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圓容的〉中說:「常人的善良不表現在不為生存取食而造業,而是不計別人之惡、不懷恨在心、不妒嫉、不有意報復、不殺人、不濫殺無辜、不有意損害生命。」
在這二十多年的修煉中,這段法我學過太多次了,卻一直對我觸動不是很大,也就是自認為自己修的比較善,也確實有不少親朋好友都承認我修煉法輪大法後,變的越來越善了,這就更造成我對這段法不夠重視。特別是以前竟然一直將這段法中的「不計別人之惡」當成「不計別人之過」而一眼帶過了。
那時,學法中我悟到:煉功人嘛,首先對別人之過不要計較,要有一顆寬容的心,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上,多理解別人。就像師父在《轉法輪》中針對那個刮住老太太衣服的、開快車的司機,這個事例使我剛入修煉的門就有些明白甚麼是不計別人之過。另外,我也知道,在矛盾中,修煉人要向內找,別人之過是在幫我們修煉,是在成就我們修出善。正因為如此,我一直以來都很重視修出寬容,修出不斤斤計較,我以為這就算是修出善了。
直到兩年前,自己再一次閱讀這段法時,這個「不計別人之惡」的「惡」很打眼的映入眼簾,帶給自己強烈的心靈震撼。我才突然意識到自己對這段法的理解是有偏頗的,我居然在思想業力的矇蔽下,對師父的法偷換了概念,可悲的是這麼長時間不自知。過去一直自以為學法還算入心,在法中修煉還算精進,可這個「惡」字卻讓我看到了自己修煉中的不足,也突然看到了自己近年來修煉進入瓶頸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沒有全部放下自我,沒修出真正的善。這是師父看我不悟,在點化冥頑的我,點給我這句話看,我應該提高了。
顯然,「不計別人之惡」較「不計別人之過」,善的境界要高多了。不論甚麼原因,或許受當時自己所在層次的侷限吧,也不排除學法不夠用心,思想業力鑽空子,使我當時停滯在「不計別人之過」這個層次中,等於我在「不計別人之惡」這方面沒修。
我年輕時很是自以為是,伶牙俐齒,得理不饒人,因此真不算甚麼善良。修煉後,在法中逐漸放下自我,逐漸修出了一些善。但是遇到被惡意傷害時,雖然知道自己是個煉功人,要修善、修忍,但是經常是常人之忍,表面情緒不一定反映出來,內心卻會起波瀾。我已意識到自己該在修善上多下工夫了,其實也是我該提高層次了,不僅要不計別人之過,還要做到不計別人之惡。這是我需要繼續提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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