣判:保定市法輪功學員韓俊德、李秋豔、孫立英、張喜梅、高金萍、陳秀梅、郭志萍、吳俊蘋、李素梅、范書銀、支佔民、王彥輝;蠡縣法輪功學員張小儉、吳新華、朱素榮、胡德鈺、趙九洲;安國市法輪功學員蔣鳳、馬會欣、李亞、鄧麗敏。(部份誣判案例因未確定是高陽縣所為沒有列入統計)
其中七十多歲的保定市法輪功學員韓俊德,二零二二年在唐山第五監獄被迫害致死。
蠡縣法輪功學員趙九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遭高陽縣法院非法庭審,四月二十六日,趙九洲在看守所被害死。
安國市的法輪功學員馬會欣女士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腦出血,做開顱手術,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她仍被高陽縣法院非法判管制一年,被勒索罰金三萬元。
二零二三年一月,法輪功學員李亞、鄧麗敏的案子被送到高陽檢察院,後續結果未見到報導。
二零二六年四月轉入高陽縣檢察院的「案子」又有兩個:一是保定市清苑區法輪功學員唐榮花、馮迎新;二是保定市法輪功學員郭志萍。
高陽縣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人員有:
高陽縣檢察院:
檢察長:王秀英、陳偉、安通;
副檢察長:韓冬青、齊映天;
批捕科長:馬若舟;
公訴人:蔡立功、侯志勇、姚素玲、王東方(女)東方(女)、王仲良等。
高陽縣法院:
院長:肖偉、王衛東
副院長:馮立強、張立民、胡文生
審判長:李志勇、陳洪強
副庭長:陳洪強
陪審員:官志平、王利軍、張樹培等。
與高陽縣檢察院、法院的執法人員談談
本文是想與高陽縣檢察院、法院的執法人員談談。
你們專管外縣市法輪功的案子也已經快十年了,法輪功學員給你們寫的勸善信一定不少,法輪功學員也會親自給你們講真相,在庭審中你們也聽到正義律師、親友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自辯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自由,信仰無罪等辯護。
法輪功學員不追求世間的名利情,他們的目標是返本歸真,修煉真善忍,最後要修成佛道神。
對這樣的群體實施迫害的人,其結果是極其悲慘的。不信神不等於沒有神,昧著良心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們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痛苦,將來都是要償還的。你可能說:「這不是我願意幹的,是共產黨讓我幹的。」但是上天的懲處不是你的辯解能左右的,操縱者有操縱者的罪,追隨者有追隨者的罪,都是共同犯罪。在現實中的、在你們身邊的,那些遭惡報案例數不勝數。
在法輪功學員眼中,每一個生命都是寶貴的。法輪功學員不希望你們走到不可逆轉的絕路上去,才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給包括你們在內的生命講真相,講善惡,講天意……
你們身為執法人員,對法律應該是清楚的,請你們回過頭來看一看你們自己走過的路,再看看下面的分析,你能不能認同呢?
一、江澤民設套,「610」、政法委牽頭,讓公檢法人員做無腦的打手
在中共的統治下,它推行的就是愚民政策,讓老百姓變的越愚蠢,越智力低下它才覺的越安全,越好統治。對公檢法司人員控制更是嚴重,不讓你有一點自己的思想,從你走進這個體制開始就給你強力灌輸要聽黨的話,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把黨利益看得高於一切,這不就和宣傳的任何人或組織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相矛盾了嗎?到底是人大還是法大? 從中共發動的歷次的政治運動來看,都是對憲法法律的踐踏,事實證明中共從來沒有想過要依法治國,它掛依法治國這個羊頭,目的是為了騙人賣它的狗肉。
中共說一套做一套,表裏不一,引導、逼迫人們造假、說謊,讓人們拋棄道德,泯滅人性,就是不讓人們在乎中共的造假和撒謊,在中共幾十年的專制統治中,把中國人都變成了金錢的奴隸,唯利是圖,只要能掙到錢甚麼壞事都幹。
現在的公檢法人員,根本不看法輪功對與錯,只要中共讓打就打,讓抓就抓,讓判就判,讓判幾年就判幾年,讓打死就打死,讓摘器官就摘器官。這種奴才、打手的角色,是中共早就培養出來的,你若不懂得正常的國家與正常的公檢法的概念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只按中共要求把它當成掙錢的工作,那就失去了正義感,更不會有秉公執法的意識和勇氣了。
而且,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了直接聽從於江澤民的「610」辦公室,並授權政法委牽頭,這樣政法委、「610」就成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頭子,公檢法都得聽他們指揮,政法委、「610」成了隱藏在公檢法司背後的主子,法律程序看起來是公檢法在走,其實公檢法根本做不了主,有甚麼事都得向政法委、「610」彙報,讓他們定奪。公檢法人員只是走過場、演個丑角而已。
二、中共政法委坑害公檢法人員最深
政法委是共產黨內部的一個委員會,但是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後,卻給了它凌駕在公檢法之上的頂級權力,讓它夥同「610」辦公室對迫害法輪功發號施令,同時在幕後操控公檢法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刑期年數都是他們內定好的。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找到檢察官、法官後,他們都說:「我們說了不算。」從迫害一開始的政法委書記羅幹到邪惡政法委頭子周永康,一直到現在,政法委依然扛著迫害法輪功的大旗。
政法委不僅內外把持迫害大權,中間還操控中級法院作出違法的指定管轄,目的就是加大法輪功學員家屬營救自己家人的難度,讓你哪兒都不知道,怎麼去找檢察院、法院?讓你誰都不認識怎麼去找檢察官、法官?再就是指派專地、專人管法輪功的案子,它好管理,好控制。
儘管我國《刑事訴訟法》有對案件管轄權歸屬的相關規定,但是,那是不適用於法輪功的,對法輪功指定專區管轄,我們找不到任何法律授權,更不符合我國對刑事案件管轄,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的規定原則。
所以讓高陽縣檢察院、法院管外地法輪功「案子」是違法的,是讓你們背黑鍋,更可怕的是讓你們下地獄更深,因為迫害法輪功會遭慘烈惡報的。
三、幾個方面可以斷定,你們是知道迫害法輪功違法的
檢察院方面的作為:
(一)涉案物品沒有當場清點,沒有扣押清單。檢察院沒有起到監督檢查作用,將非法搜查來的東西作為證據。
(二)涉案證據數量在《起訴意見書》和《提請批准逮捕書》中不一樣,涉嫌造假。
(三)訊問筆錄沒有當事人簽字,沒有任何意義。可是檢察院依然違法批捕。
(四)證人的筆錄無法證明物證歸當事人所有,依然作為證據出現;三百多人簽名按手印證明法輪功學員是位好教師的名單不予採納,而作明顯的偽證卻予以採納;兩個證人,一個筆體簽字,律師要求鑑定時,公訴人滿不在乎地說:我們承認證據有瑕疵,這不影響定罪。
(五)《認定結論》沒有鑑定人簽字,保定國保大隊沒有鑑定資格。依然作為證據出現。
(六)公訴人對於律師的質詢,沒做任何回應,對於律師和家屬辯護人提出的無罪陳述和證據,也沒做任何回應。
(七)公訴人讀起訴書聲音又快又小,明顯是心虛的表現。
(八)公訴人還當眾辱罵法輪功學員,並揚言:你們不認罪,請這樣的律師,有的民眾還張貼我,要重判你們!
(九)律師向他的當事人問話時,公訴人不通過法官的同意,多次打斷律師的問話。還有陪審員多次強行打斷律師的說話。
(十)律師向其當事人正常問話:抓你的時候及審問你的過程中,警察有沒有給你出示你犯了哪條法律條文?有沒有出示有效的證件?有沒有說明你被傳喚的理由?法輪功學員答:沒有。公訴人火了,大聲喊:公檢法辦案用你一個律師管!
(十一)不執行「迴避」法律規定。公訴人說:我們都迴避,剩下你自己開吧!無神論公檢法根本就沒有資格管有信仰人的案子,這場迫害根本就不應該出現。
法院方面的作為:
(一)公訴人、法官、陪審員都沒有在公示牌上公示姓名。本來是公開開庭,卻不讓家人、親戚、朋友旁聽。有人在法院門口走動就不開庭,非得等到人都走了才開庭,這不是明顯的做賊心虛嗎?
(二)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蔣鳳偷偷開庭,非法判刑五年。
(三)不讓證人出庭作證。
(四)《認定結論》沒有鑑定人簽字,保定國保大隊沒有鑑定資格。法官依然將其作為證據,冤判法輪功學員。
(五)辨別是否屬於危害法律實施的證據不當庭呈現。
(六)不質證。法律規定,不質證的證據是不能作為判案依據的。
(七)普通的庭審是不應該被戴手銬的,而法輪功學員被戴著手銬庭審兩小時,律師請求打開手銬,沒被法庭採納。
四、迫害法輪佛法,罪大無邊
在歷史上,迫害佛法,殘害修煉人的情況可能各有不同,但是結果幾乎是相同的,就是害佛的帝王遭惡報,改朝換代。如:五代時期,後周第二位皇帝周世宗柴榮,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此後胸生惡瘡而死,年僅三十九歲。次年陳橋兵變,後周滅亡。再如:南北朝時期,北魏太武帝拓跋燾(音:濤,鮮卑族)438年下詔令50歲以下僧侶還俗,以解決兵源;444年又下詔驅逐僧侶;446年下詔擊破焚燒佛像及佛經,拆毀寺院,活埋僧侶。極力推動滅佛運動的三朝老臣崔浩450年和他三家姻親被滅族;兩年後如日中天的太武帝被宦官殺死,他兩個兒子也相繼死於宦官之手。
中共迫害法輪功是人類歷史上絕無僅有的,遭迫害的人數之多,跨度之長,殘忍程度之慘烈,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邪惡。但是,因為這一次劫難是神安排的,一是宇宙的淨化與升級,二是淘汰惡人、救度好人。
雖然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七年來,至少有兩萬多人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惡報,很多惡報是警示,就是提醒你不要作惡了。因為這次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通過謊言欺騙維持的,很多人不知道真相,所以為給這些人一次機會,讓法輪功學員把真相告訴世人,從而讓人們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退出中共而得救。中共對修煉人罄竹難書的迫害,神看著不心疼嗎?神說結束就結束,把那些參與迫害的人都毀掉。可以,這此末劫最後時期的這場災難不是只除惡,還要救眾生,所以就拖延了這麼長的時間,目地就是為了讓被矇蔽的同胞明白真相而得救。
五、快快覺醒,莫再作惡,給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李莊鄉法輪功女學員唐榮花、馮迎新,分別於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遭到非法抄家、綁架,目前被關押在保定市看守所,至今近兩個月。據悉,構陷她們的案件已被轉至高陽檢察院。
還有保定市法輪功學員郭志萍的案子也遞送到高陽檢察院。
希望高陽縣檢察院檢察長:王秀英、陳偉、安通。副檢察長:韓冬青、齊映天。批捕科長:馬若舟。公訴人:蔡立功、侯志勇、姚素玲、王東方(女)東方(女)、王仲良等,對以上兩個案子立即撤銷批捕,不再上訴,把迫害好人的案子終止在你們的手中。
請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因為大限將至,到時候可沒有後悔的機會了。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