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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付文傑遭枉判入獄 家屬維權遭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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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凌海市法輪功學員付文傑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並罰款一萬元。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她被送往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家屬多次提出會見申請,監獄卻以各種藉口一再拒絕。

與此同時,家屬在付文傑被綁架、構陷後,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向錦州市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該局是否具備出版物鑑定資格證書。此後,家屬經歷了要求信息公開、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然而,遼寧省遼河中級法院在行政裁定書中以「刑事訴訟行為不適用行政訴訟」「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等理由推諉不作為。家屬遂向遼寧省高級法院遞交《行政上訴狀》。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遼寧高院致電家屬,通知將在六月下旬進行詢問。

付文傑遭迫害經過簡述

付文傑,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現年65歲。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她被凌海市公安局警察綁架。

18人被綁架、21戶被抄家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聯合各派出所、街道社區及警務室,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統一抓捕與抄家行動。 此次行動中:

  ﹒ 18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 1人綁架未遂
  ﹒ 2人被騷擾
  ﹒ 21戶全部被抄家

被綁架的18人包括: 付文傑、盧素平、姜楠、王豔傑、牛芳、劉素賢、李晶、於愛民、梁成棟、梁錦軍、王慧、李玉傑、戴雲琴、戴雲珍、戴雲娟、伍俊儒、胡傑、董麗。

據悉,此次迫害行動早在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就已開始籌劃,由遼寧省公安廳直接下達指標並派人跟蹤,當地公安局與派出所配合執行。警察採用電話監聽、車輛與電動車安裝磁吸定位儀、蹲坑、跟蹤、調取公共與私人監控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監控與布控。

付文傑被綁架、抄家過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下午四點四十五分,二十多名警察蹲守在付文傑家樓梯間,趁其丈夫下班開門之際突然衝入家中,實施抄家。隨後,警察又對她家的門市、車庫、倉房進行搜查,直至晚上十點多,搶走大法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

當晚,警察將付文傑帶到巡特警大隊非法審訊;次日下午,又將她帶到錦州附屬三醫院強制體檢,隨後非法關押至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持續構陷:審訊、移送、庭審、判刑

  ﹒ 八月一日上午:四名警察將她從看守所帶回凌海,詢問路邊真相標語是否是她張貼的。她明確否認。隨後被押回看守所。
  ﹒ 八月八日:警察將構陷材料移送檢察院。
  ﹒ 家屬聘請律師後,付文傑簽署《撤回起訴申請書》及《以案釋法申請書》。
  ﹒ 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半:凌海市法院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 十二月四日:法院宣判,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付文傑女士遭中共迫害的相關報導請見《遼寧凌海市18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經過》《遼寧凌海市法輪功學員付文傑被枉判五年半》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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